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你自己小心,如果遇到什麼危險,就晃動繩子,我立即拉你上來。”
九州一劍知無奈地搖了搖頭,也就任他去了,獨臂拉著繩索。
下了懸崖,就見崖壁上到處風雨侵蝕的黑色岩石突起物,荒草遍佈,樹枝橫張。
葉塵腰纏繩索,架著輕功,足尖輕點,探索崖壁,越過了半刻鐘的時間,來到一處天然形成在峭壁之上的平台。
這個平台並不大,僅僅能作為落腳點站的下一人而已。
上麵遍佈著青草、石堆。
“應該就是這裡了。”
懸崖峭壁上能放東西的地方不多,之前的一些地方,葉塵都找過。
在見到平台後,足下一蹬,踏凸石借力而落。
站在隻有方寸之地的平台上,葉塵伏下身子一頓翻找,終於在邊沿位置的雜草中,找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嗯,找到了。”
一頓翻找之後,葉塵自草叢中拿出了一卷黑褐色的羊皮紙,打開來看,正是兵甲武經《寧之卷》!!
這纔是葉塵真正的目的,也是他現在少數能拿到手的武經。
之前的贈禮,除了看上了酒家女的倍率,斷日峰之行不過是找個由頭順勢而為罷了。
兵甲武經共有十一卷,《寧之卷》便是之一。
這套武功源自四魌界殺戮碎島前任之王,蟬聯十一屆四魌武魁,雅狄王凝畢身所學著成。
十一屆四魌武會中,他每一屆用一部武經擊敗對手獲勝。
其人一生欲維持四魌界和平,不想卻在十一連勝之後,為人忌憚,隻來得及為殺戮碎島留下武經總訣《廢之卷》,便為奸計所害,被囚於上天界禁流之獄。
所以心生怨懟、恨天怨地,故意寫下另外留有缺陷的九本武經(天、地、滅、靈、神、裂、歇、寧、清),將之散入苦境、集境、四魌界、死國,目的就是要以經書亂世。
雅狄王本人便是四魌界的頂尖高手,所創的武經更是絕世武學,若有人得到九本武經任何一本,修煉有成,便足以成為一方之雄。
而這九本武經,皆為他之前親書寫武經總訣《廢之卷》所克。
任由那人如何強大,對上碎島王脈所修的《廢之卷》,都要俯首。
然而,囚王者雖然怨恨極深,但終究是不改宅心仁厚,在大限到來前懺悔了自己所為,又編寫了生之卷,想要以此用來化消武經未來帶來的災難。
說起來,葉塵與雅狄王算得上半個老鄉。
他有一半的血脈來自於四魌界最頂端上天界的禦天龍族,雅狄王則是位於中下部的殺戮碎島王脈。
雖然隻得了一卷,未來還有被剋製的風險。
葉塵自問做不出像某位軍督那樣自廢武經功體,使得自己跌出頂尖高手的操作。
但誰讓他有係統呢?
到時候找個合適的贈禮對象,將武經贈出去,開出十一卷兵甲武經也未嘗不可。
如果一卷不夠,那就等自己實力強大了,再去尋找其他無主武經來贈禮。
想到這兒,葉塵隻覺得自己舔癮隱隱要犯了。
“嗯,東西到手,離開。”
壓製心中的衝動,葉塵搖動腰間的繩索,給懸崖上的九州一劍知發送信號。
斷日峰峰頂平台之上,正在飲酒的九州一劍知得到信號,當即放下手中的酒罈,拉動繩索。
葉塵借力駕著輕功快速上來。
“怎麼樣,我就說……嗯,你手裡拿的是什麼東西?!”
九州一劍知本來還想看安慰一下,但當注意到葉塵手中的羊皮卷,瞪大眼睛。
“哦,你說這啊~”
葉塵麵色從容,聳了聳肩膀,不在意地說道:“本來隻是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冇想真被我撿到了一本武功秘籍。”
話說到此處,他還故意歎了一口氣。
“冇辦法,誰讓我運氣好呢?果然,好人是會有好報的。”
靜,隻有靜。
九州一劍知眯著眼睛看著葉塵手裡的武經,沉默片刻,開口說道:“還真的被你找到東西了?”
葉塵聳了聳肩,“冇辦法,人長的帥就是這樣。”
“誇你還喘上了,拿來吧你!”
九州一劍知作為一個劍道高手,想從葉塵手裡拿東西還不簡單。
更何況,他隻是看看此物虛實,彆是有人故意放在這裡坑人的。
畢竟江湖這麼大,能人輩出,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葉塵也明白自己老爹的意思,也就任他拿了。
九州一劍知單手攤開《寧之卷》,看著捲上的功法,心神不由為之吸引。
過了良久,就聽九州一劍知長歎一聲,“你小子運氣真不錯,竟然這樣都讓你就撿到。不過···這些畫麵是···”
葉塵知道,這是老爹看到了雅狄王留在《寧之卷》上精神烙印所凝聚的畫麵。
原劇那些武經修者在接觸到武經後,都會看到那些在這位王者腦海中那些深刻的沉冤記憶而形成的幻象。
“這部武功創者,根據捲上記載,是一位叫雅狄王的人,他來自一個叫作四魌界的異域。能創出這部武功。這位雅狄王··當真不凡!”
讚語過後,九州一劍知後麵又補了一句,“勉強有我當年三分風采。”
聽到這話,葉塵是滿頭黑線。
好吧,他還是低估了自己老爹的臉皮厚度。
“咳咳···好了,不跟你開玩笑了。”
九州一劍知輕咳一聲,恢複正形,認真說道:“這部武經立意相當不俗,其中最精華的部分便是‘誅魔寧亂、雪夜霜寧、蒼穹俱寧’這三招。若修煉成功,必可躋身江湖一流高手。若能完全透徹武經之意,足以躋身當世頂尖高手之列。”
說到此處,感慨道:“可惜了,功是好功,但終究不是自己的武功,修煉之後,會有隱患也說不定。”
聽到這話,葉塵心中一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