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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傳 定居桑加蒙河畔

作者:戴爾·卡耐基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14 14:25:17

林肯一家在伊利諾伊州的迪凱特附近地區停了下來。當他們在一塊林間的峭壁上俯瞰時,一眼便看見了美麗的桑加蒙河,於是他們決定把房子蓋在那裡。

林肯同家人一起砍樹、蓋房子、平整土地,駕著牛兒剷除灌木雜草,耕犁出15英畝的荒地,並在上麵種上玉米,然後將木材劈開做成柵欄,將自家的土地圈起來。第二年,林肯在鄰居家做工乾農活,他幾乎什麼都乾,犁地、叉乾草、劈圍欄、殺豬,等等。

林肯一家在伊利諾伊州度過的第一個冬天,是全美國人所知道的最為寒冷的一個冬天。大草原上的積雪達15英寸厚,各家的牲畜全被凍死,麋鹿和野雞幾乎絕跡,連人也被凍死不少。

林肯在那年冬天以砍劈一千條圍欄作為代價,得到了一條褐色的牛仔褲。他每天要步行三英裡抵達工作地點,一次,在穿越桑加蒙河時翻了船,林肯掉進了冰冷的河水裡。從河水中爬上岸的他,急忙衝向距離這裡最近的人家——沃尼克少校家,結果在到達之前雙腿就已經被凍僵了。後來的整整一個月,林肯都無法行走,隻能躺在少校家的壁爐旁講故事,那期間,他還閱讀了一卷《伊利諾伊州的法律》。

在此之前,林肯曾向少校的女兒求過婚,不過少校冇有答應。那可是少校的女兒,驕傲的沃尼克家族的後代,怎麼能跟這麼一個呆頭呆腦、毫無文化的砍伐工結婚呢?再說,這個人既冇有土地,又冇有錢,更冇有前途。

的確,林肯冇有屬於自己的土地,不過他根本不想擁有任何一片土地。他認為自己已經在農場耗費了22年光陰,厭煩了這種開荒種地的勞作,討厭這種日複一日的乏味生活。他渴望結交其他人,渴望出人頭地,他必須找一份工作,這樣就可以認識一大群人,向他們講述故事,逗他們開懷大笑。

在印第安納州的時候,林肯曾乘坐一艘小船南下新奧爾良,這種冒險多麼新鮮刺激啊!有一天晚上,小船在一位名叫杜謝恩夫人的橡膠園靠岸,結果一群手持刀棍的黑奴趁勢上了船,他們要殺光船上所有的人,再毀屍滅跡,然後讓小船連並貨物漂進他們的賊窩。

林肯掄起一根棍子,一口氣將三名強盜打進河裡,又趕跑了剩下的盜賊。在打鬥過程中,林肯的右眼部位受傷,從此留下了一條疤痕,而托馬斯再也不肯讓林肯種地了。

有了這段離奇的經曆,林肯找到了一份工作,每天薪酬50美分,乾好了還有獎金。於是,他召集繼母那邊的兄弟和堂兄弟一起伐木造船,很快就造成了一艘80英尺長的船,然後他們帶著燻肉、玉米和豬肉沿密西西比河順流而下,到下遊出售。

林肯掌舵,燒飯,給兄弟們講故事,大家一起玩“七喜”遊戲,還大聲歌唱:

戴頭巾的土耳其人目中無人,留著長長的鬍子四處遊蕩,眼裡除了自己什麼都看不見。

這次漂流讓林肯看到了終生難忘的景象。赫恩登這樣寫道:

有關奴隸製的殘暴,他之前隻是有所耳聞,然而在新奧爾良,林肯第一次真實地體會到了人類奴隸製的滅絕人性。當他看到“戴上鐐銬的黑奴被抽打”的景象時,內心人道主義的正義感被激發了起來。當時其中的一個夥伴回憶道:“那時的林肯被奴隸製的‘鞭笞’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一天早上,林肯一行三人在城中閒逛,一個奴隸拍賣會的場麵吸引了他們的目光,當時被拍賣的是一個活潑俏麗的黑白混血女孩。女孩像隻牲畜一樣被競拍的人們又摸又看。出價人不停地拉拽她的皮膚,還讓她像匹馬似的在屋裡快速奔跑,說是為了測試她的靈敏度。拍賣師對此說:“競拍者有權知道他們出錢購買的東西是否健康完好。”整個拍賣過程令人作嘔,林肯懷著“無法容忍的憎恨”之情離開了那裡。他氣憤地對身後的夥伴說:“天哪,朋友,我們快離開這裡吧。假如有一天,我能有機會鞭打它(指奴隸製),我一定狠狠地抽打下去。”

林肯憑藉自己的老實忠厚受到了新奧爾良雇主登頓·奧法特的賞識和信任,而且奧法特還十分喜歡聽他講笑話和故事。他讓林肯回伊利諾伊州,在新塞勒姆修建了一座木屋做雜貨店,讓林肯管理它。當時的新塞勒姆是個擁有15~20座木屋的小村莊,位於桑加蒙河畔的高地上。除了這個店鋪,林肯還管理著一個磨坊和一個鋸木廠。他在那裡一待就是6年,這是對他一生都具有深遠影響的6年。

村子裡有一夥張狂好鬥、愛惹是生非的流氓,自稱為“克拉裡家的叢林之王”,說自己是伊利諾伊州最能喝酒、鬥嘴和打架的人。不過,這幫傢夥的本質並不壞,他們十分講義氣,做事坦率而大方,富有同情心,隻是年輕人愛出風頭罷了。所以,當登頓·奧法特在他們的鎮上到處宣揚他的夥計林肯是多麼強壯勇猛時,這幫人便不高興了,於是他們暗下決心要給一夜成名的那個小子一點兒顏色看看。

比試的結果出人意料,誰也想不到,年輕的林肯在跑步和跳高的比賽中會遙遙領先;而他那看起來纖弱修長的手臂,會在拋鉛球比賽中贏過所有人。林肯還拿出了講笑話的本事逗得大家捧腹大笑,最終征服了這幫“叢林之王”。

在新塞勒姆,林肯的生活過得有滋有味。有一天,林肯與“叢林之王”的頭目傑克·阿姆斯特朗摔跤,這吸引了鎮上所有人的目光。最終,這場勝利讓他在新塞勒姆成了家喻戶曉的人氣王。“叢林之王”更是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將“王位”讓給他做,還請他擔任賽馬和鬥雞的裁判。後來,當林肯無家可歸時,他們還帶他回家,供他食宿。

在新塞勒姆,林肯還得到了他數年來夢寐以求的登台演講的機會,這讓他戰勝了對公演的恐懼。在印第安納州的時候,他頂多隻能在田間對著那麼幾個農民說話;而現在,每到星期六晚上,林肯都會參加拉特利奇的小旅館組織的“交流會”,很快,他便成了那裡最活躍的分子和主持人。在那裡,他可以儘情地講故事,朗誦自己的詩文,爭辯各類議題,還即興發言,比如發表對桑加蒙河航道的看法,等等。這些活動拓寬了林肯的思路,喚醒了他的雄心,因為他發現自己的演講有著動人心絃的感染力。這讓他勇氣倍增,冇有比自信心更強大的力量了。

幾個月後,奧法特的雜貨店便關了門,林肯失去了工作。但那時選舉日將近,整個國家都被高漲的政治氣息籠罩,而林肯則下決心趁此機會鍛鍊自己的演講能力。林肯獲得了當地一位叫門特·格雷厄姆的教師的幫助,花了幾個星期的時間完成了他人生中第一份公眾演講稿。他要藉著這份演講稿參加州議會的選舉,他在演講中討論了“內政完善、桑加蒙河的航運、教育改革、司法公平”等問題。

當演講即將結束時,他聲情並茂地說:“我出身貧寒,身無分文,冇有什麼顯赫的身世背景,也冇有大人物的推薦。如果熱心腸的人們認為我應該退出,那麼我絕不為此懊惱,反正我已經飽受挫折。”

幾天後,一位騎士疾馳而來,帶來了一條恐怖訊息,說印第安人的酋長布萊克·霍克正率領著一路大軍廝殺而來,他們所到之處燒殺搶掠,恐怖的紅色警戒氣氛籠罩了羅克河一帶地區。

雷諾茲州長匆忙招募誌願兵,於是,林肯這個“失業而默默無聞的候選人”在這支軍隊中服役30天。他被選為隊長,試圖將“克拉裡家的叢林之王”訓練成正規軍。不過,這些不受管教的人總是在林肯背後罵道:“見你的鬼去吧!”

郝恩登在書中寫道:“林肯常將這次抵禦布萊克·霍克的戰爭看做‘度假和偷雞摸狗的冒險活動’。”事實的確如此。

很久以後,林肯曾在一場國會演講中提到過那次戰鬥,說他冇有打倒任何紅皮膚的印第安人,倒是教訓了不少洋蔥頭;他說冇有見到任何印第安人,卻跟蚊子們進行了殊死的搏鬥。

總之,戰鬥結束後,林肯又投身到了政治運動當中。他挨家挨戶地拜訪、跟人們握手、給他們講故事,讚同每一個人的見解,任何時間任何場地他都能講上幾句。

最終,林肯在這次競選中輸了,新塞勒姆一共280張選票,而他隻得了其中3票。

兩年之後,他再次參加競選。這一回,他贏了,但身無分文的他隻能借錢買套服裝,前往議會。之後,他在1836年、l838年和l840年連續參選成功。

那時,新塞勒姆有個出了名的懶漢叫傑克·凱爾索,他整天無所事事,隻知道釣魚、拉提琴和背誦詩詞,因此,他的妻子不得不招攬一些借宿者來貼補家用,這讓鎮上的人都瞧不起他。不過,林肯倒是跟他做了好朋友,並深受他的影響。傑克·凱爾索為林肯朗誦《哈姆雷特》和《麥克白》,這讓林肯熟悉了莎士比亞和伯恩斯,而在此之前,林肯對這些名人隻有個模糊的概念,而且也從來不知道英語有如此大的魔力,如此動人心絃。

他開始敬畏莎士比亞,但對於博比·伯恩斯卻是熱愛和同情。因為伯恩斯也誕生於小木屋,比林肯好不了多少。伯恩斯也曾經在田間勞作,犁田、掏田鼠窩等,是他人生的不濟,但這些東西卻助他造就了不朽的詩篇。伯恩斯和莎士比亞的詩句為林肯打開了一扇嶄新的門,直通他的情感世界。最讓林肯感到震撼的是,不論是才華橫溢的莎士比亞,還是出身貧寒的伯恩斯,都冇有上過大學,他們所受的教育不比他更多。

這讓他偶爾會有此妄想,或許,文盲托馬斯·林肯那冇有接受過什麼教育的兒子也能乾些文雅的事;或許,他能走出這小小的雜貨店和鐵匠鋪。

從那之後,林肯便將伯恩斯和莎士比亞奉為偶像。在林肯讀過的所有作品中,莎士比亞的作品最多,甚至比其他作品的總和還要多。因此,莎士比亞對他的處世風格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即使他後來身在白宮,承受著內戰的重負和衰老的侵襲時,他仍會擠出時間來研究莎士比亞,並同權威學者探討劇本。就在他被刺的那個星期,他剛剛同朋友們朗讀了兩個小時的《麥克白》。

誰也想不到,那個新塞勒姆的懶漢傑克·凱爾索,有朝一日竟將他的影響滲透到了白宮……

新塞勒姆的創建人是一個叫詹姆斯·拉特利奇的南方人,同時他也是小旅館的主人,有一個漂亮迷人的女兒安。林肯第一次見到安時,她是個金髮碧眼的19歲女子。當時,安已經同當地最富有的商人定了親,但林肯還是無可救藥地愛上了她。

按照婚約,安·拉特利奇要在上完兩年大學之後同約翰·麥克尼爾完婚。林肯到新塞勒姆後不久就聽到了一件怪事,麥克尼爾賣掉了店鋪,說要回紐約州接父母兄弟來伊利諾伊同住。臨行之前,他告訴了安·拉特利奇一些事情,把安嚇壞了,但年輕天真的安相信了他的托辭。幾天後他便出發了,答應會常寫信給安。

那時,林肯是村裡的郵差,他乘坐公共馬車每週會送兩次郵件過來。信件很少,因為當時郵資很貴,是按郵件行程的長短來計算的,花費一般在6.25~25美分。林肯將信件裝在自己的帽子裡發送,路上碰到村裡人詢問是否有自己的信件時,他就掀開帽子看一看。

每個星期都準時向他詢問的人就是安·拉特利奇。結果,三個月過去了,安才盼來了第一封來信,不過這反而給她帶來了更大的失望。信裡的語氣冷淡異常,語意含混不清。麥克尼爾說父親病重,而父親的債主則纏著他不放,他表示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重返回塞勒姆。

接著,又是漫長的等待。一等就是好幾個月,依然杳無音信。安開始懷疑,他真的愛過她嗎?

林肯親眼目睹著安的鬱鬱寡歡,於是自告奮勇要幫忙尋找麥克尼爾。

“不必了,”她說,“他知道我在這裡,假如他不想給我寫信,那我又何必去找他。”之後,她便向父親坦白了麥克尼爾在離開之前向她說的那些奇怪的事。原來,麥克尼爾並不是他真實的姓氏,他姓麥克納馬爾,這幾年一直隱姓埋名地生活。之所以這樣欺騙大家,是因為他的父親在紐約州生意失敗,債務纏身。作為家中長子,他不想被家人連累,於是化名來西部賺錢。現在,他的事業終於有了起色,便想帶父母來伊利諾伊州一同生活。

這件事很快在村子裡傳開了,人們紛紛指責這是謊言,而那個人是個十足的騙子。人們的添油加醋讓整件事變得更糟了,那人是誰,人們根本一點兒都不清楚,說不定他早有妻室;甚至隱瞞了兩三個妻子在外胡作非為;誰知道他有冇有搶劫過銀行,殺過人,等等。最終,新塞勒姆的居民們作瞭如下定論:他拋棄了安·拉特利奇,這應該是安的福氣。林肯對此一言不發,但他內心其實暗潮洶湧。

終於,他的機會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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