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刻我不知道說什麼。
我覺得又可笑,又氣憤,又無奈。
結了賬,我氣悶地回了家。
當年和陳萍結婚的時候,我已經三十歲了。
因為家裡窮,本地姑娘冇人願意嫁給我,而陳萍小我八歲,還長得很漂亮。
所以我們結婚的時候,好多人嫉妒我癩蛤蟆吃上了天鵝肉。
後來我們家日子越過越好,從平房住到了樓房,從自行車換成了麪包車,女兒也學城裡小孩學起了電子琴,村裡人不知道多少人眼紅我們家的日子過得紅火。
那時候我時常聽到嬸孃們拿我做榜樣。
“你看看沈家的阿茂,做水電工多掙錢,對媳婦多好,找男人就該找這樣的,踏實上進顧家,長得好看算什麼,年紀上去後吃得油頭肥耳的,還不如養一頭豬有用。”
而現在呢,
我常常看到一群嬸孃大爺坐在一起議論東家長西家短,看到我過來的時候,就停下來看我,有些會客套地問我吃飯了冇,等我走後,又蛐蛐開始了。
也許是我心理作用,但我更清楚,我這樣人到中年被媳婦戴了綠帽,老婆女兒跟著兄弟跑了的事一定會作為村裡人茶餘飯後談論的對象。
因為我也聽到過他們談論彆人,隻不過現在這個對象換成了我。
儘管我表現地很大方很無所謂,每天按時出工,但這並不會讓人覺得我很堅強,隻會更加覺得我可憐。
而這種可憐,將會伴隨我後半輩子。
隻要有人看到我,想起我那個跟人跑了的媳婦,就會有人提嘴,一提起來就會搖頭感歎,老沈這麼好個人,他媳婦閨女怎麼喂不熟呢?
其實我也想過,要不要去外地。
後來覺得,做錯事的人不是我,我為什麼要主動躲避林佳和陳萍。他們做了丟臉事的人都冇事人一樣,我也不該把自己困在情緒的圍牆裡。
林佳嘴上說要封殺我不給我派活什麼的,實際我在這塊做了幾十年,知道我做水電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