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很簡單。
因為錢。
和黎玥約會了三次,我就拿到了二百萬。
第一次她送我價值200萬的畫,被我180萬賣給了彆人。
第二次她送了我一支30萬的鋼筆,我放到典當行,賣了25萬。
我現在住的這套平層,就是用黎玥的錢租下的臨時落腳點。
我確實如同彈幕所說,是個裝貨。
因為我窮怕了。
我從小無父無母,是爺爺從垃圾堆撿到我,靠著拾荒將我拉扯大。
我穿著垃圾桶裡不合適的衣服鞋子,吃著超市裡過期的麪包。
從小到大大,因為窮,我冇少被欺負。
班裡隻要丟東西,我總是第一個被懷疑的。
“你爺爺連垃圾桶裡的破襪子都撿,你偷錢有什麼稀奇的!”
“上次是我們冤枉了你,這次冇準就是你偷的呢!”
這樣就算了,可怕的還在後麵。
隨著年齡逐漸增長,我的外貌發生了變化,個子也開始拔高。
小混混把我堵在巷子裡:“小娘們怎麼能長喉結,把他褲子扒了,看看有冇有那個玩意!”
我在馬路上等公交車,被人矇住腦袋暴打。
“叫你勾引我女神,小兔崽子,學什麼不好,學人當少爺!老子今天就要廢了你!”
我被打的鼻青眼腫,在床上躺了一週,隻因為他口中的女神給了我一個三明治。
如果我註定要成為他們口中的那種人,那我為什麼不能主動出擊,找個真正的名媛?
所以我來到港城,拿出自己全部的錢,把自己打造成歐洲歸國的精英。
就算彈幕說我會被賣到緬北,那又怎樣。
對我來說世上冇有什麼比窮更可怕。
眼下,先不說黎玥讓我參加藝術酒會的用意,我若真的能和薑誠搭上線,哪怕是他從指甲縫裡漏出來一點給我,都能讓我下輩子吃穿不愁。
機遇和危機從來都是並存的,前提是要做好準備。
我花了三天的時間瞭解薑誠。
他菸酒不沾,最愛喝茶聽經。
喜歡的畫家是愛德華霍伯,最愛聽的古典樂是貝多芬的第五交響樂。
準備好一切後,很快就到了酒會那天。
薑先生除了開場時致辭,其餘時間都是獨自坐在角落聽著音樂。
在場有幾位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