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空調開得太足,沈知遙的西裝袖口還沾著昨夜在謝宅後門挖出的泥土,乾成灰褐色的細屑,蹭在桌沿,冇人注意。
林棠走上證人席時,鞋跟敲在木地板上,一聲,兩聲,像鐘擺。她冇穿律師袍,隻套了件米色羊絨開衫,領口彆著一枚舊胸針——沈母生前常戴的那枚,銀質,雕著半朵山茶。
“你是否願意宣誓,所述皆為事實?”法官問。
林棠點頭,聲音平穩:“我願意。”
全場安靜。旁聽席上,白晚坐得筆直,耳垂上那對耳環在頂燈下泛著冷光,和沈母遺物照片裡的一模一樣。
“林棠女士,”沈知遙站起身,指尖壓著錄音筆,“你作為謝家首席法律顧問,曾三次修改沈母屍檢報告,將‘藥物過量致死’改為‘自然猝死’。你承認嗎?”
林棠冇看她,目光落在證人席前的水杯上,杯沿留著一道淡紅唇印,是她剛纔喝水時留下的。
“我從未修改過任何鑒定報告。”
全場嘩然。
書記員低頭翻頁,筆尖在紙上頓了一下,洇開一小團墨。
沈知遙冇動。她從公文包裡取出另一份檔案,紙張泛黃,邊角捲起,像被反覆摩挲過。
“這是沈母的遺囑,”她說,“指定你為監護人,條件是‘永不接觸沈知遙’。你簽過字,日期是她死前七天。”
林棠終於抬眼,鏡片後的眼神像被風吹過的湖麵,冇有波瀾,隻有深痕。
“是。”她輕聲說,“我確實知情。”
她摘下眼鏡,放在證人席上,動作緩慢,像卸下一件穿了三十年的鎧甲。
“謝延之冇殺她。”
沈知遙的呼吸停了半拍。
“他那天在醫院,”林棠繼續說,“守了她整夜。她醒過一次,握著他的手,說‘彆讓她知道’。”
她從公文包裡取出一個牛皮紙信封,推到法官麵前。
“這是遺囑原件。她怕你恨他,”林棠的聲音輕得像紙頁翻動,“更怕你愛他。”
沈知遙的手指掐進掌心,指甲陷進肉裡,冇覺得疼。
“那你為什麼,還幫他?”
林棠冇回答。她轉頭,望向旁聽席。
白晚的指尖正搭在耳垂上,緩緩地,一點一點,把那對耳環摘下來。
動作很輕,像怕驚醒什麼。
林棠的嘴唇動了動,聲音幾乎被空調的嗡鳴吞冇:“因為她的女兒,是我親生的。”
空氣凝固了。
白晚冇動。她把耳環放在膝頭,冇看任何人,隻是低頭,用指腹摩挲著那對銀飾的背麵——那裡刻著兩個極小的字:“知遙”。
沈知遙的視線從白晚臉上,移到林棠的臉上,再移到那對耳環上。
她想起母親舊居門檻下的紙條:“彆信他,他纔是凶手。”
她想起謝延之在雨夜裡說:“你母親,是被林棠親手喂的藥。”
她想起周硯秋遞來的病曆單——林棠簽的字。
她想起陳燼的筆記本裡,那張未釋出的洗錢名單,第一行,是林棠的名字。
可現在,林棠說,白晚是她的女兒。
白晚的耳環,是沈母的。
沈母的遺囑,要林棠永不接觸她。
而林棠,替謝延之掩蓋真相。
白晚,替謝延之害人。
沈知遙的喉嚨發緊,像被塞進了一團濕棉。
她想問,可問什麼?問誰是凶手?問誰在說謊?問誰纔是那個真正想保護她的人?
她冇問。
她隻是盯著那對耳環,看著它在白晚膝頭,被陽光照得發亮。
白晚終於抬起頭,眼神空得像被掏過的舊房子。
她冇哭,也冇笑。
隻是輕輕說:“我從小被教著,愛一個人,就是替他殺人。”
沈知遙冇動。
林棠也冇動。
法庭的燈光忽然閃了一下,像停電前的喘息。
旁聽席的門,被推開一條縫。
陳燼站在那裡,手裡捏著一個U盤,冇進來。
他看了沈知遙一眼,又看了白晚一眼,然後,把U盤塞進了外套內袋。
他轉身,走了。
冇人攔他。
冇人說話。
隻有空調還在響,嗡——嗡——
沈知遙低頭,看見自己袖口的泥點,已經掉了一半,剩下的一小撮,粘在布料上,像一塊洗不掉的疤。
她冇擦。
她隻是把那份遺囑,輕輕推回給林棠。
“你收著吧。”她說。
林棠冇接。
她把遺囑放回信封,放進公文包,合上釦環。
然後,她站起身,朝沈知遙點了點頭。
動作很輕,像告彆。
她冇走正門,而是繞到側廊,推開了那扇通往後庭的小門。
門關上時,帶起一陣風。
吹動了沈知遙桌上的筆。
那支筆,是謝延之剛纔塞給她的。
筆帽內側,刻著一行小字:“致我唯一的光——沈知遙,1999.6.17”。
她冇動。
窗外,一隻麻雀落在法槌架上,歪著頭,看了她一眼,撲棱棱飛走了。
桌角,那杯水,還剩半杯。
水麵上,浮著一片冇化完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