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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第一豪強 第二十二章 銷路

作者:林燁趙彥初 分類:軍事 更新時間:2026-04-21 01:04:55

即便知道自己有很多“真材實料”,不過考慮到傳聞中這個行當的艱難,張小磊在最初盲動了一天之後,還是打算謀而後動。畢竟,自己從冇有聽說過舊時有誰真正是通過出書來賺錢的。冇有人手、冇有門路、也不認識什麼熟人,不要說像某些蘇州城內有勢力的書商那樣可以動用官府的力量來查禁盜版。就是找人合作,恐怕都找不到人。這個時代熟人社會的性質更濃,冇有關係那就萬事都難啊。

自己唯一有所關係的,也就是周彩霞等人能夠搭上的牟尼教了,可是牟尼教也很少經營這方麵的行當。周彩霞對這件事情似乎也有些一籌莫展,不過張小磊依舊冇有死心。

“這個好辦,這方圓百裡之內,你能打聽到哪裡的紙張比較便宜,哪裡的筆墨比較便宜,還有:現在市麵上的私版書籍,比如小說、蒙學讀物、四書五經、曆史門類、醫書百科等等門類的圖書大概什麼價錢就行。最好:各種各種門類都買上那麼一樣我來看看,再做做參考。還有,蘇州城內,乃至應天府、杭州等各個地方都是什麼人來買什麼樣兒的書,希望也能夠瞭解到一二。私雕刻工的工錢,最好也瞭解一下。。。”

“這些事情我去辦吧。”周彩霞見到張小磊吩咐幾名家丁的時候不由的說道,也希望能動用教中的關係幫上一些忙。

“江南之地女子拋頭露麵雖然不是說不行,但總會有些不便的,而且這太湖之上,船上的安全也是問題。我們張家的勢力還是太小了。。。哦,我聽說你不僅能識字,還能寫字,每個能寫字的人都是寶貴的,幫著我來完善完善吧。。。”張小磊在這一天的時間以來發現:在以乾吧吧的白話擴充故事方麵,周彩霞著實不比鄧敏還有趙管家差多少了。

而且經過初步的試探,張小磊也逐漸總結出一些經驗來:一開始自己圖省事打算自己隻寫細綱、人物,讓彆人來填故事。可最後總感覺有些不太順,並不能把一些情節構化的貼近自己所瞭解的實際。何況細綱根本不是那麼好寫的,根本不可能像構思情節內容直接開浪那樣達到足夠的寫作速度。

於是就采取自己隻寫乾巴巴的情節,讓彆人來完善各種描寫進行擴充、大概把五百字左右的加強版本的情節細綱擴充為五千字大章的辦法來儘可能的加強寫作速度。

這樣一來終於自己看起來還能順的過眼去了。雖然張小磊知道:自己這種水平的臨時湊合的撲街寫手依靠印象寫出來的《射鵰英雄傳》《凡人修仙傳》同原作相比肯定是遜色不少。

不過全家人通力合作的情況下、以幾乎每天一冊書三萬字上下的速度、在不過十天左右的時間裡就完成了三十多萬字的小說編纂。

十天之後,外出買糧還有打聽訊息的家丁們也都陸續歸來了。雖然在湖州府一帶似乎風聲還比較緊,不過在整個江浙來說,自己這麼一個逃亡的營官家屬還算不上什麼全國排得上號的重案。天下三分的年代裡,這樣的事兒也並非罕見。

“打聽過了,要說勉強能夠湊合下去的小說家們常用的大紙,可比平時我們府上用的那些便宜不少。在杭州府富陽縣那邊兒書籍規格的一文錢能買十張,質量還算可以,紙張的樣品我們也帶回來了。按少主的吩咐,還買回來不少。在這幾百裡內交通還算便利的地方,也是杭州那邊兒的文具比較便宜,隻是。。。”

“隻是什麼?”聽到一些文具並非如自己想象的那樣貴,張小磊一顆懸著的心也放了下來。

“隻是我聽說除了官府那邊的刻匠、版刻的費用可比低啊。百頁三萬字左右的一卷書、差不多要二十貫的版刻費,如果賣不出一百份,根本賺不上什麼錢。百萬字的書,版刻費估算下來竟然有六百多兩,而且招募那麼多的人手聽說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活字呢?”

“百萬字的大部頭,活字好像略微便宜一些,可也便宜不了太多。。。”

聽到這樣的話,張小磊不由的有些沉思起來,種種跡象表明:按照自己原有的想法來賣書賺錢,似乎不是個路子。有很多風險,都是自己這種跟那些文人們冇有什麼關係的武人世家不是那麼容易辦妥的。而自己想要兼作出版者和書商,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也讓張小磊明白為什麼雕版大為流行的兩宋以後,市上還有不少手抄版的書籍,哪怕貴一些也是如此。

張小磊又算了一筆賬:全家識字並且勉強能寫字的人按照十個人計算,並且都算成免費勞動力。一天抄寫十五萬字大概五冊書、一年抄出一千八百冊來,就算全都能買出去,每冊書賺百文錢、那也不過是一百八十貫銀子,勉強讓三四十口人能夠還算湊合餬口而已。何況,這還是在冇有盜版威脅、也不遇到種種意外的情況下。

“看閒書的都有什麼人你瞭解到冇有?”張小磊忽然問道。

“彆的地方,大多是一些不得誌的童生,或者童生身份都冇有的人。可是在杭州還有應天府哪裡,城裡就是一些工匠還有店家、甚至是長做買賣營生的一些人也是常客。。。”

“這樣啊。。。”張小磊開始從其他方向思索起來,同時也想起了穿越前自己擺攤乾買賣營生時的一些經驗:二三線地方,一件東西如果超過十塊錢,不論是煎餅之類的小吃還是鞋帽之類,問津的人都會大為下滑。由此可見:這時代要讓輕而易舉的拿出幾貫甚至十貫的銀錢出來買大部頭肯定會大大的侷限市場。

可是如果自己分成不到十文錢的刊物或者小報一類呢?按照自己瞭解的情況,這個時代一般城市非貧困的市民收入層次以匠戶和小買賣人為例,同後世二三線地方中下層普通民眾也就三五倍左右按照糧食物價為標準的經濟差距。一文錢跟後世一塊的實際購買力也就三五倍左右。隻要單件商品以不到十文錢,那讓人掏錢的機率顯然要大上不少。

當然:如果僅僅是簡單的賣報,在這個冇有近代化印刷和造紙機器的年代,應該也是一件勉強餬口的窮差苦差,可是如果自己把報紙或刊物當做廣告手段、隻**較有吸引力的前幾章、然後在固定的地方建立幾個書攤呢?甚至:隻要是熱鬨不偏僻,不會引人懷疑安全的地方就可以。門簾都不用租,定期的攤位就可以。這種方法當然不能最大限度的克服盜版,卻可以通過拚營銷渠道和快速銷售的方法,讓盜版的人在刻錄出來足夠的市場之前就打開自家的名氣?

張小磊接著還聯想很多東西,除了一開始的時候要蒐集一些彆家的書通過異地銷售的方式謀求利益之外,還可以通過租書的方式來謀取利益。如果租的不是整部書,僅僅是大部頭的前小半,同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盜版帶來的問題,當然杜絕是不可能。

如果一冊幾千字的後續刊物采用出租的辦法、考慮到這個時代租書價格往往考慮到手抄的問題,通常不比直接買便宜太多,一年每份刊物連續租十二次、那就是一百零八錢、八十四文利。三千字的刊物僅僅靠全家能夠用的人進行手抄,一天就可以搞出至少四十份出來、四個月就是五千份,那麼就意味著假如暢銷還算銷路好的話,一年的牟利當在三四百貫的規模?這裡全家過去的收入當然還有不小的距離,但這樣做至少可以讓自己的“人氣”打開,展示出足夠的牟利價值,再尋求版刻等方麵的合作應該也就是事半功倍了。。。至於盜版?那就單純當是擴充自己名氣好了。自己暫時還用不著大錢,養活全家幾十口如以前那樣生活的市場想來是應該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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