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冇跟上,你聽懂了嗎?”
我瞬間來了精神,連忙把我記得滿滿噹噹的筆記推給他。為了這節課,我提前預習了整整一個晚上,連老師可能會講的案例,都查了個遍,標註得清清楚楚。
我指著筆記,給他一點點講清楚,他聽得很認真,偶爾會點點頭,問我一兩個問題。陽光透過窗戶落在他的頭髮上,我離他很近,能看到他臉上細細的絨毛,心跳快得快要蹦出來。
講完之後,他眼睛亮了亮,看著我笑,語氣裡帶著真心的讚歎:“厲害啊,比我記得清楚多了,邏輯也順。謝謝你啊,時染。”
他叫了我的名字。
不是禮貌的、疏離的“同學”,是清清楚楚的“時染”。
我的心裡炸開了漫天的煙花,臉上卻還要裝作平靜的樣子,笑著擺了擺手:“不客氣,小事而已。”
那天之後,我開始出現在他生活的每一個角落。
中午去食堂,我會“剛好”端著餐盤,坐在他對麵的位置,眼睛亮晶晶地和他打招呼:“好巧啊,你也來吃飯?”
晚上七點,我會“剛好”出現在操場,穿著運動服,在他跑步的跑道上散步,和他迎麵遇上的時候,揮揮手笑著說:“你也來跑步啊?”
甚至他去超市買水,我都能“剛好”也伸手,拿了和他同一瓶礦泉水,然後笑著說一句“好巧”。
他對我的態度,明顯熟絡了很多。
會主動和我打招呼,會和我聊幾句最近看的書和電影,會在食堂遇到的時候,主動給我占位置,會笑著和我說路上發生的趣事。
我覺得,我離成功越來越近了。
週五下午,我鼓起了這輩子最大的勇氣,給他發了一條微信。微信好友,是上次他問我借筆記的時候,主動加的。
我盯著輸入框,刪刪改改了半個多小時,最終發出去一句話:“週末新上了一部文藝片,口碑特彆好,你有空一起去看嗎?”
微信發出去的那一刻,我把手機扔到了床上,整個人縮在椅子裡,緊張得渾身發抖,連呼吸都不敢用力,耳朵裡全是自己的心跳聲。
等了十分鐘,像等了一個世紀那麼久,手機終於震了一下。
我撲過去拿起來,是江渡的回覆。
隻有短短一句話:“週末有事,下次吧。”
我的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