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 > 絕域凡仙行 > 第61章 獵戶座下的重逢

絕域凡仙行 第61章 獵戶座下的重逢

作者:健之道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12 00:41:01

夜幕下的雲海市博物館,燈火通明,莊嚴肅穆。一場備受矚目的古物慈善拍賣會即將在此舉行,入口處已經鋪上了紅毯,安保人員的身影隨處可見,氣氛顯得格外森嚴。

健成和健爍將車停在遠處,通過楊偉共享的監控畫麵,觀察著博物館內外的一舉一動。

“外圍是市局的安保,內圈是專業的商業安保公司,但最核心的展廳區域,有十二個身份不明的‘顧問’。”楊偉的聲音從通訊器中傳來,語氣凝重,“這些人行動軌跡非常專業,不像普通保鏢,更像是……特工。”

“是‘冥府之手’的人。”健成斷言。

“不止。”健爍指著戰術平板上實時顯示的熱能感應圖,“整個博物館都被一層能量網籠罩著,比上次在碼頭倉庫的密度高了十倍不止。我們隻要靠近,立刻就會被髮現。常規潛入行不通。”

硬闖是下下策,而幻狐既然把他們引到這裡,必然留下了更深層次的指引。

“獵戶座……”健成低聲自語,腦中回想著那張星圖。既然座標指向了博物館,那“獵戶座”這個關鍵詞,一定就是開啟下一步的關鍵。

“我們進去,就當是來提前參觀的普通遊客。”健成做出決定。

兩人整理了一下衣著,混在一些同樣提前到來的賓客中,順利通過了外圍的安檢,進入了博物館大廳。

一進入大廳,健爍的眉頭就皺得更緊了。他能清晰地感覺到,那些無形的咒術探針如同空氣中的塵埃,無處不在,監視著每一個角落,每一寸空間。

兩人不動聲色,目光飛快地在大廳內搜尋。

“找到了!”健爍的目光鎖定在東側牆壁上的一幅巨大的浮雕壁畫上。

那是一幅描繪古代神話的壁畫,內容是神明狩獵凶獸,而在壁畫的右上角,刻畫著一片星空,其中最顯眼的,正是獵戶座的圖案。

兩人裝作欣賞壁畫,慢慢靠近。

在獵戶座腰帶那三顆最亮的星辰浮雕上,健成發現了一絲幾乎無法察覺的異樣。那裡的石材質感,與其他地方有微弱的不同。他伸出手指,看似無意地在上麵輕輕敲擊了三下。

冇有聲音,冇有機關。

然而,就在他手指離開的瞬間,他的手機收到了一條冇有任何號碼來源的加密資訊。

-“三樓,B展廳,天文區,十五分鐘。”

資訊在顯示三秒後,自動銷燬。

兩人對視一眼,立刻朝著三樓走去。

三樓的天文區相對冷清。他們在B展廳裡,看到了一個熟悉又陌生的背影。那人穿著一件普通的灰色夾克,身材中等,正背對著他們,看著一具古代的渾天儀模型,整個人顯得有些蕭索。

“幻狐?”健成試探著叫了一聲。

那人身形一僵,緩緩轉過身來。

那是一張略顯蒼白和憔悴的臉,曾經閃爍著自信與狡黠光芒的眼睛,此刻卻隻剩下深不見底的疲憊與警惕。

“老大……”他扯動嘴角,露出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好久不見。”

“真的是你!”健爍也激動地上前一步。

重逢的喜悅隻持續了不到十秒,就被幻狐抬手打斷了。

“我知道你們想說什麼。”幻狐的聲音沙啞而低沉,“我發出信號,隻是想提醒你們,雲海市很危險,離開這裡,跑得越遠越好。”

“什麼?”健成愣住了,“我們是兄弟,龍刺從不拋棄任何一個人!我們是來帶你走的!”

“龍刺?”幻狐彷彿聽到了一個天大的笑話,他自嘲地笑了笑,“龍刺早就冇了!從我們被出賣,被當成棄子扔在境外自生自滅的那一刻起,就冇了!”

他的情緒有些激動,但立刻又壓了下去,警惕地掃了一眼四周。

“聽著,老大。我能活下來是僥倖。我已經厭倦了那種日子。我現在隻是個普通人,隻想安安穩穩地活下去。”他看著健成,眼神裡帶著一絲懇求,“你們對付不了‘冥府之手’,那是個橫跨科技與神秘學的龐然大物。我們以前麵對的那些敵人,在它麵前,連提鞋都不配。收手吧,就當是為了我,為了還活著的兄弟。”

健成的心一點點沉了下去。他想過無數種重逢的可能,卻唯獨冇想過,那個曾經以龍刺為榮,把“技術改變戰爭”掛在嘴邊的天才,會變成現在這副心灰意冷的模樣。

“那你知不知道,老三,侯達,他可能也落入了這幫人的手裡?”健成拋出了最後的籌碼。

聽到“侯達”的名字,幻狐的瞳孔猛地一縮,捏緊的拳頭泄露了他內心的不平靜。

但他最終還是鬆開了拳頭,緩緩搖了搖頭。

“我……幫不了你們。”

說完,他不再看健成和健爍,轉身就走,毫不拖泥帶水,迅速消失在展廳的拐角,彷彿一滴水融入了大海。

隻留下健成和健爍站在原地,胸中充滿了難以言喻的冰冷與挫敗。

他們的“大腦”找到了,但似乎,也永遠地失去了。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