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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我在被人輾轉賣掉的過程中,頭部捱過打。
所以剛到養父養母家的那幾年。
我根本就不記得自己來自哪裡,姓甚名誰。
十六歲那年,我被喝多的養父堵在臥室。
在他想猥褻我時,我掙紮著逃跑。
卻在下樓的過程中失足滾了下去。
我的頭部再次受到撞擊。
等我醒來後,我終於記起了自己原本的名字。
我是自己到警局報的案。
得知警方的係統裡並冇有關於我走丟的資訊時。
我的第一反應是不相信。
我不相信有父母在自己的孩子走丟後不報警。
可事實就是如此。
那個警察還算負責。
看著我瘦弱的身體和身上數不清的傷疤。
他一臉同情地問我還記不記得父母的名字和家裡的住址。
可我把知道的資訊都告訴警察後。
他卻問我是不是在開玩笑。
因為葉氏已經不是我記憶中的小公司。
而是成了全國有名的企業。
這樣的家庭,怎麼可能在孩子走丟後不興師動眾的找呢?
雖然難以接受,但我不得不承認爸媽其實並不愛我。
我不想再回到養父養母那個破破爛爛的家。
不是我嫌貧愛富。
而是他們真的對我不好。
所以我試探性地問警察,能不能幫我查查我爸媽的聯絡方式。
讓我給他們打個電話。
警察同意了。
後麵的事還算順利。
得知我的所在地後,我爸媽來得很快。
看到我一身的傷,我媽直接哭了出來。
我爸也紅了眼眶。
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向警察解釋,在我走丟後不報警的原因。
我隻想知道磋磨了我十年的養父養母能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
在警察給了我肯定的答覆後。
我跟著爸媽回了家。
不想讓外界知道我身上發生過什麼。
一回到葉家,我媽就帶我去做了祛疤手術。
而回家後的日子跟我預想中一樣。
並冇有讓我感受到多少溫馨。
爸媽的忙碌和麪對我時的客套。
以及葉宸對我表現出來的嫌惡。
都讓我意識到自己在這個家裡就是一個外人。
是管家先發現我的心理出了問題。
也是他給我介紹了一個心理醫生。
心理醫生告訴我,從始至終我都冇有做錯過什麼。
出生不是我能決定的。
被拐是因為保姆的失責。
而家裡人對待我的態度,隻能證明他們不是合格的父母。
我不用責怪自己,我冇有錯。
醫生說有的人就是在親情方麵少了些緣分,讓我不必執著。
所以我早早搬了出去,非必要不和家裡聯絡。
我能理解阮清寧接受不了葉宸的離世。
可她憑什麼一上來就指責我。
給我安了那麼多莫須有的罪名?
施澤宇幫忙處理我爸留下的債務時曾告訴過我。
是我爸接連幾次的決策失誤,纔會導致公司欠了那麼多錢。
而當年警方的調查結果,也證實那場火災就是意外。
和任何人都無關。
想到這,我冷靜下來。
當我抬起頭看向阮清寧時,我才發現她一直在惡狠狠地瞪著我。
“葉浠,你憑什麼還活著?當初死的人應該是你!把阿宸還給我!”
阮清寧的話音剛落。
我就一巴掌扇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