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的當事人父母的財產,唐女士冇有任何權利要求分割拆遷補償。”
我聽著對方律師的話,心中氣憤不已。這時,我的律師站起來反駁:“法官大人,雖然房子是被告父母購買的,但拆遷補償不僅僅涉及房屋本身,還包括了對家庭成員的安置補償。唐女士在這個家庭中生活了五年,是合法的家庭成員,理應得到相應的補償。”
接著,對方律師又提出:“唐女士在婚姻存續期間,並冇有對家庭做出實質性的貢獻,她隻是做了一些普通的家務,不能以此為由要求分割钜額的拆遷補償。”
我忍不住站起來,大聲說道:“我為這個家付出了五年的青春和心血,每天洗衣做飯、照顧老人,這些難道都不算貢獻嗎?我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獻給了這個家,現在你們卻想把我一腳踢開,一分錢都不給我,這太不公平了!”
法官敲了敲法槌:“請雙方保持冷靜,遵守法庭秩序。”
隨後,雙方開始出示證據。我拿出了在趙家生活的照片、水電費繳費記錄等,證明我在這個家庭中的存在和付出。而趙陽一家則拿出了房屋的產權證明,試圖證明房子與我無關。
在激烈的辯論過程中,我看到趙陽和婆婆的臉色越來越難看。他們或許冇有想到,我會真的和他們對簿公堂,而且準備得如此充分。
最後,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走出法庭,我心中忐忑不安,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會如何。但我知道,無論輸贏,我都已經為自己努力爭取過了。
5. 意外的證人
在等待宣判的日子裡,我每天都過得提心吊膽。我不斷地回憶著法庭上的每一個細節,擔心自己會輸掉這場官司。
就在我焦慮不安的時候,一個意外的人找到了我。她是趙陽家的保姆李阿姨,曾經在趙家工作過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