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她護在身後,看見彆的男人靠近就發瘋。
我以為隻要我夠認真,總有一天,她眼裡能有我。
我以為我快要等到了。
直到她把一疊檔案摔在我臉上。
直到我看見那行字:
供體**狀態,立即手術,無需搶救。
直到我知道——
我活下來的這顆心臟,是她的少年,是她的青梅,是她約定好要結婚的人。
是我父母,買凶撞死的。
是我父母,把一個還活著的人,推上手術檯,活活取心救了我。
我當場崩潰。
我癱在地上,渾身發抖,痛得蜷縮起來,捂住胸口,像被人活生生剖開。
這顆心跳得越穩,我越罪孽深重。
她守在我身邊,不是愛我,不是圖我,是守著她死去的愛人。
她看著我,眼裡從來冇有我,隻有這顆偷來的心。
我後知後覺的愛,成了天底下最臟、最可笑、最罪無可赦的東西。
我恨我父母心狠手辣。
可我也知道,他們是為了我。
我恨我自己頂著這顆心活著,可我死了,就真的辜負了兩條命。
我進退兩難,生不如死。
再後來,她被我父母綁架。
倉庫裡,我媽舉槍對準她心口,扳機要扣下的那一秒,我什麼都冇想,直接撲了上去。
子彈射入後背的那一刻,我居然覺得鬆了口氣。
也好。
欠她的,用命還。
我倒在她麵前,看著她哭,我居然還笑得出來。
我用林嶼的心臟愛她,
也用這顆偷來的心臟,為她擋下一槍。
不算贖罪,
隻是我唯一能為她做的事。
我活下來了,卻永遠垮了。
心臟再也經不起任何波瀾,一輩子都要帶著病,帶著罪,活著。
我親手把我父母送進監獄。
我把一切都還給她,還給那個死去的少年。
我不再說愛。
不敢說,不配說。
我隻敢遠遠看著她。
看她坐在窗邊,安靜地望著我的胸口,
看她守著一顆心跳,守著一段永遠回不來的過去。
我終於明白:
我這一生,
以偷竊開始,以罪孽續命,以愛而不得結束。
我擁有她最在意的東西,
卻永遠,得不到她一分一毫的目光。
她守的是心,
我守的是她。
心是彆人的,
她,也永遠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