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清鹹豐年間,江南水鄉有個烏有縣,縣城不大,卻因一條漕河穿城而過,倒也繁華。縣衙坐北朝南,青磚灰瓦,門口兩棵老槐樹,夏天遮天蔽日,冬天張牙舞爪。
縣令姓梁,名秉文,三十出頭,生得清瘦,一雙眼睛卻格外有神。他是順天舉人出身,捐了個知縣,分到這烏有縣已經三年。此人做官倒還清廉,斷案也算公允,隻是有個毛病——愛琢磨,凡事總要問個究竟,縣裡百姓背地裡叫他“梁三問”。
這年秋天,漕河水漲,上遊衝下來一具浮屍。保甲報上來,梁秉文帶了仵作去驗。死者是箇中年男子,衣著尋常,身上冇有傷痕,像是失足落水。仵作驗了半天,說是溺亡無誤。
梁秉文蹲在屍體旁邊看了半晌,忽然問:“他手裡攥著什麼?”
衙役掰開死者的手,掌心果然有團黑乎乎的東西,仔細一看,是片燒焦的紙角,上麵還剩半個字,墨跡已經洇得看不清了。
“燒紙?”梁秉文皺眉,“落水的人,手裡捏著燒過的紙?”
仵作說:“許是河邊的紙灰,順水漂過來,他死前胡亂抓到的。”
梁秉文冇再問,讓保甲認領了屍體,發付掩埋。
這事本就這麼過去了。可當天夜裡,梁秉文卻做了個夢。
二
夢裡他還在縣衙後堂,案上堆著公文,燭火忽明忽暗。忽然門外進來一個人,穿著黑布長衫,頭戴方巾,像是舊時的教書先生。
那人朝他拱手:“梁大人,彆來無恙?”
梁秉文定睛一看,竟是三年前在順天趕考時結識的一位舉子,姓周,名懷安,河南人。兩人曾在同一家客棧落腳,秉燭夜談過幾回。後來聽說周懷安落第,回鄉去了,再冇訊息。
“周兄?”梁秉文又驚又喜,“你怎麼在這裡?”
周懷安笑了笑,笑容裡有些苦澀:“我如今不在人間了。”
梁秉文一驚,後背汗毛豎起。
周懷安擺擺手:“大人莫怕。我今日來,是奉了差事,請大人走一趟。”
“什麼差事?”
“大人去了便知。”
話音未落,梁秉文隻覺得眼前一花,再睜眼時,已經站在一座衙門前麵。
這衙門比他那個縣衙大了十倍不止,青石台階,黑漆大門,門楣上卻冇有匾額。兩盞白紙燈籠懸著,燈火幽幽的,照得門前一對石獅子麵目猙獰。
周懷安在前引路,梁秉文跟著他進了大門,穿過甬道,兩邊站著的差役都穿著皂衣,臉色青白,一動不動,像泥塑的。
到了二堂,周懷安請他稍候,自己進去稟報。片刻出來,說:“大人請。”
梁秉文進了二堂,隻見正中一張公案,案後坐著一個穿紅袍的官員,方麵大耳,鬍鬚濃密,手裡捧著一本簿子在看。兩旁站著幾個書吏,都在伏案抄寫,紙頁翻動,沙沙作響。
紅袍官抬起頭,打量了梁秉文一眼,點了點頭:“梁知縣來了。請坐。”
梁秉文在旁邊的椅子上坐下,心裡七上八下。紅袍官把那簿子合上,遞給身旁的書吏,說:“今日請梁知縣來,是有一樁公案,想請你做個見證。”
“什麼公案?”
紅袍官指了指旁邊站著的一個人:“此人告你斷案不公,害他枉死。”
梁秉文扭頭一看,那人的臉,正是白日裡河邊的浮屍。
三
梁秉文心裡咯噔一下,站起來說:“這從何說起?今日驗屍,仵作說是溺亡,本官並未冤枉他。”
那浮屍跪在地上,抬起頭來,一臉悲憤:“大人,我不是溺亡,是被人害死的!”
梁秉文問:“何人害你?”
浮屍說:“是我妻弟。他貪圖我家房產,趁我夜裡去河邊收漁網,從背後推我下水。我掙紮時抓到他衣襟,撕下一塊布來,那布就在他家裡藏著!”
梁秉文皺眉:“你白日為何不說?”
浮屍哭道:“我白日裡魂不守舍,說不出話來。到了這陰司,才把冤情訴清。”
紅袍官在一旁開口:“梁知縣,你驗屍時,可曾見他手裡那片燒焦的紙?”
梁秉文點頭:“見了。”
“那不是河邊的紙灰,是他生前求的護身符。他信一個野廟裡的五通神,每月十五去燒香,求了一道符貼身藏著。落水時符紙浸濕,被他抓破,隻剩一角。”
梁秉文心裡一沉。白日驗屍,他隻顧著看有冇有外傷,卻冇細想那紙灰的來曆。若真是護身符,那這人信五通神,便是入了邪祀,按大清律,該枷號示眾的。可如今人死了,這罪名倒不重要了,要緊的是他說的冤情。
他問那浮屍:“你妻弟叫什麼?住在哪裡?”
浮屍說了名姓住址,正是城外劉家村的村民,叫劉二。
紅袍官擺擺手,浮屍被帶了下去。他對梁秉文說:“梁知縣,這人命案,本該由你陽間斷。但如今他先告到了陰司,按規矩,我們得查一查。請你來,一是做個見證,二是想問你一句——你驗屍時,可曾發現什麼疑點?”
梁秉文回想白日的情形,搖頭道:“當時隻道是尋常溺亡,未曾細究。”
紅袍官歎了口氣,說:“這就是了。你斷案雖勤,卻失於粗疏。這一條人命,你是有過失的。”
梁秉文心裡不服,正要辯解,紅袍官擺擺手,示意他彆急。
“我且問你,你到任三年,斷過多少案子?”
梁秉文想了想:“大小案件,總有百餘起。”
“可有冤屈?”
“本官自問,問心無愧。”
紅袍官笑了笑,那笑容裡有些說不清的意味。他指了指旁邊一個書吏,說:“你把梁知縣的功過簿拿來。”
四
書吏捧過一個青布包袱,打開,裡麵是一本簿子,封麵寫著“梁秉文”三個字,字跡硃紅,像是血寫的。
紅袍官翻開簿子,一頁頁看過去,嘴裡念著:
“鹹豐二年三月,斷劉姓爭產案,查明實情,判歸原主,公。記功一筆。”
“鹹豐二年六月,斷張王氏被毆案,誤信保甲之言,未究真凶,過。記過一筆。”
梁秉文聽得心頭一跳。張王氏被毆案,是他上任頭一年的事。那婦人被丈夫打了,告到縣衙,保甲說那婦人素日潑辣,定是惹惱了丈夫才捱打。他便判了丈夫罰幾板子了事。後來聽說那婦人回了孃家,再冇訊息。他當時冇多想,如今才知道,這竟是一樁過。
紅袍官繼續念:
“鹹豐三年正月,斷趙寡婦竊牛案,查明牛係走失,還其清白,公。記功一筆。”
“鹹豐三年七月,斷李姓鬥毆案,各打五十大板,未究起因,過。記過一筆。”
梁秉文額上沁出汗來。
紅袍官唸完,合上簿子,看著他說:“梁知縣,你可知你這三年,功過相抵,還剩什麼?”
梁秉文搖頭。
紅袍官說:“還剩十年陽壽。”
梁秉文心裡一沉。他今年三十三,原以為自己身強體健,再活個三四十年不成問題,如今隻剩十年?
紅袍官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說:“你莫要不服。你斷案雖勤,卻常憑經驗揣度,不求甚解。那些被你疏忽的細節,積少成多,便折了你的壽數。今日這浮屍案,若你當時多問一句,多看兩眼,或許就能發現破綻。可惜你冇有。”
梁秉文沉默半晌,問:“那這案子,陰司如何判?”
紅袍官說:“既已告到我這裡,自然由我審。那劉二謀財害命,按律當入油鍋,轉世為豬,任人宰割三輩子。至於你——”
他頓了頓,說:“你雖有過失,卻非有意。且你平日為官清廉,不曾貪贓枉法,這三年積下的功德,也夠抵消這一樁過失了。隻是那折去的壽數,補不回來。”
梁秉文躬身行禮:“多謝大人明斷。”
紅袍官擺擺手:“不必謝我。你回去吧,好自為之。”
周懷安又上來,引著他往外走。走到門口,梁秉文忽然想起什麼,回頭問:“周兄,你在這裡做什麼?”
周懷安笑了笑,那笑容裡有些落寞:“我落第後回鄉,路上染病死了。因生前做過幾年教書先生,寫得一手好字,便被分到陰司當了個書吏。”
梁秉文歎了口氣,想說幾句安慰的話,卻又不知說什麼好。
周懷安說:“大人不必掛懷。我在陰司,倒也清閒。隻是有一事想托付大人。”
“何事?”
“我有個兒子,今年才七歲,寄養在河南老家我兄長處。我那兄長日子也艱難,怕是養不起他。大人若方便,可否托人帶些銀兩去,算是我這做父親的,最後儘一點心。”
梁秉文點頭:“你放心,我回去就辦。”
周懷安深深一揖,身影漸漸淡去。
五
梁秉文再睜眼,已經躺在自己床上。窗外天光大亮,日頭照進來,晃得他眼睛疼。
他坐起來,發了一會兒呆。夢裡的情形曆曆在目,那紅袍官唸的功過簿,那浮屍的哭訴,周懷安的托付,都像真的一樣。
他叫來貼身的長隨,問:“昨日那浮屍的案子,保甲報上來的姓名住處,你可還記得?”
長隨說:“記得。是城外劉家村的,叫劉大的那個。”
梁秉文說:“你去一趟劉家村,悄悄打聽打聽,那劉大有冇有一個妻弟,叫劉二的。”
長隨領命去了。下午回來稟報:“老爺,打聽到了。劉大確實有個妻弟叫劉二,就住在隔壁。劉大死後,劉二搬進了他家,說是幫姐姐照看房子。”
梁秉文心裡一沉。他又問:“劉大的死,村裡人怎麼說?”
長隨說:“都說是失足落水。不過有個老婦人跟小的多說了幾句,說劉二這幾年遊手好閒,欠了一屁股賭債,忽然就還清了,也不知哪來的錢。”
梁秉文不再問了。他當即帶了幾個衙役,親自去劉家村,把劉二拘到縣衙。
一審,劉二起初抵賴。梁秉文讓人搜他的家,果然在床底下搜出一件褂子,衣襟上撕了一塊,跟劉大手裡那片布角對上。
劉二這才招了。他確實是為了劉大的房產,趁夜裡劉大去河邊收漁網,從背後推他下水。劉大掙紮時抓住他衣襟,撕下一塊,他當時冇在意,回家才發現褂子破了,隨手塞在床底下。
案子審結,劉二判了斬監候,秋後處決。
六
這案子了結後,梁秉文托人去河南打聽周懷安的後人。打聽到了,周懷安確實有個兒子,寄養在他兄長家,日子過得緊巴巴的。梁秉文讓賬房支了五十兩銀子,又寫了封信,托人帶去。
做完這些,他心裡稍稍安穩了些。
可那夢裡的情形,總也忘不掉。他想起紅袍官唸的那些過,樁樁件件,都是他平日疏忽的。他以為的勤政,其實隻是浮在表麵;他以為的明察,其實隻是自以為是。
從那天起,梁秉文像是換了個人。再斷案時,他不再憑經驗揣度,也不再隻聽保甲一麵之詞。凡有案件,必定親自去現場檢視,問原告,問被告,問鄰居,問保甲,問一切能問的人。有時一個案子要問上十幾遍,衙役們叫苦不迭,背地裡說他“梁三問”變成了“梁十問”。
可老百姓卻拍手稱快。漸漸地,烏有縣有了民謠:“梁知縣,問十遍,問得清楚判得明,冤枉從此不再見。”
鹹豐五年,鄰縣發生一樁大案。一個富戶被殺,凶手逃逸,三年未獲。臬司衙門調梁秉文去協辦,他去了半個月,把那案子查得水落石出,凶手緝拿歸案。臬司大人賞識他,保舉他升了知府。
離任那天,烏有縣的百姓扶老攜幼,送到城外。有個老太太拉著他的袖子,哭著說:“梁大人,你走了,我們再有冤屈,找誰去問啊?”
梁秉文也紅了眼眶,說:“大娘放心,新來的知縣是個好官,你們有事,隻管去問他。”
七
梁秉文做知府做了五年,政聲很好。鹹豐十年,他四十三歲那年秋天,忽然生了一場病。病勢來得急,幾天工夫,人就不行了。
病榻上,他昏昏沉沉,又做了一個夢。
夢裡他又到了那座陰司衙門,還是那青石台階,黑漆大門,白紙燈籠。周懷安在門口等他,還是那身黑布長衫,麵容卻比幾年前年輕了些。
“周兄,你……”
周懷安笑著說:“大人莫驚。我來接你。你那十年陽壽,已經儘了。”
梁秉文心裡一鬆,倒也冇什麼懼怕。他跟著周懷安進去,又見了那紅袍官。
紅袍官還是坐在公案後麵,手裡捧著一本簿子。見他進來,放下簿子,說:“梁秉文,你這些年,功過簿上又添了不少。想不想看看?”
梁秉文說:“願聞其詳。”
紅袍官翻開簿子,念道:
“鹹豐三年九月,審劉二謀財害命案,明察秋毫,冤屈得申,記大功一筆。”
“鹹豐四年四月,審王老六侵占田產案,親赴現場,查明實情,記功一筆。”
“鹹豐五年六月,協辦鄰縣富戶被殺案,緝獲真凶,記大功一筆。”
他唸了許久,才合上簿子,看著梁秉文,說:“你這些年,功大於過。原本折去的十年壽數,已經補回來了。”
梁秉文一愣:“補回來了?”
紅袍官點點頭:“非但補回來了,還多出十年。你可願意留在陰司,做個判官?”
梁秉文想了想,說:“我這一生,斷案無數,深知其中甘苦。若能在陰司繼續審案,倒也是一件好事。隻是……”
“隻是什麼?”
“隻是我家中還有老母妻兒,可否容我回去交代一聲?”
紅袍官笑了:“這個自然。我給你三天時間。三天後,我派人去接你。”
八
梁秉文醒過來時,床邊圍著老母、妻子、兒女,都在哭。
他讓人扶他坐起來,把夢裡的事說了。家人起初不信,可他說得活靈活現,連陰司衙門的模樣都描述得清清楚楚,又說了周懷安和紅袍官的事,家人這纔信了。
他說:“我這一去,是去做判官,不是什麼壞事。你們不必悲傷。隻是我走後,你們要記得,做人做事,但求問心無愧。那些疏忽的細節,那些不起眼的小事,積少成多,便是功,便是過。”
家人含淚應了。
三天後,梁秉文沐浴更衣,穿戴整齊,躺在床上,安然而逝。
據說他嚥氣的時候,窗外忽然颳起一陣風,風裡有細細的鈴聲,像是馬車遠去的聲音。
九
後來,烏有縣的老百姓給梁秉文立了一座祠堂,供奉他的牌位,稱他為“梁公”。每逢初一十五,都有人去上香,求他保佑斷案公正,不冤枉好人。
有個老秀才,在祠堂裡題了一副對聯:
上聯:問十遍問百遍問得清楚方下筆
下聯:斷一案斷千案斷得明白始心安
橫批:三問之後
據說,後來烏有縣但凡有斷不清的案子,知縣就去梁公祠裡上香,在梁秉文的牌位前把案情說一遍。有時候說著說著,忽然就有了頭緒,回去一審,果然審明白了。
有人說,那是梁秉文在陰司做了判官,還惦記著陽間的百姓,悄悄幫他們指點迷津呢。
也有人說,什麼陰司判官,不過是梁知縣生前太認真,死後老百姓還念著他,編出來的故事罷了。
可不管怎麼說,從那以後,烏有縣的縣衙門口,多了一句話,是梁秉文生前常說的:
“多問一句,不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