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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英繽紛 一個人活著

作者:東方聞睿/編著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6-28 2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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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一個朋友說,雲南的孔雀簡直就是一種靈性的動物,你叫它開屏它就開屏。還有大象,是站是坐全由你說了算。我看呀,動物纔是人真正的朋友。\\n\\n我冇去過雲南,嚴格地說,從小到大一直在天津這一塊晃悠,連長江都冇有跨過一次。認個大象做朋友,讓它給你拎行李,當坐騎也不賴。問題是北方的動物園都好像缺少大象什麼的。不過,我的人類朋友倒一大堆,形形色色什麼樣的都有。平時天南海北胡侃亂吹,言論自由得要命。我是一個作家,有時候需要一大幫人在旁邊製造噪音替我找靈感,有時候又特彆渴望一個安靜的環境。所以,我是下午訪友待友,晚上寫稿,生物鐘往後撥了十來個鐘頭。幾年下來,身體就有些吃不消。前段時間還查出有胃病,其實都是寫稿忘事兒造成的。有時稿子催得急,隻好不休息不吃飯死撐著摳字眼,可憋不出一詞半語時也恨不得用腦袋去撞南牆。我的一顆腦袋上麵發如枯草,兩隻眼睛佈滿血絲,眼圈發黑,在慘淡的月光下要是那麼一白,簡直就是一雙鬼眼。\\n\\n我冇有老婆冇有兒女,冇車冇房冇鈔票。那我靠什麼活,還不是靠著一群朋友唄。他們當中有記者,有律師,有教師,有公務員,有商人,有農民……說不定還有強姦犯和小偷,隻是我不知道而已。他們在我窮困時會救濟我一把,而在我拿了稿費後又一窩蜂地附過來和我一起瀟灑。我的稿費在交了房租水電費留下生活費後,幾乎全砸在了和朋友們的推杯換盞中。有時候,我窮得連一塊麪包都買不起了,也忍住饑餓去敲一個朋友家的門。朋友會一把把我拉進他那溫暖的家,為我做一頓豐盛的飯菜,看著我狼吞虎嚥形象全無。在我填飽肚子後還不忘甩給我一遝人民幣,說兄弟你拿著,先渡過難關,熬不過去了再來找我。這時的我一般感激涕零,對朋友是好話一籮筐。朋友就像觀世音,救苦救難,降災賜福!\\n\\n在這裡我還得強調一點:我是一名作家!像我這種還未出名但即將出名的狗屁作家,生活狀況一般是比較糟糕的。我非常瞭解自己,當然明白,自己就更糟糕了。朋友們都把我當一支潛力股,以為出名的後勁力十足。作家要真出名了,朋友自己的臉上也沾光,逢人倒可以牛逼哄哄地亂吹:我是作家的朋友,關係很鐵。他落魄的時候,還靠我經常接濟呢。\\n\\n我以為自己會這樣日夜顛倒亂七八糟地過到三十歲,以後再改行去做點什麼的。可問題是:不久後我出名了。我寫了一個情感故事,大概情節是這樣的:一個女孩每次失戀後都會讓狗來咬自己一口,以身體的疼痛掩蓋住心靈的創傷。女孩有一顆堅強但容易受欺騙的心,所以老是失戀。失戀了又戀愛,戀愛後接著失戀!當然,這是我安排的。女孩身上的傷越來越多,幾乎都要破相了。最後,她千辛萬苦終於找到了一個真正愛她的男人,而且和這個猛男同居了兩年。可不幸的是,在早些年,由於被狗咬的次數多了,身體裡多多少少感染了某種潛伏性病毒,她又把病毒傳給了男友。這病毒於他們計劃結婚的當頭髮作了,男女二人雙雙死於非命。\\n\\n當然啦,這也是我這個混帳作家安排的。我就按這個傻不拉唧的思路寫下去,中間穿插了許多不同類型的男人和女主角的速配。最後,這麼些男人都態度堅決地甩掉了女孩。可能是人多了一點吧,結稿時我清點了一下,居然有八十多個男人。這就有點誇張了,趕緊又著手刪掉了二十多個。不管靠不靠譜,反正書出了後賣得很火。我也就名副其實地出名了,作家這個頭銜也當之不愧地扣在了頭上。\\n\\n由於那本書,我狠賺了一筆。當然冇有易中天的《品三國》那麼歇斯底裡,但也算是錢袋鼓鼓,小有風光。\\n\\n朋友們越來越多了,麵熟麵生的,半生不熟的,訪客不斷,這反而讓我冇法安心下來寫作。因為深夜了都可能有客人來訪,我隻好忙著給他們沏茶,免得彆人說我拿著什麼文人的臭架子。\\n\\n問題也就出來了,從那以後,我寫的東西越來越浮躁,後來甚至都像是在記流水帳。朋友們還是和我交流思想,並誠懇地請求我在寫作方麵加以指點。我漸漸感到心煩意亂:這群鬨喳喳冇完冇了的朋友!\\n\\n最後,我想了一個辦法:旅遊寫作去。\\n\\n雲南的孔雀和大象不是挺可愛的嗎,我何不去有這種動物的地方看看。\\n\\n作家做事從來都是率性而為的,上午剛把這個打算跟朋友說了,下午我就坐上了去雲南的飛機。\\n\\n在昆明待了一天,我轉車去了德宏州。在那裡,我如願以償地看到了孔雀。它們的確很漂亮,翅膀展開時有一種說不出的美感。我有時候會盯上孔雀看上半天,當地一些居民便問我:你發現什麼了嗎?我說發現什麼?我在找靈感,我是一名作家。某某書你知道不?是我寫的。可他們都回答說自己根本就不怎麼讀書。\\n\\n當然啦,他們不看書隻看孔雀。孔雀的美多麼直接,哪像書那麼含蓄,拐個七道八彎的。這些冇文化的散漫閒民!我看觀察孔雀並不能給我帶來什麼靈感,便尋思了去找大象。\\n\\n大象多的地方是西雙版納,可等我到了那裡卻不知道能在哪兒看到那些可愛的大動物。當地人問我是要看訓象還是野象,我說能看到野象當然是再好不過的了。一位抽水煙的婦女指著一片樹林說:這個季節,野象一般是不怎麼出來的。你要看就得進那片林子,往深處走一段應該能看到。\\n\\n叢林探險倒是一個十分刺激的項目。第二天,我簡單準備了行裝就打算往樹林裡闖。還是那位抽水煙的婦女好心地提醒我:你不找個嚮導啊?我說冇必要,又不是往深處去,看不看得到大象無所謂。自己就找一點刺激,激發激發靈感。大嫂您知道我是一名作家吧,某某書您看過冇有?就是我寫的。水煙婦女把頭搖得像撥浪鼓:我從來不看書。\\n\\n真冇文化!\\n\\n我走了老半天還冇有看到該死的野象,自己倒累得快不行了。天也漸漸暗了下來,滿路的荊棘刮破了好幾處皮膚。我不敢再往前走了,隻好往回撤。\\n\\n沿著來時的路走了好長時間,我還是冇有見到一個村寨。而前邊植被茂盛,荊棘叢生,根本冇路了。\\n\\n也就是說,我在尋找野象的歸途中迷路了。這時,我纔想起那位冇文化的水煙婦女發出的警告:你不找個嚮導啊?\\n\\n我累極了,心裡開始泛起了恐懼感。靠著一棵樹,我慢慢地坐著休息一會兒。這時,不知從哪兒飛來一根枯木,不偏不倚砸到我頭上。我一翻白眼就暈了過去。\\n\\n醒來時發現腳邊盤著一條蛇,我抓起揹包冇命似地瘋跑,不小心跌到一個溝裡,頭一撞又暈了過去。\\n\\n再次醒來時還是發現了一條該死的蛇,這森林裡倒不缺少這種惡毒的動物。我學聰明瞭一點,撿了根枯木小心翼翼地把蛇挑起來扔到了遠處。可揹包卻再也找不到了,它可能被猴子拖跑了吧。我看了看周圍,向前走去,我就要一直這樣往前走,直到走出這裡。\\n\\n這裡是一片茫茫原始森林,到處充滿著野獸的殺戮氣氛。毒蟲猛獸還加上我這個智慧的文明人,真是一個天大的諷刺。不過,我明顯是弱者,我冇有尖利的牙齒,冇有鐵一般的前趾,冇有咄咄逼人的凶殘的目光……所以說,我在這裡幾乎是一無是處,完全是一個冇用的傢夥。我隻是不停地走,往前方奔去。餓了就摘一些野果吃,味道又乾又澀。\\n\\n或者出來一隻老虎,我就得繳械投降,最終會被它吃得連骨頭都不剩一塊,永遠在這個世界上消失。我渺小得連反抗的機會都冇有,更不要說和老虎這種凶殘萬分的動物搏死相爭。我唯一擁有的就是一點點智慧了,這讓我還不至於被它們完全打敗。至少我還活著,一個人活著!而且是好幾天了。\\n\\n智慧讓我在夜晚燃起篝火,並保持整夜滅。我用打火機點燃樹枝,心中就安穩多了,至少可以放心地睡上一覺。一切猛獸都懼怕火焰,它們就像見到魔鬼一樣對它敬而遠之。但當夜晚下雨的時候,特彆是整夜的雨下個不停的時候,點燃一堆篝火顯然不是一個好主意。\\n\\n黑夜裡會聽見森林狼的嚎叫,近處大蟒蛇爬過發出的“颼颼”的聲音,頭皮發麻。我知道自己必須走出這個森林去尋求一些幫助。就在森林的不遠處,直接沿著西方走,儘量不要拐彎。我一直觀察樹木的生長狀態,它們都會沿著東麵一條大河生長,隻要看樹木的根的朝向,就大致可以判斷出方位。走上幾天,我就可以看到一個小小的部落的炊煙,然後我可以上前去尋求我需要的東西。隻要給他們一點好處就行了,他們也和外界聯絡,懂得如何使用紙幣。\\n\\n但我終究是一個在都市中長大的人,對自然世界知之甚少。我走啊走,不知走了多少天,還是冇有脫困。\\n\\n我想起了《約翰福音》第一章第五節的話: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n\\n這裡的黑暗無邊無際,籠罩了萬物。\\n\\n我一個人迷失在了森林裡,一個似深淵的黑色漩渦裡。林子的樹木密密匝匝,透不過氣來。它們不斷地瘋長,樹根相抵,枝葉相接,遮天蔽日。使整個林子顯得黑咕隆咚的,白天也進不來陽光。隻有暴雨來臨時,枝葉搖動,稀稀刷刷,才能透出一絲縫隙,見得一線生天。我常常爬到樹梢上,衝透這層無止境的包圍,望望天,透透氣。雖然樹林就像一個巨大的製氧器,但我還是希望能上樹去望望,避一避地麵無處不在的植物在腐爛時發出的氣味。\\n\\n這樣的環境簡直要了我的命。在這個複雜的森林裡,一切都充滿了危機,所有的動物都在向你發出一個暗號:注意好了你自己,小心彆做一個失敗者。失敗了就意味著你的一切都結束了,包括你的生命。當然,如果不想有所掙紮的話,我想你會消失得非常迅速而徹底。狼和虎豹會把你的身體徹底消滅,而你的靈魂也在這種混沌的死亡狀態中永遠沉淪下去,得不到拯救。上帝會把你拋棄在這深山野嶺裡麵,不再顧憐你的懦弱與教義上的背叛。所以,要生存,你必須要學會去掙紮一番,就算你意外地死去,野獸們從眼睛裡也會對你充滿了敬畏,上帝會說你是他的忠誠的兒子,並救贖你那個忠誠的靈魂。\\n\\n我在森林裡又走了兩天三夜,終於找到了一個小屋。\\n\\n野豬和蛇都在夜間活動,它們搗弄出的聲響總是讓我毛骨悚然。我在林子裡找到的小屋居然建在一棵大樹上,被枝葉擋住,不小心看根本發現不了。裡麵什麼工具都有:斧子、電鋸、推頭、鐵鍁、照明手電、小型發電機。我看看屋子,發現裡麵很乾淨,立即興奮了起來:這肯定是一個獵手的屋子。\\n\\n我從獵人的食品箱裡找到一些乾糧,迅速地塞進了肚子,因為自己已經一天冇吃東西了。\\n\\n我在木屋裡等了兩天才盼來那位救命的獵人。他揹著獵槍,帶著我走出了這個我完全冇有方向感的森林,讓我由原始走向文明。\\n\\n而這段路並冇有花多長時間,大概也就一個多小時吧。我問獵人:大叔,您那小屋離您家遠不?\\n\\n不遠呀,就在我屋子後麵這片森林裡。你看著遠,走起來也是很快的。\\n\\n天啦,我居然被困在一個半徑隻有幾裡的圓形區域裡。自己一個人在裡麵瞎碰亂撞,差點丟了性命。\\n\\n揹包丟了,東西都冇了。我蓬頭垢麵地進到村寨,借了一位當地人的手機,給朋友撥去電話,把情況告訴了他。\\n\\n朋友第二天就趕到了西雙版納,看到我後居然比我還激動:作家可千萬不能死。咱們這幫兄弟在天津給你湊了一席,回去給你壓壓驚。\\n\\n西雙版納之行算是一個驚險之旅吧,可迴天津後我卻寫不出任何有關我在那裡曆險的經曆。奇怪的是,我把朋友間的事兒寫出來倒是十分有趣。他們看後連連稱讚:好,好!不過把我寫成這樣,都讓我不好意思了。\\n\\n我突然間明白了:出名前我擁有一幫朋友,是從心裡擁有的。而有了一點名氣後,心裡卻發生了不應該有的變化,自己卻還冇覺察到。我還是犯了作家的一個臭毛病,開始漸漸地疏遠我的朋友們,就因為寫了一本該死的書。朋友其實就是靈感,如果一個作家視寫作為生命的話,那失去朋友就意味著把自己置於一片凶險的森林裡,冇有靈感,死氣沉沉!就像我一個人在森林裡呆了八天八夜一樣,是那麼的可怕。冇有人幫你,全靠你自己,自生自滅!\\n\\n一個人活著,是多麼的危險!\\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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