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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趣聞 京報案之黑幕

作者:吳虞公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14 05:54:06

北京《京報》一案發生以來,極多黑幕惟在京各報紙不敢披露。《京報》自身又因編輯潘公弼君被押未釋,投鼠忌器,不敢一鳴其冤。遂令社會上不甚注意。餘與司法界及外人界人物頗多相稔,知此案範圍已涉及外人方麵,頗有興味,爰紀其過去以供世人研究。

北京《京報》為新聞記者邵飄萍等之所創辦,出版未及一年而發展頗為迅速,北京政界尤視為一種重要新聞與以注意。然安福派則深疾之,如副座問題,南北和議問題,中國銀行問題,最近內閣問題等。京報論調均依一般國==張,時使安福蒙其不利,始本欲以餘錢收買。不料內部反對,遂未與邵君等談裁,自朱深有組織內閣之說。該報反對益力,於是安福中人乃聳恿朱深與之為難,朱適以自身關係甚恨該報,乃與警察總監吳鏡、潭君商議欲封該報。吳君係圓到人物,且事不乾己,何苦為難,以《京報》無擾亂治安事不便舉發,並勸朱深度量放寬。“你做你的,他說他的”,婉言謝絕。朱深無奈乃不得不運用其在司法上之權力,將京報數月以來之文字擇其可以指摘者旁加紅圈交地方檢察廳長尹朝棋起訴。尹與廳長會議以所舉各條法律上皆難成立,而總長之麵子,又須顧到,乃請於朱氏謂:“如有部令則廳中當遵辦。”適值七月二十六曰,《京報》附張之《小京報》中,載有(珠餌魚)之一段趣談,係轉錄七月十七曰《上海時事新報》中言,某總長以巨金餌俱樂部雲雲。實則並無姓名,僅言某總長,法律上不能成罪。而朱深見此大怒,即於七月二十六曰以司法部部令,使地檢廳逮捕。該廳即於翌星期曰(創例)出票拘傳京報館之邵飄萍等,邵君出外而潘公弼乃被拘。聞朱重讀舊報將《京報》文字一一加以挑剔,庶幾罪名可以造成也。

邵飄萍在此時期避居東交民巷之六國飯店。而朱深竟小題大做,以《京報》侮辱司法部名義,要求外交團皆渡。於八月六曰由外交部通知公使團,且密佈探警圍繞邵氏住宅及六國飯店門口。外交團以此事明為政治上反對安福之報複主義,故引渡一節置之不覆。現則仍在交涉之中,聞邵君近來地位頗為危險雲。嗚呼!朱深等之借題發揮,從此言論界益人人自危。而《京報》編輯潘公弼君之前途,則尤恐,一時不能恢複自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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