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de\": 200,
\"title\": \"\",
\"content\": \"關於湖北省女子舉重隊集體使用違禁藥物和在興奮劑檢查中集體作弊事件的通報\\n\\n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總參軍訓和兵種部體育局、總政宣傳部文體局,各行業體協:\\n\\n今年1月底,中國奧委會反興奮劑委員會(以下簡稱反興奮劑委員會)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湖北女子舉重隊6名運動員在訓練中集體使用違禁藥物。1月31日,反興奮劑委員會派出工作人員前往其訓練地對該隊進行興奮劑檢查。根據現場拍攝的照片,發現接受檢查的6名運動員均係冒名頂替。\\n\\n事件發生後,國家體育總局領導高度重視,派出專門調查組赴湖北進行調查。湖北省體育局在發現問題後主動組織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向國家體育總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報告。\\n\\n經查,湖北省體育局重競技管理中心教練員劉少軍自2004年12月開始組織、指使湖北女子舉重隊6名運動員集體使用違禁藥物。為防止事情敗露,劉少軍還有預謀地使用他人照片偽造了這6名運動員的假身份證件。在接到興奮劑檢查通知後,湖北省體育局重競技管理中心副主任兼主教練奚漢祥和劉少軍策劃、指使另外6名運動員攜帶事前準備好的偽造身份證件,以冒名頂替的方式接受了興奮劑檢查。\\n\\n這次發生在湖北女子舉重隊集體使用違禁藥物並在興奮劑檢查中集體作弊的事件,情節極為惡劣,性質非常嚴重。特彆是在國務院頒佈實施《反興奮劑條例》後,是一起頂風作案的嚴重違法違紀事件,令人觸目驚心。\\n\\n根據國務院《反興奮劑條例》、國家體育總局《關於禁止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的暫行規定》和《第十屆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的有關規定,經研究,國家體育總局決定取消湖北省舉重隊(含男、女)參加十運會的比賽資格(其他運動員可以個人名義參賽),取消湖北省體育代表團參加十運會體育道德風尚獎的評選資格;中國舉重協會決定對奚漢祥、劉少軍給予終身取消教練員資格的處罰,對集體使用違禁藥物的6名運動員以及參與集體作弊的另外6名運動員給予停賽2年的處罰,對湖北省舉重隊給予停止參加國內外比賽1年的處罰。湖北省體育局經研究決定,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奚漢祥撤消其重競技管理中心副主任的處分,分彆給予奚漢祥、劉少軍撤消湖北省女子舉重隊主教練、教練職務的處分,給予管理失察、負有領導責任的重競技管理中心主任劉伯雄行政警告處分。\\n\\n使用興奮劑嚴重損害運動員身心健康,違背公平競賽的體育道德,是體育界不正之風和**行為的突出表現。國家體育總局一貫堅持\\\"嚴令禁止、嚴格檢查、嚴肅處理\\\"的反興奮劑工作\\\"三嚴\\\"方針,興奮劑問題無論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並依據有關法規進行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這次發生的湖北省女子舉重隊集體使用違禁藥物和在興奮劑檢查中集體作弊事件再次提醒我們,近年來國內反興奮劑工作雖然取得很大成績,但對極少數人為了個人或小團體利益鋌而走險的行為決不能掉以輕心,對反興奮劑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和艱钜性決不可以低估。\\n\\n今年,我國將舉辦第十屆全運會,反興奮劑工作事關賽風賽紀;事關十運會的成敗;事關中國體育的形象;事關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形象和國家形象。因此,我們一定要旗幟鮮明,堅決反對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的行為。在十運會上全麵體現中華體育精神,展示我國辦好2008年奧運會的能力和決心。\\n\\n國家體育總局\\n\\n2005年6月22日\\n\\n湖北女子舉重主教練奚漢祥個人簡介\\n\\n奚漢祥,1955年出生,男,舉重國家級教練員,湖北省黃岡人。1973年從武漢市勞動裡中學入選湖北省舉重隊。曾獲得第四屆全運會男子舉重100公斤級亞軍。1983年考入上海體育學院學習,1985年畢業後任湖北省女子舉重隊主教練。在他執教期間培養出蔡軍、彭麗萍、關虹等亞洲及世界女子舉重冠軍。1994年被批準為國家級教練員。1987年至1997年來,連續11年獲得“國家體育運動榮譽獎章”,1995年榮獲“湖北省最佳教練員”稱號,1996年榮獲中華人民共和國40年來舉重成果榮譽獎。現任中國舉重協會教練委員會委員。\\n\\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