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 > 驚天大案紀實 > 第68章 “窺視欲”

驚天大案紀實 第68章 “窺視欲”

作者:風流笑笑聲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5-04 08:53:55

第68章 “窺視欲”

呼市的政法部門,尤其是公安機關,要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給全區當表率。

這話傳到下麵,誰都知道是什麼意思——案子要快,要硬,要出結果。

四天後的晚上,5月7日,9點20分。

呼市檢察院的檢察官提審了呼格。

這是開庭前最後一次問話。

呼格翻供了。

他把那些被逼著背下來的話,一條一條推翻。

他說警方是怎麼逼他、怎麼誘供的。

說到“犯罪事實”的時候,他聲音發顫,但說得清楚:

“那天晚上,我拉岩峰去廁所看,是想看看那個女的到底死沒死。後來我知道她死了,就趕緊跑了。他身上穿的秋衣那些細節……我根本不知道,是實在沒辦法了,猜的、估計的。我沒有掐過那個女人。”

筆錄上,檢察官的反應也很直接——“你胡說。”

三個字,把他的翻供壓了回去。

這份筆錄後來沒有引起任何人的重視。

到了法院,檢察官照樣指控呼格就是兇手。

庭審是在5月23日。

早上9點開庭,不到10點就結束了。

呼格的父親李三仁、母親尚愛雲坐在下麵,那是他們自案發後第一次見到二兒子。

呼格瘦得皮包骨頭。

整個人像被抽空了一樣,眼神發直,精神恍惚。

他到底經歷了什麼,不用想都知道。

尚愛雲的心像被人拿刀子剜。

她專門買了油炸雞腿和燒餅,含淚遞過去,法警攔住了——庭審期間,嫌犯不能吃東西。

她隻能把雞腿攥在手裡。

法庭上,呼格自己說了最後的話。

他承認那天喝了酒,誤進了女廁所。

但他堅持:沒有掐楊煥枝的脖子。

最後陳述的時候,他求法官認真查證,給他一條生路。

他說了三點:

第一,他和岩峰開玩笑聊過幾句那種話題,怎麼能算證人證言?

第二,他沒掐人,哪來的血跡?

第三,他還年輕,還能為國家做貢獻。

這個18歲的小夥子,在紙上寫下了這樣一句話——

“我對自己所犯的錯不想狡辯,但事實畢竟是事實,我不想死,也不怕死,但是人總要死的,明白吧。”

讀到這裡,沒有人覺得他像個殺人犯。

可檢方的指控是:流氓罪和故意殺人罪。

兩個律師,一個叫張D,一個叫丁守軍。

張D一開始做的是無罪辯護,李三仁和尚愛雲心裡那點微弱的火苗剛竄起來,他就話鋒一轉,說呼格認罪態度好、是少數民族、年輕,請求法院從輕發落。

另一個律師丁守軍,從頭到尾一句話都沒說。

等於說,連他的辯護人,都預設了他“有罪”。

法庭休庭,合議,然後當庭宣判。

故意殺人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流氓罪,有期徒刑五年。

兩罪並罰,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槌落下。

溫馨提示: 登入使用者的「站內信」功能已經優化, 我們可以及時收到並回復您的訊息, 請到使用者中心 - 「站內信」 頁麵檢視!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