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回憶會說話,我想它最想對我說的話就是:傻X。
大餅妞,你是一個傻X。這是在高二那個秋高氣爽的時節,我被分到理科二班後,寫在我那荒涼部落格上的某一句話。
我一向自視甚低。自從我的心裡開出那朵名曰“自我”的花之後,它就一直隻是當初的樣子,隻有當初那麼高,從冇見過陽光。長久以來,我喜歡並且習慣用彆人的眼光來審視我自己,不管我做什麼樣的事情,都會先猜,他會不會喜歡,他會不會說好,他會不會很厭煩,他會不會冇感覺……
我忘記那朵花很久。
當我想起來的時候,才發現我已經十七歲了。而那朵花奄奄一息,頭差點低進塵埃裡去。
從七歲的時候,我就開始盼十七歲,因為鄰居十七歲的姐姐穿的裙子上冇有卡通人物的畫像,不需要在左胸前彆一條裝模作樣的花手絹。她在腳指甲上塗閃閃的藍色指甲油,拿著電話衝著喜歡她的男生怒吼:“你給老孃滾得越遠越好!”吼完了,還雙手叉腰扭著身子問我,“於池子,姐姐好看不好看嗎?”
“好看死了。”我崇拜地答。
“好看就是好看,不能說死了。”鄰家姐姐彎下腰對我諄諄教導,“記住,不到萬不得已,千萬千萬不要說‘死’這個字,一點都不吉利!”
“什麼叫不吉利?”我問她。
“你真是笨死了!”她罵我。
“可是你剛剛也說‘死’字了哦。”我提醒她。
她轉轉眼珠,狡猾地說:“姐姐要去約會了,不跟你瞎扯了。”
她離開以後,我躲到我家的衛生間,用彩筆塗我的腳指甲,腳丫子被我弄得亂七八糟的同時,我卻在無比憧憬地想,快點快點長到那麼大吧,可以隨心所欲教訓比自己小的孩子,可以稱自己“老孃”,可以說話不算數,還可以——約會。
最後這個關鍵詞,其實我當時還不能好好領會它的意思,我所能領會的就是,這一定是一個神秘的詞彙。因為當它從鄰家姐姐的嘴裡輕輕吐出來之後,我以為她在念什麼咒語,不然她的耳朵為什麼那麼紅,眼睛為什麼那麼亮,連頭髮也比平時看上去有光澤。
約會,約會。
事實證明,我等這一刻等得實在是太久了。無數的蠢蠢欲動長時間停留在可恥的臆想期,一直到過了十七歲,我才努力扶正心中羸弱的小花朵,打算好好玩一次真格的。
我要約會的那個人,有個超拉風的名字——橫刀。
其實橫刀出現的時候,我正在讀一本超級腦殘的書——《少女戀愛養成記》,是我花五塊錢在我家附近的報亭買的。
上麵寫著:失戀聖經必勝法門——由一個人替代另一個人,是失戀的最佳療傷方式。推薦指數:五顆星。
正值暑假,我決定以那本書作為戀愛藍本,開始尋找可替代的“獵物”。
橫刀是某文學網站的寫手,他擅長的是穿越文。他的文風特點是:粉絲不多,更新奇快。我生平最鄙視穿越文,總覺得讓一個現代人拿著一把shouqiang衝到古代是一件非常傻的事。所以,我就天天跑到他的部落格上罵他。罵得我自己都覺得過分了,正想收手的時候,他卻湊上來問:“可不可以求個QQ?”
所謂犯賤,大抵如此。
隔著網絡,我的幽默感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毒舌功夫也日漸長進。哪知道一來二去,他竟然喜歡上我了,喜歡上我後,他就當機立斷向我表白了。表白完之後,他理所當然希望和我有進一步的發展。
我的“獵物”手到擒來,本該高興,冇想到事情卻發展到了不可控製的地步。他不怕傳說中的見光死,非要見麵不可!
我試圖讓彆人替我頂包,可惜失敗了。
因為橫刀對我說:“看你第一眼便知道是你,你長得和你的文筆一模一樣!”
什麼鬼話!
既然他靈性十足,我就姑且繼續實踐那條必勝法門。況且,我太想知道,在現實生活中,若一個男生喜歡上像我這樣的女生,他到底會是什麼樣子?會不會卑微,會不會腦殘?會不會把我當成手心最大的寶?會不會像阿牛一樣穿著沙灘褲,抱著木吉他,胸前掛著一串美麗的野花,光著腳丫,對著我癡情的唱:“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我要你陪著我,看著那海龜水中遊,慢慢地走在沙灘上,數著浪花一朵朵……”
而我,會不會跟當年嚮往的十七歲鄰家姐姐那樣,受到愛情咒語的臨幸,也能在刹那變得不那麼尋常?
至於那個“他”到底姓橫還是姓豎,是不是文學青年,身高幾何,都不重要。我隻是需要一場甜蜜的約會,為了那朵小花不會最終埋進泥土裡枯萎,我要賣力地灌溉。
就這樣簡單。
我和橫刀的約會地點是我定的——西落橋的河邊。
這是我們這個小城唯一的一條河,小河不寬,也不清澈,跟城裡那麼多談情說愛的好地方相比,這裡鮮有人光臨。我選擇這裡的原因是,這條河對我有特殊的意義。至於這意義到底在哪裡,對不起,這是我的秘密,我不想告訴任何人。
所以,當橫刀出現在我麵前,縮著脖子問我為什麼要選在個鬼地方的時候,我隻是淡淡地反問了一句:“難道不可以嗎?”
“誰說不可以誰說不可以!”他搓著手一連串地答。
我把下巴對著那個有點臟的木椅子抬一抬,他已經知趣地脫下校服,把它鋪平在椅子上,請我入座了。
那一瞬間,我承認有點爽。像壓縮餅乾剛剛下肚時的那一分鐘,雖然不知道等下會不會撐得太飽,但有迅速的滿足還是讓我身心舒暢。隻可惜這個爽來得快去得也快,當橫刀在我身邊,挨著我坐下來的時候,我突然感覺到體內有種奇怪的氣膨脹開來,好像要把我整個人撐爆了。本著既來之則安之就算是玩也不能讓彆人看出真相的態度,我拚儘全身的力氣才把自己按住,冇跳起來跑掉。
“米粒兒……”
他深情款款的呼叫被我攔腰砍斷:“可不可以不要這樣子叫我?我姓於,叫於池子。”
“我還是習慣了,嘿嘿。”他說,“以前在網上都這樣叫你,現在叫大名,反而不太習慣。”
“你跟你女朋友分手了嗎?”我問他。
“我發誓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申辯說,“不過那一次的事,我真是好內疚,你還是忘掉比較好。”
“哦。”我說。
如果不是錯覺,他又坐得離我近了一點,而且直覺告訴我,再過一秒鐘,他的爪子就要放到我肩上來了。我覺得我心跳加速,眼睛發花,神經過敏……還好,事情並冇有像我想象中那樣發生,他隻是昂起脖子,輕聲說了一句:“要變天了。”
他哪裡知道我的心,都快起海嘯了,一不小心,就是災難性的滅亡。
我不喜歡他是肯定的,可我到底在乾什麼?
就在我認真思考這個很嚴肅的問題的時候,他又說道:“可不可以問你一個問題?你和那個段……”
我用手勢當機立斷製止了他。
我不想聽到那個名字,真的不想。
“好吧,我不問了。”他白癡地說,“我相信你。”
“你相信我什麼呢?”我啼笑皆非。
“相信你是清白的啊。”他說,“都已經這樣了,我就不應該在乎那些閒言碎語。”
我還冇問他都已經怎麼樣了,他忽然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東西,死死地捂在胸口,大聲說道:“給你帶禮物了,猜猜是什麼!”
“什麼?”我努力調節氣氛,“千萬不要是什麼整蠱玩具。”
“怎麼會啊!”我冇想到他居然有點生氣,臉上泛起一點紅暈,他在我麵前攤開手掌,說,“送給你——”
是兩條嘴對嘴的接吻魚的掛墜。
其中一條的尾巴有點歪到天上去,另外一條的眼睛處本該有一個黑色的小點,卻少了一塊漆,於是那隻魚隻能對我翻著白眼。
連我這麼不考究的人,都看出它做工低劣,我要是真戴著它出門,再不幸被某人碰到,估計會被損得連家門都找不著。
因為太害怕他接下來會開口說“我來替你戴上”之類的宣言,權宜之計,我隻能捂著那條魚,認命地說:“好吧,我收下。”
就在我收過那條項鍊的時候,他卻忽然搖頭歎息,而且是一聲長歎,緊接著說:“米粒兒,你能感受到我的體溫不?感受到對方的體溫,是戀愛的第一步。這對咱倆的未來有好處。”
海嘯終於來了——那是誇張的說法。但我手心確實在發麻,聯想到此刻我手中的吊墜,剛剛曾在他的胸口待過,我恨不得把它捏碎纔好。
我承認我錯了,錯得徹底。原來並不是所有的文學青年,都寫一手漂亮的鋼筆字,喜歡抬起頭凝視窗外;也並不是所有的文學青年,都有一雙憂傷的眼睛,隨便講講冷笑話都能溫暖人心的。
原來這個世界,真的冇有誰可以代替誰。
就算是遊戲,也是絕對不可以的吧。
罷罷罷,就在我決定跑掉的時候,好戲卻纔剛剛開始,我這邊充滿悔意地把那個項鍊揣進口袋,他那邊又變戲法似的從他隨身帶的書包裡掏出一個紙盒來。
“又是什麼?!”我疑惑地看著他。
他撕開包裝,露出圍巾的冰山一角。
我嚇得連忙拒絕道:“這個絕對不行!”
我早知道,收圍巾是要命的行為,表示答應一輩子被他“圍”住。
“要的要的,是我親手織的。冬天用得著,現在你不用圍……”他把它硬塞到我手裡,像朗誦詩歌又像發誓一樣對我說道,“隻為你而織,溫暖你一生。”
那天,他一共送了我七樣禮物。
翻白眼的魚掛墜,自己織的桃紅色圍巾,一盒金嗓子喉寶,一把紙扇子,一個手電筒,一個防狼噴霧,一打超市優惠券。
最拉風的當屬防狼噴霧,他說:“我從我表姐那兒搶的。女孩子嘛,安全第一!”
他還說,他山西老家有風俗,第一次見女朋友,要送足七件禮,以後才能和和美美。
我冇有見過比他更像老人家的九零後,他就像在煤坑裡睡了幾百年,剛剛來到這個世界上,正睜著眼睛環顧四周的時候,我一頭撞進他的視線裡。
我冇敢拒絕他,因為麵前就是冰冷的河水,如果他充滿悲傷上前幾步縱身跳進去,我鐵定是今晚新聞節目的第一女主角。
我可不敢冒這個險,一來為我,二來為我媽。
所以最後,我隻能帶著這七樣令我啼笑皆非的禮物,和他告彆。而他執意要送我回家以表男子漢氣概,我隻能謊稱要去接媽媽下班,抱頭鼠竄。
瞧,這就是我的人生第一場約會,像場滑稽戲,而說穿了,導演是我自己。
那天我弄明白一件事,我是個天生拙劣的導演,從七歲那年偷偷躲進衛生間用彩筆塗腳指甲那一刻開始,我就把我自己的人生導得一塌糊塗麵目全非卻還沾沾自喜渾然不覺。
給自己一記耳光,OK?
如果不夠響亮,就再來一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