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半邊身子瞬間麻木。
我咬牙抱住頭,聽見林蔓咒罵著往外衝,卻被衝進來的警察按倒在地。
沈嵐從後門衝進來,一把抱住她弟,眼淚混著雨水往下淌。
我癱坐在地上,笑得比哭還難看:意外一個接一個,但至少,我們賭贏了第一局。
6 原來枕邊人纔是盤口核心代理人我以為到這裡就算峯迴路轉了:林蔓被按在地上,雙手反銬,沈嵐抱著她弟嚎啕大哭,警察的肩燈閃成一片紅藍。
我半邊身子還麻著,靠在冷庫裡喘得跟破風箱一樣。
結果——劇情給我來了個 180 度大劈叉。
帶隊的刑警蹲到我麵前,亮證件:“秦朗,我們是市局反詐支隊,你涉嫌參與境外賭博洗錢,跟我們走一趟。”
我當場懵了:“同誌,我可是受害者!”
他麵無表情道:“受害人?
你賬戶 30 天內收了 30 萬‘獎勵金’,又轉進 12 萬來曆不明的彙款,服務器 IP 跟你手機登錄記錄完全吻合,這叫巧合?”
我像被冰水兜頭澆下:那 12 萬救命的“神秘人”L,居然也是盤口的一環?
警察繼續補刀:“林蔓隻是中層代理,真正的大魚在境外,我們盯她三個月了。
你倆‘打卡離婚’的聊天記錄、轉賬流水,全在服務器裡,一筆不落。”
我腦子裡“嗡”地炸開了——難怪我們手機裡那個諾基亞打卡機每次上傳都要強製連 VPN,原來數據全進了境外盤口。
我自以為在薅羊毛,結果是被羊薅,連皮帶肉。
更離譜的在後麵。
審訊室裡,警察把一摞 A4 紙甩我麵前:1. 林蔓的口供:她聲稱“秦朗夫婦自願參與推廣,並提供真實夫妻身份做背書”;2. 我的銀行卡流水:30 萬“獎勵金”分 30 筆,每筆 1 萬,備註清一色“推廣提成”;3. 沈嵐的直播賬號:後台被植入盤口廣告外掛,觀眾點擊下注,她拿分成。
我越看越心驚:這哪是離婚冷靜期?
這分明是“夫妻檔洗錢”套餐。
警察冷冷道:“涉案金額 1.2 億,光你們這條線就有 200 多對夫妻。
主謀在境外,一時半會兒抓不到,你們得先背鍋。”
我嗓子發乾:“我要見沈嵐。”
“她也在隔壁做筆錄。”
警察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