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後就回老家,揚言冇有我這個女兒。
而大伯一家為了不坐牢,將責任全部推給李娜娜,說李娜娜三度喪子,精神不正常,隨後又四處找人托關係,大事化了,前幾天剛放出來。
參與攔住警察的幾個人也被放了出來。
我有點遺憾,雖說法不責眾,但這點懲罰太輕了。
我和父母大伯鬨翻,還把親人送進警察局這件事在老家傳開了,不少親朋都來問我怎麼回事。
大部分人還是明事理的,知道真相後不再多言;少部分不講理,認為我做得太過了,一切都可以商量,我讓警察摻和和進來傷了親情,應該跟父母和大伯道歉。
對這種人我一律拉黑,但一直有人來問煩人不說,還很影響我心情。
跟老公商量了一下,我想趁著老公還有幾天假辦個滿月宴,讓大家都看看孩子到底是誰家的。
八
酒席在老家鎮上舉辦。
當天,我抱著孩子在大家麵前走了一遍就讓老公抱回去,免得又有人想傷害我的孩子,而我則揉紅眼睛,遊走在親朋之間。
“大娘啊,你是不知道,他們一聲不吭就把我的孩子帶走了,那是我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孩子啊,我能不急嗎?”
“我報警,我媽還打我。後來警察去要孩子,大伯他們還對警察動手,簡直無法無天了。”
“我爸媽也是,聽了幾句大伯的攛掇就十萬塊賣了親外孫女,真是讓我寒心。原本以為他們做的最過分的事就是不給我和妹妹學費,要我放寒暑假做兼職賺的錢,冇想到他們對孫輩也這樣。”
……
我邊說邊哭,一副可憐樣,惹得大家對爸媽和大伯一家破口大罵。
我很滿意大家的反應,暗暗得意之時,張明和大伯來了。
“張妍妍,辦滿月宴也不請我這個長輩,實在失禮啊!”大伯笑眯眯的說。
我詫異又震驚,他們怎麼還敢來,都撕破臉了不是嗎?
但人前我還得裝一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