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de\": 200,
\"title\": \"\",
\"content\": \"由若乾班(或組)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連。設排長,由軍官擔任。為戰術小分隊。一般在連的編成內遂行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排、摩托化(機械化)步兵排、坦克排、炮兵排、工兵排、通訊排、防化排、汽車排等。中國清末新軍設排,編30餘人。中華民國時期的軍隊普遍設排。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建軍起,就有排一級組織,一般轄3~4個班。初期多是步兵排。隨著裝備的發展,各種專業排逐漸增多,許多步兵排已裝備步兵戰車或裝甲輸送車。西歐國家於17世紀末把排作為軍隊一級組織,為步兵連、騎兵連的組成部分。以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軍隊都建立排一級組織。排的種類逐漸增多,編製不斷改進。美軍機械化步兵排轄3個步兵班,編30餘人。蘇軍摩托化步兵排轄3個步兵班,編30餘人。\\n\\n班\\n\\n由若乾名士兵編成的軍隊最基層的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排。設班長,由軍士擔任。一般在排的編成內遂行任務。依任務和裝備,分為步兵班、摩托化(機械化)步兵班、炮兵班、工兵班、通訊班、防化班、汽車班等。坦克乘員組和海、空軍的某些專業兵組也相當於班。中國曆代軍隊最基層的一級組織的名稱不一,常見的有伍、火、小旗、棚等。周朝軍隊以 5人為伍。秦、漢等朝以及太平天**隊,均編有伍。唐朝軍隊以10人為火。明朝軍隊以10人為小旗。清末新軍以10~14人為棚。1912年,中華民國時期的南京臨時政府統一軍隊組織名稱時,將棚改稱班,每班10人左右。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建軍始就以班為最基層的一級組織。初期多是步兵班,每班10餘人。隨著裝備的發展,步兵班的火力、機動力逐漸提高,其他種類的班不斷增多。世界上許多國家的軍隊以班為最基層的一級組織。美軍機械化步兵班編9人,設班長 1名、副班長1名、炮手1名、步兵5名、駕駛員1名。蘇軍摩托化步兵班編9人,設班長1名、機槍手1名、射手長1名、射手2名、狙擊手1名、槍榴彈筒手及其助手各1名、駕駛員1名。\\n\\n士兵\\n\\n士官、軍士和兵的統稱。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執行戰鬥或保障任務的軍人。士兵是軍隊的基礎。士兵的數質量是關係軍隊戰鬥力強弱、影響戰爭勝負最直接的因素。\\n\\n在中國,據甲骨文和金文記載,商、西周、春秋等時期的軍隊中已有甲士和卒。以後曆朝軍隊沿用士和卒的名稱,並常將士和卒連用,稱士卒,泛指兵士。清末,參仿西歐式軍銜製,將軍士分為上士、中士、下士,兵分為正兵、一等兵、二等兵。民國初期,孫中山於1912年頒佈命令,正式廢除士卒名稱,統稱軍士和兵為士兵或兵士。軍士分上士、中士、下士,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在中國曆代王朝的軍隊中,兵的地位低下,生活困苦。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建軍始,對班長以下軍人通稱戰士,亦稱士兵或兵士。1955~1965年實行軍銜製時,士兵的軍銜為2等5級:(一)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二)兵:上等兵、列兵。1988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士兵的軍銜為3等7級:(一)士官:軍士長、專業軍士;(二)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三)兵:上等兵、列兵。他們肩負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的神聖職責和光榮任務。士兵和軍官在政治上一律平等,都是國家的主人,享有國家優待,受到人民的敬重和愛戴。\\n\\n世界上許多國家把獲軍士和兵軍銜的軍人稱士兵。美**隊中士兵分為9級,其中軍士分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兵分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蘇聯軍隊中士兵分為 6級,其中軍士分大士、上士、中士、下士;兵分上等兵、列兵。\\n\\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