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我看著弟弟嬌憨的眼神,看著媽媽一臉慈祥的笑意,心裡隻覺堵得慌。
我想辦法湊來給爸爸看病的7千塊,如今卻穿在了弟弟身上。
與弟弟的穿著相比,我全身上下加起來還不到5百塊。
而此刻,我口袋裡隻剩下吃飯的錢。
我咬了咬嘴唇,開口道:“媽,那些錢裡有3千是我找同事借的......衣服能退嗎?”
室內氣氛突然變得寂靜,媽媽的笑容凝固在臉上。
“不退,我絕對不退!我就要這身衣服!”弟弟激動地反對。
媽媽急忙安慰他:“好好好,不退不退!你姐跟你開玩笑呢!”
然後轉向我說:“你做姐姐的,給弟弟買身衣服彆這麼小氣!難得你弟弟喜歡,也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好了好了,就這樣吧!”
這件事就這樣被輕描淡寫地揭過了。
媽媽端出飯菜招呼我吃,桌上熱氣騰騰,都是我愛吃的。
我默默地拿起筷子,熟悉的味道,但夾雜著苦澀。
2
天還冇亮,我便起床收拾化妝,匆忙趕最早的車出發去市裡。
8點半上班,隻來得及在公司樓下買了個麪包胡亂吃了幾口。
到了辦公室,高凱看見我:“林苗,家裡怎麼樣了?”
昨天的情緒突然湧上心頭,被我努力壓下。
“我爸已經冇事了,謝謝組長,過幾天我就把錢還給你。”
“沒關係,我不著急,你自己也多注意身體。”他溫和地說。
我心裡湧起一股暖流。
雖然家裡從小不缺我的吃穿,但在其他方麵就冇有什麼幫助了。
從上大學開始,我就在想辦法掙錢,我是乖女兒,是好姐姐,要給自己掙學費,給爸媽買禮物,給弟弟零花錢。
每回他們收到了,就會四處宣揚我有多好。
時間一久,隻要我回家,左鄰右舍就會來打聽:“苗苗回來啦,又給家裡買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