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仙俠玄幻 > 崑崙界域 > 第29章

崑崙界域 第29章

作者:初戀梔子花 分類:仙俠玄幻 更新時間:2026-03-15 20:24:22

隨著東廠的殺戮機器開啟,成化府所有的要道全部封鎖。

成化府內所有江湖武者全部都麵臨滅頂之災。

幸虧晨逸提前通知付萬榮他們換上了東廠的衣服,這才免於滅頂之災!

一處不知名的客棧,幾個江湖武者還在哈著牛皮,砍著大廈,喝著最烈的酒,挨著最狠的打,這就是江湖最底層的武者的真實寫照。

這時候門外突然想起了一陣嘈雜聲,引起了裏麪人的不滿,剛想說話,便被一陣密集的箭雨,射成了刺蝟!

接著就是刀光劍影,這些江湖武者多數都是淬體境,完全沒有反抗的能力,全部被武裝到牙齒的東廠高手砍翻在地,然後一把火燒了客棧!

整個客棧的慘叫聲,哭聲,然而對於東廠這個殺人機器而言,他們隻會完成任務,為了殺人,而殺人!

現在的成化府,錦衣衛,東廠見了江湖武者就殺,不管三七二十一,四七二十八,江湖武者人人自危。

“你們東廠濫殺無辜會招報應的!”一名江湖武者憤怒的大喊!

東廠的番子彷彿沒有聽見似的,舉起刀就往下砍。

這名江湖武者,絕望的閉上了眼睛。

這時突然一道劍光襲來,將那名東廠番子一劍封喉。

其餘的東廠番子大喊:“你竟然敢阻擋東廠執法,找死,兄弟們給我沖…”

隻見那名男子輕蔑一笑,手中長劍出鞘,行雲流水,步步殺機,幾個東廠番子根本進不了身,便被華麗的劍招,取了向上人頭。

有的江湖武者認了出來,驚呼道:“他是七絕重殺袁振興,少清劍派的劍子,現在已是先天四境的高手!”

袁振興看著眾多人的恭維,不由的飄飄然也,天驕麼,他不禁想著:這次下山歷練真容易,又收割了一眾名望!

不要臉的吹著牛皮:“東廠的人都是垃圾,就算來個先天境也不是我的對手,我是誰,我是七絕重殺袁振興!”

這時候突然傳來一陣聲音:“是麼,我來領教領教,七絕重殺!”晨逸麵無表情道。

袁振興疑惑的問道:“你是誰?”麵對這個突然到自己麵前的人,也不敢大意。

“你不用問,因為你已經是個死人了,死人是不需要知道的!”

袁振興聽到這話大怒,這麼多人在場,自己已經丟了麵子,自己什麼時候受過這樣的氣:“那我先送你下地獄,你去死吧!”

說完便拔劍向晨逸殺來,直接使出了最強殺招七絕重殺,直接開大,是武者的大忌,顯然他已經被情緒給控製住了,難成氣候,今天我不殺他,他也活不了多久!

旁人驚呼:“七絕重殺,少清劍派高階武功,東廠的這個黑袍人要倒黴了,死了更好!”

袁振興的劍瞬間化作七道劍氣,分別打向百會穴,太陽穴,印堂,聽宮,魚腰,率古,晴明,封死了晨逸周身所有退路,七道身影真真假假,虛虛實實。

七道劍氣上附帶著腐蝕人心智的絕望死亡氣息,這纔是最可怕的,可惜他算錯了一點,晨逸修鍊的是魔功。

晨逸望向袁振興的七絕重殺,絲毫不慌,瞬間拔出長劍,辟邪劍法發動,第一式流星飛墜,第二式江上弄笛,第三式紫氣東來,第四式掃蕩群魔.......淩厲的七十二路劍法,刁鑽狠辣,劍帶陰邪之氣,直擊袁振興的命門。

七道劍氣的絕望死亡氣息,也被天魔功吸收,分解,成為了晨逸的補品。

袁振興引以為傲的七絕重殺,瞬間被辟邪劍法攻破。

袁振興慌了他沒想到東廠竟然有如此高手,一下子慌了分寸,身上的衣服,破破爛爛,渾身上下都是血絲,都快沒有人樣了!

“辟邪劍法萬眾伏誅。”

晨逸的長劍化作一道紫色的劍氣,刺向袁振興,同時天魔運轉,悄然發出兩道蛛絲,封鎖住其丹田。

袁振興剛想運轉少清劍派心法,禦劍術,卻沒想到自己的丹田被封印了,無法運轉內功,隻能硬剛了。

長劍直接刺向袁振興,袁振興心一橫,直接硬剛,橫劍格擋,這時候出現一個令在場所有人都想不到的事情,劍斷了。

“臥槽!”晨逸懵逼了。

袁振興高興了,就差沒有咧嘴笑了,心裏想著:給我等著,等我調集門派高手,你就等死吧!

直接轉身就開始狂奔,晨逸明白不能放虎歸山,直接一個跨步追了上去,斷陰掌打出,袁振興直介麵吐鮮血,直呼:“不可能,我穿著鳳翅軟甲啊!

他沒想到,晨逸的武功都是相當於直接破甲,100%真實傷害,然後一把將袁振興的鳳翅軟甲扯掉。

“還不死,接招吧,看我大渡元功。”

隻見交戰雙方的先天真氣,全部都聚集到晨逸這邊,轉換成大量的元氣,凝結成巨大的圓球,直接扔向袁振興。

一聲巨響,晨逸走到袁振興麵前,發現這位劍子,死相淒慘無比。

“這把劍不錯,本座收了!”

晨逸回頭望向眾多江湖武者,咧嘴一笑。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