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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羔羊 第21章 真正的強大是自己,更是內心

作者:郎華 分類:遊戲 更新時間:2026-01-11 08:04:34

在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擴建後,狼崖城在原有的城門外大興土木,修建了新的外城。為了適應越來越多的人口,基地內外城的職能被重新劃分,不同區域間井然有序,整座城市已經初見雛形。

倖存者們在楊本生的指揮下,花費一週時間把一部分叢林清理推平,同時將得到的木料用於外城房屋的修建。新修建的外城區域還冇有城牆,隻有一座孤零零的石砌大門。不過地麵已經被初步夯實,期間林茜找到一名從者,共享她的土係能力。那人郎華見過一次,是個寡言少語又秀氣的小姑娘。從這座石砌大門到內城的一段硬化道路,就是她們師徒兩人的傑作。

在楊本生的規劃中,弧形城牆以內的外城區域,寬約2千米,長約5千米。外城將以入城大道為分界線,劃分爲東西兩部分。西麵較為寬敞,主要是平民區和生活區。新來投奔的難民在經由鄭紅所在的人事部登記後首先被安置在這裡。入城大道的東麵的建築相對密集,靠近道路部分是空曠的演武場,遠處則主要作為軍隊的營地。建好外城城牆後,在狼崖城東西兩側仍有大片的空地,這段緩坡土地肥沃,緊鄰環繞風尾山的河流“齊水”,郎華打算讓人在開春後開荒種上莊稼。

內城中,原本設立在城門內左右兩側的臨時營房,如今成為了一小撮人的專屬住所。一些新近覺醒的低階能力者,以及經過高層挑選出的潛力較高的小隊成員,將在這裡擁有自己的一個房間。雖然比不得城中心的那些獨棟彆墅,但有著這間三十平米的屋子,他們總算不必和其他人擠在外城的集體宿舍裡,也算找回了一點文明的感覺。

畢竟能在內城中居住,本就是一種來自高層的榮譽和認可。當然那些被篩選出擁有特長的人,具備了在末世中被利用的價值,同樣也被特彆準許住在這裡。不過他們和戰鬥人員的房間是分隔在城門兩側的,平時的工作內容冇什麼交集,也不會有太多來往。

從城牆下的營房區域再向裡走,經過一片寬闊的公園廣場,就來到了內城的核心區域。中央是兼任指揮所的城主府,以及辦理各項手續、釋出賞金任務的公民大廳。

吳克的刀劍作坊位於內城西側,緊緊挨著狼崖城的材料庫房,以及重兵把守的軍火庫。這裡還有一座兩層小樓,主要作為核心成員的能力評測場所,常常在夜深人靜時還傳出練習的聲音。

此時在半開放式的工作間中,郎華正從吳克手中接過一把細長的苗刀。這刀刀柄采用紅木包銅,護手也是橢圓的黃銅板材。靠近刀背處有一道深長的血槽,刀身表麵有一層棕綠色的氧化層,像是古銅表麵摻進了橄欖色,在黑暗中鋒芒不顯。一旦有光照射過來,便可見刀鋒處是一道靚麗的紫紅,看起來十分漂亮。

苗刀的刀身修長形似麥苗,故此才被稱為苗刀。郎華拿起來隨手舞了一個刀花,便聽得刀身劃過空氣時發出輕微嘯響。注入晶能之後,刀身微微發紅髮熱,給郎華帶來無比熟悉的手感。

見到郎華舞刀,吳克眼睛一跳。

他也是玩刀的老人兒了,一看郎華的手法便知其中深淺。對方這個年紀,還有一手好刀法,實在是難得。想到這裡,吳克對郎華這個“小首領”的佩服不禁再上一個台階。

吳克問道:“副城主,您之前練過?”

郎華聞言抬起頭來道:“嗯,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老頭子我見過的刀手裡,可冇有幾個像您一樣把刀花玩得這麼漂亮的。”

郎華點點頭將苗刀收起,笑道:“謝了,這把刀我很滿意。”

“哈哈哈,副城主您滿意就好。”

聽吳克介紹說,這刀全長五尺,刀身長三尺八寸,刀柄長一尺二寸,刀寬一寸二分。刀坯使用α β雙相鈦合金熱壓力加工而成,初步成型後又經過吳克上千次的精心鍛打,最終纔得到這把成品。

比起鋼合金,鈦合金在相同硬度下更加銳利,耐磨性效能更是逆天,可以說幾乎不會變鈍。這種高強度鈦合金早已超過了許多合金結構鋼的強度。同樣體積的鈦合金,重量隻有鋼材的60%。唯一的缺點,就是太貴。但在末世中金錢早已經是一張廢紙,再貴的材料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比起製作陌刀所用的特級彈簧鋼,鈦合金質量更輕、強度更高,而且在超低溫、超高溫以及強腐蝕環境中也表現良好,可以讓郎華在不同情況的戰鬥環境中做到遊刃有餘。

正所謂輕刀快馬,有了這把苗刀,郎華在作戰中能夠更快地掌握先機。

“打磨這傢夥可費了我老鼻子功夫了。”吳克感歎道。

他望著郎華腰間的苗刀,忍不住將手在皮褂上搓來搓去,似乎十分不捨。不過郎華可冇有將這把心愛的武器還回去的道理。

於是他適時岔開話頭道:“老吳辛苦你了,這次的奉獻點就按兩倍發放,狼崖城可不會虧待咱們的兵器大師。”

“哪裡哪裡”,吳克趕忙擺手,“老頭子是得副城主照顧才被重用,更彆說還破格成為了能力者。我為基地多多出力那還不是應該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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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該有的該有的,不要推辭嘛。”

“那我老吳就先謝過副城主了。”

一時間兩人相談甚歡,吳克甚至表示,如果郎華能搞來鍛壓機和一些精密設備,他就能為軍隊提供批量生產的武器。當然前提是有足夠的人手。

吳克的進化能力是“巧力”,走的是四兩撥千斤的路子。他在末世爆發後便對各類材料的內部質地十分敏感,進化方向為“材料感知”,可以說是與生俱來的煉器大師。

在他們聊天的時候,工作間的裡屋還走出來另一個人。他穿著臟乎乎的白色t桖,下身則是厚實的揹帶牛仔褲,讓人很難和那個一向打扮得比年輕人還要潮流的林文金聯想在一起。

林文金毫無形象地用手腕蹭蹭鼻子,把另一把碩大無比的長刀交給郎華。

“你的陌刀修複好了,記得要請我吃飯啊。”

看著林文金的狼狽模樣,郎華幽幽道:“林叔,我看主要是老吳在出力吧。”

“冇有功勞有苦勞,懂不懂?”林文金扣扣鼻子,斜眼看著郎華,似乎非常不屑。

修複好的陌刀刀柄長約四尺三寸,刀身接近六尺,整體重量也遠勝從前。其刀身晶瑩,刀刃不時閃爍著藍紫色的微光,是使用富含晶能的黑屍腦髓精煉後的成果。最終它被郎華取名為“紫夜”,寓意人們能在未來驅散黑夜,迎來來一絲曙光。

林文金在老吳身邊打下手是郎華的主意。一方麵,林文金身為金火雙係的能力者,在武器鍛造方麵的天分不輸吳克,所欠缺的隻是經驗和眼力,完全值得花時間培養。另一方麵,讓林文金跟老吳搭配做助手,看似是在輔助,實為偷師和監視。

冇辦法,郎華前世和吳克接觸並不多,必要的防備還是不能省的。

“好刀,確實是一把好刀。”郎華感歎著,將紫夜陌刀珍重地放進一方木盒中。

“怎麼,不帶上麼?”林文金皺眉道。

“不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還是把寶刀留給有緣人吧。”郎華笑道,“我也不能把好東西都占了對吧?”

雖然知道郎華是在說玩笑話,但林文金還是由衷地說道:“那塔山一戰後,茜兒有了赤墨斧,我收穫了射日弓,就連生哥兒夫婦都有了法戒和法杖,唯獨你還兩手空空。好不容易強化的銀星手槍,也叫你送給了秦家那姑娘。此去一路艱險,還不若將我的射日弓……”

郎華聽到一半便笑著打斷他道:“犯不上,林叔。不是有句話說得好,君子不奪人所好。再說了,就算有了這些附魔膠融核心的裝備,你們就能贏得過了我嗎?”

“這……”

林文金遲疑了。雖然通過聖裝和寶具讓他們初步擁有了越級作戰的資本,但若對手是郎華的話……恐怕結果和之前也冇什麼兩樣。

“林叔,你知道嗎?真正的強者不能永遠依賴外力。等你們的進化等階逐漸提升,就會明白這是末世中最真實的道理。”

林文金一點就透,同意道:“那倒也是。”

“放心吧,不出半個月我就會回來。沙市也算是我的老窩了,出不了什麼意外。”

“那一路順風。”

“好。”

辭彆了吳克和林文金後,郎華當即啟程趕往沙市。

雖然錯過了附魔聖裝核心的機會,但郎華一點都冇有後悔。他前世本就走的就是另一條路子,現在有了吳克重新為他鍛造的苗刀,他隻會更加順心應手。下一步就是通過晶能材料對武器不斷精煉強化,甚至通過“血祭”的方式來對苗刀進行溫養洗煉。

雖然這樣的過程進展緩慢,但隻要有耐心和時間,最終並不會比寶具、聖裝等差上多少。至於過程中的血腥殘忍,或者什麼彆人的看法,更不會在郎華的考慮之列。說到底,就是因為前世他的殺的人夠多,殺的黑屍黑獸夠多,才讓血嘯苗刀成長了起來,他纔有實力去守護自己珍視的東西。不論重生與否,有些觀念是不會改變的。

上一世的郎華從軍一十三年,擅長多種武器。正麵戰場上他是橫刀立馬的前鋒,善用陌刀以一當十;敵後戰場裡他是遊走於暗影間的刺客,懷握匕首狠辣果斷;再到“血狼花”時期,郎華常用的則是一柄妖異的血嘯苗刀,以慣常搏命的打法威震四方,將“瘋狼”的名號打得響亮……

重活一世,郎華已經有了新的目標。

他十分清楚的知道,隻做一名戰士或刺客救不了任何人。郎華今生今世若想要攪動世界風雲,進而改寫曆史、影響末世走向,就需要也必須要成為最強的那一類人。

為此他決意拿起前世那柄血嘯苗刀征戰沙場,殺儘所有敢於擋在他身前的任何生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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