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de\": 200,
\"title\": \"\",
\"content\": \"1.孔穿與公孫龍辯\\n\\n孫龍,中國戰國時期哲學家。名家離堅白派的代表人物。戰國末年趙國人。能言善辯,曾為平原君門客。他提出了“離堅白”、“白馬非馬”等命題,認為對於“堅白石”,“視不得其所堅而得其所白者,無堅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堅者,無白也”,強調視覺與觸覺的差異故“堅白石二”。又分析一般與個彆的關係,強調“白馬”(個彆)與“馬”(一般)的區彆,得出“白馬非馬”的結論。公孫龍還提出“唯乎其彼此”的正名理論,強調“名”必須有確定性,此名專指此實,彼名專指彼實。他還就概唸的分類進行了初步探討,提出了一些有關概念異同關係的重要見解。公孫龍的觀點誇大了事物和概唸的差彆性,否定了事物和概唸的同一性,但他並非通常意義上的詭辯家,其許多觀點具有開創性,推動了中國古代邏輯思想的發展。《漢書·藝文誌》載公孫龍著《公孫龍子》是研究公孫龍思想的主要資料。\\n\\n他可能較長時間作平原君的門客。《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說,“平原君厚待公孫龍”。約於公元前248年至前279年間,公孫龍曾從趙國帶領弟子到燕國,《呂氏春秋·應言》載,是為了說燕昭王以“偃兵”。燕王雖然表示同意,公孫龍卻當麵對燕王說,當初大王招納欲破齊、能破齊的“天下之士”到燕國來,後來終於破齊。目前“諸侯之士在大王之本朝者,儘善用兵者”,所以我認為大王不會偃兵,燕昭王無言應答。\\n\\n公孫龍\\n\\n公孫龍又曾遊魏,與公子牟論學。在趙國,《呂氏春秋·審應覽》載,公孫龍曾與趙惠文王論偃兵。趙王問公孫龍說:“寡人事偃兵十餘年矣,而不成,兵不可偃乎?”公孫龍回答說:“趙國的藺、離石兩地被秦侵占,王就穿上喪國的服裝,縞素布總;東攻齊得城,而王加膳置酒,以示慶祝。這怎能會偃兵?”《呂氏春秋·淫辭》說:秦國跟趙國訂立盟約:“秦之所欲為,趙助之;趙之所欲為,秦助之。”過了不久。秦興兵攻魏,趙欲救魏。秦王使人責備趙惠文王不遵守盟約。趙王將這件事告訴平原君。公孫龍給平原君出主意說,趙可以派遣使者去責備秦王說,秦不幫助趙國救魏,也是違背盟約。趙孝成王九年(公元前257年),秦兵攻趙,平原君使人向魏國求救。涪陵君率兵救趙,邯鄲得以儲存。趙國的虞卿欲以信陵君之存邯鄲為平原君請求增加封地。公孫龍聽說這件事,勸阻平原君說:“君無覆軍殺將之功,而封以東武城。趙國豪傑之士,多在君之右,而君為相國者以親故。夫君封以東武城,不讓無功,佩趙國相印,不辭無能,一解國患,欲求益地,是親戚受封,而國人計功也。為君計者,不如勿受便。”平原君接受了公孫龍的意見,冇有接受封地。公孫龍善於辯論。《公孫龍子·跡府》說,公孫龍與孔穿在平原君家相會,談辯公孫龍的“白馬非馬”。晚年,齊使鄒衍過趙,平原君使與公孫龍論“白馬非馬”之說。公孫龍由是遂詘,後不知所終。公孫龍的主要思想,儲存在《公孫龍子》一書中。《漢書·藝文誌》名家有《公孫龍子》十四篇。今存六篇。《跡府》,是後人彙集公孫龍的生平言行寫成的傳略。其餘五篇是:《白馬論》、《指物論》、《通變論》、《堅白論》、《名實論》,其中以《白馬論》最著名。\\n\\n戰國時期,出現了諸子百家,互相爭鳴。趙國平原君門客公孫龍因其《白馬論》問世,而一舉成名。\\n\\n當時趙國一逞的馬匹流行烈性傳染病,導致大打槍馬死亡。秦國戰馬很多,為了嚴防這種瘟疫傳入秦國,秦就在函穀關口貼出告示:“凡趙國的馬不能入關。”\\n\\n這天,公孫龍騎著白馬來到函穀關前。關吏說:“你人可入關,但馬不能入關。”公孫龍辯到:“白馬非馬,怎麼不可以過關呢?”關吏說:“白馬是馬”。公孫龍講:“我公孫龍是龍嗎?”關吏愣了愣,但仍堅持說:“按規定不管是白馬黑馬,隻要是趙國的馬,都不能入關。”公孫龍常以雄辯名土自居,他娓刀道來:“‘馬’是指名稱而主,‘白’是指顏色而言,名稱和顏色不是一個概念。”‘白馬’這個概念,分開來就是‘白’和‘馬’或‘馬’和‘白’,這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譬如說要馬,給黃馬、黑馬者可以,但是如果要白馬,給黑馬、給黃馬就不可以,這證明,‘白馬’和‘馬’不是一回事吧!所以說白馬就不是馬。”\\n\\n關吏越聽越茫然,被公孫龍這一通高談闊論攪得暈頭轉向,如墜雲裡霧中,不知該如何對答,無奈隻好讓公孫龍和白馬都過關去了。\\n\\n公孫龍不像惠施那樣強調“實”是相對的、變化的,而強調“名”是絕對的、不變的。他由此得到與柏拉圖的理念或共相相同的概念,柏拉圖的理念或共相在西方哲學是極著名的。\\n\\n他的著作《公孫龍子》,有一篇《白馬論》。其主要命題是“白馬非馬”。公孫龍通過三點論證,力求證明這個命題。第一點是:“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若用西方邏輯學術語,我們可以說,這一點是強調,“馬”、“白”、“白馬”的內涵的不同。“馬”的內涵是一種動物,“白”的內涵是一種顏色,“白馬”的內涵是一種動物加一種顏色。三者內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馬非馬。\\n\\n第二點是:“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若用西方邏輯學術語,我們可以說,這一點是強調,“馬”、“白馬”的外延的不同。“馬”的外延包括一切馬,不管其顏色的區彆。“白馬”的外延隻包括白馬,有相應的顏色區彆。由於“馬”與“白馬”外延不同,所以白馬非馬。\\n\\n第三點是:“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如己耳。安取白馬?故白者,非馬也。白馬者,馬與白也,白與馬也。故曰:白馬非馬也。”這一點似乎是強調,“馬”這個共相與“白馬”這個共相的不同。馬的共相,是一切馬的本質屬性。它不包涵顏色,僅隻是“馬作為馬”。這樣的“馬”的共性與“白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說,馬作為馬與白馬作為白馬不同。所以白馬非馬。\\n\\n除了馬作為馬,又還有白作為白,即白的共相。《白馬論》中說:“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定所白,就是具體的白色,見於各種實際的白色物體。見於各種實際白色物體的白色,是這些物體所定的。但是“白”的共相,則不是任何實際的白色物體所定。它是未定的白的共性。《公孫龍子》另有一篇《堅白論》。其主要命題是“離堅白”。公孫龍的證明有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假設有堅而白的石,他設問說:“堅、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無堅得白,其舉也二;無白得堅,其舉也二”。“視不得其所堅而得其所白者,無堅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堅,得其堅也,無白也。”這段對話是從知識論方麵證明堅、白是彼此分離的。有一堅白石,用眼看,則隻“得其所白”,隻得一白石;用手摸,則隻“得其所堅”,隻得一堅石。感覺白時不能感覺堅,感覺堅時不能感覺白。所以,從知識論方麵說,隻有“白石”或“堅石”,冇有“堅白石”。這就是“無堅得白,其舉也二;無白得堅,其舉也二”的意思。\\n\\n公孫龍的第二部分辯論是形上學的辯論。其基本思想是,堅、白二者作為共相,是不定所堅的堅,不定所白的白。堅、白作為共相表現在一切堅物、一切白物之中。當然,即使實際世界中完全冇有堅物、白物。而堅還是堅,白還是白。這樣的堅、白,作為共性,完全獨立於堅白石以及一切堅白物的存在。堅、白是獨立的共相,這是有事實表明的。這個事實是實際世界中有些物堅而不白,另有些物白而不堅。所以堅、白顯然是彼此分離的。\\n\\n公孫龍以這些知識論的、形上學的辯論,確立了他的命題:堅、白分離。在中國古代這是個著名命題,以“離堅白之辯”聞名於世。《公孫龍子》還有一篇《指物論》。公孫龍以“物”表示具體的個彆的物。以“指”表示抽象的共相。“指”字的意義,有名詞的意義,就是“手指頭”;有動詞的意義,就是“指明”。公孫龍為什麼以“指”表示共相,正是兼用這兩種意義。一個普通名詞,用名家術語說:就是“名”。以某類具體事物為外延。以此類事物共有的屬性為內涵,一個抽象名詞則不然,隻表示屬性或共相。由於漢語不是屈折語。所以一個普通名詞和一個抽象名詞在形式上冇有區彆。這樣一來。在漢語裡,西方人叫做普通名詞的,也可以表示共相。還有,漢語也冇有冠詞。所以一個“馬”字,既表示一般的馬,又表示個彆的馬;既表示某匹馬,又表示這匹馬。但是仔細看來,“馬”字基本上是指一般概念,即共相,而某匹馬、這匹馬則不過是這個一般概唸的個彆化應用。由此可以說,在漢語裡,一個共相就是一個名所“指”的東西。公孫龍把共相叫做“指”,就是這個原故。\\n\\n公孫龍以“指”表示共相,另有一個原故,就是“指”字與“旨”字相通,“旨”字有相當於“觀念”、“概念”的意思。由於這個原故,公孫龍講到“指”的時候,它的意義實際上是“觀念”或“概念”。不過從以上他的辯論看來,他所說的“觀念”不是巴克萊、休謨哲學所說的主觀的觀念,而是柏拉圖哲學中所說的客觀的觀念,它是共相。 《莊子》的《天下》篇還載有“天下之辯者”的辯論二十一事,而冇有確指各係何人。但是很明顯,一些是根據惠施的思想,另一些是根據公孫龍的思想,都可以相應地加以解釋。習慣上說它們都是悖論,隻要理解了惠施、公孫龍的基本思想,它們也就不成其為悖論了。\\n\\n王封其弟為平原君。平原君好士,食客嘗數千人。有公孫龍者,善為堅白同異之辯,平原君客之。孔穿自魯適趙,與公孫龍論臧三耳,龍甚辯析。子高弗應,俄而辭出,明日複見平原君。平原君曰:“疇昔公孫之言信辯也,先生以為何如?”對曰:“然。幾能令臧三耳矣。雖然,實難!仆願得又問於君:今謂三耳甚難而實非也,謂兩耳甚易而實是也,不知君將從易而是者乎,其亦從難而非者乎?”平原君無以應。明日,謂公孫龍曰:“公無複與孔子高辯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終必受詘。”\\n\\n鄒衍過趙,平原君使與公孫龍論白馬非馬之說。鄒子曰:“不可。夫辯者,彆殊類使不相害,序異端使不相亂。抒意通指,明其所謂,使人與知焉,不務相迷也。故勝者不失其所守,不勝者得其所求。若是,故辯可為也。及至 煩文以相假,飾辭以相,巧譬以相移,引人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夫崐繳紉爭言而競後息,不能無害君子,衍不為也。”座皆稱善。公孫龍由是遂詘。\\n\\n趙王封弟弟趙勝為平原君。平原君好養士,門下的食客常有幾千人。其中有個公孫龍,善於作“堅白同異”的辯論考證,平原君尊他為座上賓。孔穿從魯國來到趙國,與公孫龍辯論“奴婢有三個耳朵”的觀點,公孫龍辯解十分精微,孔穿無以對答,一會兒就告辭了。第二天他再見平原君,平原君問:“昨天公孫龍的一番論述頭頭是道,先生覺得如何?”回答說:“是的,他幾乎能讓奴婢真的長出三隻耳朵來。說起來雖然如此,實際上是困難的。我想再請教您:現在論證三個耳朵十分困難,又非事實;論證兩個耳朵十分容易而確屬事實,不知道您將選擇容易、真實的,還是選擇困難、虛假的?”平原君也啞口無言。第二天,平原君對公孫龍說:“您不要再和孔穿辯論了,他的道理勝過言辭,而您的言辭勝過道理,最後肯定占不了上風。”\\n\\n鄒衍路過趙國,平原君讓他和公孫龍辯論“白馬非馬”的觀點。鄒衍說:“不行。所謂辯論,應該區彆不同類型,不相侵害;排列不同概念,不相混淆;抒發自己的意旨和一般概念,表明自己的觀點,讓彆人理解,而不是困惑迷惘。如此,辯論的勝者能堅持自己的立場,不勝者也能得到他所追求的真理,這樣的辯論是可以進行的。如果用繁文縟節來作為憑據,用巧言飾辭來互相詆譭,用華麗詞藻來從偷換概念,吸引彆人使之不得要領,就會妨害治學的根本道理。那種糾纏不休,咄咄逼人,總要彆人認輸才肯住口的作法,有害君子風度,我鄒衍是絕不參加的。”在座的人聽罷都齊聲叫好。從此,公孫龍便受到了冷落。\\n\\n《公孫龍子》載:公孫龍,六國時辯士也。疾名實之散亂,因資材之所長,為“守白”之論。假物取譬,以“守白”辯,謂白馬為非馬也。白馬為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則形不當與,言形則色不宜從,今合以為物,非也。如求白馬於廄中,無有,而有驪色之馬,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不可以應有白馬,則所求之馬亡矣;亡則白馬竟非馬。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天下焉。龍於孔穿會趙平原君家。穿曰:“素聞先生高誼,願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馬耳!情去此術,則穿請為弟子。”龍曰:“先生之言悖。龍之所以為名者,乃以白馬之論爾!今使龍去之,則無以教焉。且欲師之者,以智與學不如也。今使龍去之,此先教而後師也;先教而後師之者,悖。“且白馬非馬,乃仲尼之所取。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亡歸之矢,以射蛟口於雲夢之圃,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聞之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異‘楚人’與所謂‘人’。夫是仲尼異‘楚人’與所謂‘人’,而非龍‘白馬’於所謂‘馬’,悖。”“先生修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學而使龍去所教,則雖百龍,固不能當前矣。”孔穿無以應焉。\\n\\n孔穿對公孫龍說:“向來聽說先生道義高尚,早就願為弟子,隻是不能同意先生的白馬不是馬的學說!請你放棄這個說法,我就請求做你的弟子。” “白馬非馬”是公孫龍成名的得意之作,要他放棄,那他公孫龍也就不成其為公孫龍了。所以公孫龍回答孔穿說:“先生的話錯了。我所以出名,隻是由於白馬的學說罷了。現在要我放棄它,就冇有什麼可教的了。”接著公孫龍又批評孔穿的求學態度:“想拜人家為師的人,總是因為智力和學術不如人家吧;現在你要我放棄自己的學說,這是先來教我,而後才拜我為師。先來教我,而後再拜我為師,這是錯誤的。”\\n\\n,孔穿已處於下風。公孫龍不愧為一位能言善辯的邏輯學家。他在教訓過孔穿以後,又針對孔穿其人,宣傳起自己的理論。公孫龍引經據典地說:“白馬非馬的說法,也是仲尼(孔子)所讚同的。”孔子所讚同的,你孔穿還能不讚同嗎?\\n\\n講了一個故事:當年楚王曾經張開【繁弱弓】,裝上【亡歸箭】,在雲夢的場圃打獵,結果把弓弄丟了。隨從們請求去找。楚王說:“不用了。楚國人丟了弓,楚國人拾了去,又何必尋找呢?”仲尼聽到了說:“楚王的仁義還冇有做到家。應該說人丟了弓、人拾了去就是了,何必要說楚國呢?”公孫龍評論道:照這樣說,仲尼是把楚人和人區彆開來的。人們肯定仲尼把楚人和人區彆開來的說法,卻否定我把白馬與馬區彆開來的說法,這是錯誤的。 末了,公孫龍又做了總結性的發言:“先生遵奉儒家的學術,卻反對仲尼所讚同的觀點;想要跟我學習,又叫我放棄所要教的東西。這樣即使有一百個我這樣的人,也根本無法做你的老師啊!”孔穿無法回答。\\n\\n公孫龍,六國時辯士也。疾名實之散亂,因資材之所長,為“守白”之論。假物取譬, 以“守白”辯,謂白馬為非馬也。白馬為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馬所以名形也;色非 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則形不當與,言形則色不宜從,今合以為物,非也。如求白馬於廄 中,無有,而有驪色之馬,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不可以應有白馬,則所求之馬亡矣;亡則 白馬竟非馬。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天下焉。 龍於孔穿會趙平原君家。穿曰:“素聞先生高誼,願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 馬耳!情去此術,則穿請為弟子。” 龍曰:“先生之言悖。龍之所以為名者,乃以白馬之論爾!今使龍去之,則無以教焉。 且欲師之者,以智與學不如也。今使龍去之,此先教而後師也;先教而後師之者,悖。 “且白馬非馬,乃仲尼之所取。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亡歸之矢,以射蛟口於雲夢之 圃,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聞之 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異‘楚人’與 所謂‘人’。夫是仲尼異‘楚人’與所謂‘人’,而非龍‘白馬’於所謂‘馬’,悖。” “先生修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學而使龍去所教,則雖百龍,固不能當前矣。”孔穿 無以應焉。 公孫龍,趙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葉也。穿與龍會。穿謂龍曰:“臣居魯,側聞 下風,高先生之智,說先生之行,願受益之日久矣,乃今得見。然所不取先生者,獨不取先 生之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白馬非馬之學,穿請為弟子。” 公孫龍曰:“先生之言悖。龍之學,以白馬為非馬者也。使龍去之,則龍無以教;無以 教而乃學於龍也者,悖。且夫欲學於龍者,以智與學焉為不逮也。今教龍去白馬非馬,是先 教而後師之也;先教而後師之,不可。” “先生之所以教龍者,似齊王之謂尹文也。齊王之謂尹文曰:‘寡人甚好士,以齊國無 士,何也?’尹文曰:‘願聞大王之所謂士者。’齊王無以應。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 君則忠,事親則孝,交友則信,處鄉則順,有此四行,可謂士乎?’齊王曰:‘善!此真吾 所謂士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為臣乎?’王曰:‘所願而不可得也。’” “是時齊王好勇。於是尹文曰:‘使此人廣眾大庭之中,見侵侮而終不敢鬥,王將以為 臣乎?’王曰:‘钜士也?見侮而不鬥,辱也!辱則寡人不以為臣矣。’尹文曰:‘唯見侮 而不鬥,未失其四行也。是人失其四行,其所以為士也然。而王一以為臣,一不以為臣,則 向之所謂士者,乃非士乎?’齊王無以應。” “尹文曰:‘今有人君,將理其國,人有非則非之,無非則亦非之;有功則賞之,無功 則亦賞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齊王曰:‘不可。’尹文曰:‘臣口觀下吏之理齊, 齊方若此矣。’王曰:‘寡人理國,信若先生之煙,人雖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 與?’ “尹文曰:‘言之敢無說乎?王之令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人有畏王之令者, 見侮而終不敢鬥,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見侮而不鬥者,辱也。’謂之辱,非之也。無 非而王非之,故因除其籍,不以為臣也。不以為臣者,罰之也。此無而王罰之也。且王辱不 敢鬥者,必榮敢鬥者也;榮敢鬥者,是而王是之,必以為臣矣。必以為臣者,賞之也。彼無 功而王賞之。王之所賞,吏之所誅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賞罰是非,相與四謬,雖 十黃帝,不能理也。’齊王無以應。” “故龍以子之言有似齊王。子知難白馬之非馬,不知所以難之說,以此,猶好士之名, 而不知察士之類。” 白馬論第二 “白馬非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名形也。故曰:“白馬非馬”。 曰:有馬不可謂無馬也。不可謂無馬者,非馬也?有白馬為有馬,白之,非馬何也? 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是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 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與不可,其相非 明。如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曰:以馬之有色為非馬,天下非有無色之馬。天下無馬可乎? 曰: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如已耳,安取白馬?故白馬非馬也。白馬 者,馬與白也。黑與白,馬也?故曰白馬非馬業。 曰:馬未與白為馬,白未與馬為白。合馬與白,複名白馬。是相與以不相與為名,未 可。故曰:白馬非馬未可。 曰:以“有白馬為有馬”,謂有白馬為有黃馬,可乎? 曰:未可。 曰:以“有馬為異有黃馬”,是異黃馬與馬也;異黃馬與馬,是以黃為非馬。以黃馬為 非馬,而以白馬為有馬,此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此天下之悖言辭也。 以“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不離者有白馬不可謂有馬也。故所以為有馬 者,獨以馬為有馬耳,非以白馬為有馬耳。故其為有馬也,不可以謂“白馬”也。 以“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馬者, 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 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 指物論第三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謂指乎? 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為天下之所無,未 可。 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也。不可謂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 非指也。 天下無指者,生於物之各有名,不為指也。不為指而謂之指,是無部為指。以有不為指 之無不為指,未可。 以“指者天下之所無”。天下無指者,物不可謂無指也;不可謂無指者。非有非指也; 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與物非指也。 使天下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天下無物,誰徑謂指?天下有指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徑 謂無物非指? 且夫指固自為非指,奚待於物而乃與為指? 通辯論第四 曰:二有一乎? 曰:二無一。 曰:二有右乎? 曰:二無右。 曰:二有左乎? 曰:二無左。 曰:右可謂二乎? 曰:不可。 曰:左可謂二乎? 曰:不可。 曰:左與右可謂二乎? 曰:可。 曰:謂變非不變,可乎? 曰:可。 曰:右有與,可謂變乎? 曰:可。 曰:變隻。 曰:右。 曰:右苟變,安可謂右?苟不變,安可謂變? 曰:二苟無左,又無右,二者左與右奈何? 羊合牛非馬,牛合羊非雞。 曰:何哉? 曰:羊與牛唯異,羊有齒,牛無齒;而牛之非羊也、羊之非牛也,未可。是不俱有,而或類焉。羊有角,牛有角;牛之而羊也、羊之而牛也,未可。是俱有而類之不同也。羊牛有角,馬無角;馬有尾,羊牛無尾。故曰:“羊合牛非馬也。” 非馬者,無馬也。無馬者,羊不二,牛不二,而羊牛二。是而羊而牛,非馬可也。若舉而以是,猶類之不同。若左右,猶是舉。 牛羊有毛,雞有羽。謂雞足一,數足二;二而一,故三。謂牛羊足一,數足四;四而一,故五。羊牛足五,雞足三,故曰:“牛合羊非雞。”“非”,有以非雞也。 與馬以雞,寧馬。材不材,其無以類,審矣。舉是謂亂名,是狂舉。 曰:他辯。 曰:青以白非黃,白以青非碧。 曰:何哉? 曰:青白不相與而相與,反對也。不相鄰而相鄰,不害其方也。不害其方者反而對,各當其所,若左右不驪。 故一於青不可,一於白不可,惡乎其有黃矣哉?黃其正矣,是正舉也,其有君臣之於國焉,故強壽矣。 而且青驪乎白,而白不勝也。白足之勝矣而不勝,是木賊金也。木賊金者碧,碧則非正舉矣。 青白不相與,而相與,不相勝,則兩明也。爭而明,其色碧也。 與其碧,寧黃。黃,其馬也,其與類乎!碧,其雞也,其與暴乎! 暴則君臣爭而兩明也。兩明者昏不明,非正舉也。 非正舉者,名實無當,驪色章焉,故曰“兩明”也。兩明而道喪,其無有以正焉。 堅白論第五 堅白石三,可乎? 曰:不可。 曰:二,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無堅得白,其舉也二;無白得堅,其舉也二。 曰:得其所白,不可謂無白;得其所堅,不可謂無堅:而之石也之於然也,非三也? 曰:視不得其所堅而得其所白者,無堅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堅,得其堅也,無白也。 曰:天下無白,不可以視石;天下無堅,不可以謂石。堅白石不相外,藏三可乎? 曰: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 曰:其白也,其堅也,而石必得以相盛盈。其自藏奈何? 曰:得其白,得其堅,見與不見離。不見離,一一不相盈,故離。離也者,藏也。 曰:石之白,石之堅,見與不見,二與三,若廣修而相盈也。其非舉乎? 曰: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堅焉,不定其所堅。不定者兼,惡乎其石也? 曰:循石,非彼無石。非石,無所取乎白石。不相離者,固乎然其無已。 曰:於石一也,堅白二也,而在於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有見焉,有不見焉。故知與不知相與離,見與不見相與藏。藏故,孰謂之不離? 曰:目不能堅,手不能白。不可謂無堅,不可謂無白。其異任也,其無以代也。堅白域於石,惡乎離? 曰:堅未與石為堅,而物兼未與為堅。而堅必堅其不堅。石物而堅,天下未有若堅,而堅藏。 白固不能自白,惡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則不白物而白焉。黃黑與之然。石其無有,惡取堅白石乎?故離也。離也者因是。 力與知果,不若因是。 且猶白——以目、以火見。而火不見;則火與目不見,而神見。神不見,而見離。 堅——以手,而手以捶;是捶與手知而不知,而神與不知。神乎,是之謂“離”焉。離也者天下,故獨而正。 名實論第六 天地與其所產者,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過焉,實也。實以實其所實,不曠焉,位也。出其所位,非位;位其所位焉,正也。 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疑其所正。 其“正”者,正其所實也;正其所實者,正其名也。其“名”正,則唯乎其彼此焉。謂彼而彼不唯乎彼,則彼謂不行。謂此而行不唯乎此,則此謂不行。其以當不當也,不當而亂也。 故彼,彼當乎彼,則唯乎彼,其謂行彼。此,此當乎此,則唯乎此,其謂行此。其以當而當也,以當而當,正也。 故彼,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可。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 夫名實謂也。知此之非也,知此之不在此也,明不謂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則不謂也。 至矣哉,古之明王!審其名實,慎其所謂。至矣哉,古之明王! 譯文 公孫龍,是六國時的辯士。因為痛恨名稱和實體之間的混亂概念,藉著自己的能力上的長項,得出了“守白”的結論。用比喻的方法,為“守白”做辯護,說白馬不是馬。所謂白馬不是馬,是說白是顏色的名稱,馬是形體的名稱;顏色不是形體,形體也不是顏色。大家說顏色時不應該和形體合併,說形體時顏色也不應該跟在後麵,現在合起來稱為一樣東西,是錯誤的。就像要在馬廄中找白馬,冇有,然而有黑色的馬,但是這樣並不能說是有白馬。不能說是有白馬,就是說所要找的馬冇有了;這就是說白馬竟然不是馬。現在我想對此作一番推理辯論,以便大家正確理解名稱和實體之間的關係。 我和孔穿在趙平原君家相會。孔穿說:“向來聽說先生大名,早就希望能成為您的弟子了,但是認為先生的白馬不是馬的說法是錯誤的!希望您能放棄這一觀點,然後我就將請求成為您的弟子。” 我說:“先生的話真是自相矛盾。我之所以能成名,就是因為我的白馬論!現在讓我放棄,我就冇有什麼可以教你的了。而且希望學習,是因為自以為智力與學問不如對方。現在您讓我放棄,這是先教而後學;先教而後學,是矛盾的。 “而且白馬不是馬的觀點,也是你的祖先孔子的觀點呢。我聽說楚王在雲夢之圃打獵時丟了他的弓。他的隨從想去找回來。楚王說:‘不必了。楚人丟了弓,楚人又得到了,又何必找呢?’孔子聽了後說:‘楚王的仁義不徹底。隻要說人丟了弓,人又得到了就可以了,何必一定要說楚呢?’這樣,孔子認為‘楚人’和所謂‘人’是不一樣的。你肯定孔子說‘楚人’和所謂‘人’不一樣的觀點,卻否定我說‘白馬’和所謂‘馬’不一樣的觀點,更是矛盾的。” “先生學習儒術卻不是孔子的觀點,想學習卻讓我放棄我所能教的,這樣就算有一百個公孫龍,也不能滿足你的要求呀。”孔穿冇有辦法應對了。 公孫龍,是趙平原君之食客;孔穿,是孔子的後代。孔穿和公孫龍相會。孔穿對公孫龍說:“我住在魯國,經常聽到訊息,推崇先生的智慧,說先生的行為,我希望受教已經很久了,現在才能見到。不過不同意先生的,隻有先生的白馬不是馬的說法。希望放棄白馬不是馬的觀點,那麼我就請求成為您的弟子。” 公孫龍曰:“先生的話真是自相矛盾。我的學問,就是白馬不是馬的論點。讓我放棄,那麼我就冇有什麼可以教你的了;冇有什麼可以教的而仍然向我學習,是矛盾的。而且您希望想我學習,是因為智慧和學問都不如我。現在讓我放棄白馬不是馬的論點,是先教而後學;先教而後學,不可。” “先生之所以教我的,就像齊王和尹文的對話一樣。齊王對尹文說:‘寡人非常喜歡「士」,但是齊國冇有「士」,怎麼辦呢?’尹文說:‘我想先聽一聽大王所說的「士」是什麼樣的。’齊王冇有辦法回答。尹文說:‘現在這裡有一個人,對君主很忠誠,對雙親很孝順,對朋友很有信義,在家鄉很平和,有這樣四種行為,可以說是「士」嗎?’齊王說:‘太好了!這真是我所說的「士」呀。’尹文說:‘大王得到此人,肯讓他做官嗎?’齊王說:‘當然願意,就是怕得不到這樣的人啊。’“當時齊王喜歡勇敢。於是尹文說:‘假如此人在大庭廣眾之下,遇到侵侮而終不反抗,大王還讓他做官嗎?’齊王曰:‘這還是「士」嗎?遇到侵侮而不反抗,這是恥辱的!恥辱的人則寡人不能讓他做官了。’尹文說:‘隻不過遇到侵侮而不反抗,並冇有失去他的四種優良品行。而他的四種優良品行,是他所以能稱為「士」的根據。但是大王一會兒讓他做官,一會兒又不讓他做官,那麼剛纔所說的可以稱為「士」的人,現在就不能稱為「士」了嗎?’齊王又冇有辦法回答。” “尹文說:‘現在有一個君主,在治理他的國家,彆人有錯誤就說彆人錯了,冇有錯誤也說彆人錯了;有功就獎賞,無功也獎賞,卻抱怨說大家不理解(?),可以嗎?’齊王說:‘不可以。’尹文說:‘我看大王治理國家,就是像這樣的。’齊王說:‘寡人治理國家,即使像先生所說的,大家雖然不理解,寡人不敢怨呀。難道還不夠嗎?’ “尹文說:‘您怎麼能這麼說呢?大王的法律說:‘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大家擔心違抗大王的法律,遇到侵侮而不敢反抗,是成全大王的法律呀。但是大王卻說:‘遇到侵侮而不反抗,這是恥辱的。’把這稱作恥辱,是認為這樣是錯的。冇有錯而大王以為有錯,而且還因為這件事而除其籍,不讓他做官。不讓他做官,這就是懲罰了。這是冇有錯而大王卻懲罰。而且大王以為不敢鬥的人是恥辱的,一定以為敢鬥者是光榮的;以為敢鬥者是光榮的,就是大王認為是對的,想必讓他做官了。讓他做官,這是獎賞了。此人無功而大王卻獎賞他。大王所獎賞的,正是吏所要剷除的;大王所肯定的,正是法律所否定的。在賞罰是非上,產生這麼多謬誤,即使有十個黃帝,也不能治理了。’齊王無話可說。” “所以我認為您的言語恰似齊王。您想要駁斥白馬不是馬的觀點,卻不知道怎麼駁斥,這樣,就像有好士之名,而不知道察士之法一樣啊。”\\n\\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