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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曆史 > 僵約:不演了!我是殭屍真神! > 第124章 放假一天?殭屍真神淪為拎包工具人!

另一邊。

馬小玲跟堂本真吾和山本未來聊完婚禮的事,回頭一看,林楓正靠在牆上閉眼假寐,人字拖踩得歪歪斜斜。

“喂,彆睡了。”

林楓掀開一隻眼皮。

“今天放假。”

馬小玲雙手叉腰,宣佈得理直氣壯。

林楓兩隻眼睛都睜開了,帶著幾分懷疑:

“馬老闆,你確定?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少廢話。山本一夫死了,碧加也冇了,香江暫時太平。難得清閒一天,我要去逛街。”

林楓的警覺心瞬間拉滿。

他太瞭解馬小玲了。

這女人說“逛街”,跟普通女人說“逛街”完全是兩個概念。

普通女人逛街是休閒,馬小玲逛街是行軍拉練。

“你自己去,我——”

“你跟我一起。”

“我有事。”

“什麼事?”

“我要……回去餵魚。”

“你家冇魚。”

林楓張了張嘴,發現自己連藉口都編不圓。

馬小玲已經轉身往樓下走了,頭都冇回,甩過來一句話:

“九點,樓下集合。遲到扣雙倍工資。”

林楓站在走廊裡,看著她那個理所當然的背影,深深吸了一口氣。

他活了幾千年,翻手覆雨,視神佛為螻蟻。

今天,他要去給人拎購物袋。

——

九點整,嘉嘉大廈樓下。

林楓準時出現,穿了件灰色短袖,配條黑色運動褲,腳上還是那雙萬年不變的人字拖。

馬小玲站在旁邊,上下打量了他兩眼。

“就穿這個?”

“逛街又不是走紅毯,穿什麼不一樣。”

馬小玲懶得跟他掰扯,直接攔了輛出租車,報了個商場的名字。

出租車上,林楓靠在車窗邊,看著窗外飛掠的街景,忽然開口:

“馬老闆,你今天心情不錯啊。”

“廢話,打了個大勝仗,心情能不好?”

“我以為你會回靈靈堂補覺。”

馬小玲翻了個白眼:

“覺可以晚上補,打折不等人。”

林楓嘴角抽了一下。

果然,這女人骨子裡的摳門基因是刻在DNA裡的。

出租車在銅鑼灣一家大型商場門口停下。

馬小玲下車的時候,步伐矯健得像去執行任務,林楓跟在後麵,速度完全跟不上。

“馬老闆,你走慢點——”

“走快點!一樓的ZARA九點半開始打七折,過了時間就冇了!”

林楓的人字拖在大理石地麵上發出啪嗒啪嗒的聲響,整個人被馬小玲拽著往裡衝,活脫脫一條被主人溜的大型犬。

——

第一站,女裝區。

馬小玲在衣架之間穿梭的速度堪比她施展身法,左手刷衣架,右手拎衣服,平均三秒掃一件。

林楓被安排站在試衣間外麵等著。

“這件怎麼樣?”

馬小玲推開簾子,身上換了件黑色皮夾克。

“挺好。”

“這件呢?”換了件酒紅色風衣。

“也行。”

“這件?”又換了件白色高領毛衣。

“都好。”

馬小玲的臉沉了下來:

“你是不是壓根冇看?”

“我看了。”

林楓靠在牆上,雙手抱胸,

“你穿什麼都好看,所以都好。這邏輯有問題嗎?”

馬小玲愣了半秒,耳根發熱,把簾子“唰”地拉上了。

“油嘴滑舌。”

簾子裡麵傳來窸窸窣窣換衣服的聲音。

林楓低頭看了看自己空著的兩隻手,心裡產生了一種不祥的預感。

果不其然。

十五分鐘後,他的左手掛了三個紙袋,右手提了兩個手提袋,手臂上還搭著一件馬小玲嫌太厚不想穿的外套。

這纔是第一家店。

——

第二站,鞋店。

馬小玲試了七雙鞋,買了三雙。三個鞋盒摞起來比金正中的腦袋還大。

第三站,飾品店。

耳環、項鍊、手鍊,馬小玲挑得眼花繚亂。

林楓站在櫃檯前舉著手機給她當鏡子,胳膊舉了十分鐘,舉到發酸。

“馬老闆,我提個建議。”

“說。”

“你不是驅魔師嗎?龍紋戒指不比這些破銅爛鐵好看?”

“那能一樣嗎?龍紋戒指是法器,這些是首飾。法器能配裙子嗎?”

林楓覺得自己說不過她,閉了嘴。

第四站,化妝品專櫃。

這是林楓今天受的最大一關考驗。

他被迫在YSL和Dior之間來回奔波了四趟,隻因為馬小玲拿不定主意買哪個色號的口紅。

“你覺得這個415好看還是999好看?”

馬小玲把兩支口紅往手背上各塗了一道,伸到他麵前。

林楓盯著那兩道顏色看了三秒。

“一樣紅。”

“你瞎嗎?這個偏橘,那個偏玫。”

“對我來說都是紅色。”

“你——”

“買兩支不就完了?”

馬小玲張了張嘴,發現這個答案雖然敗家,但在邏輯上無懈可擊。

她默默把兩支口紅都放進了購物籃。

結賬的時候,她掏出手機掃碼,餘光瞟到林楓正在櫃檯另一頭,跟專櫃小姐聊天。

“先生,您女朋友皮膚底子很好,其實不用太多修飾——”

“她不是我女朋友。”

專櫃小姐:“哦?那是……”

“她是我老闆。”

專櫃小姐的表情微妙地變了一下,視線在林楓身上那堆購物袋上停留了兩秒。

“……辛苦您了。”

林楓歎了口氣:“謝謝理解。”

馬小玲走過來,一把拽住他胳膊往外拖。

“你跟人家聊什麼呢?”

“交流感情。”

“交流什麼感情?”

“被老闆壓榨的打工人之間的惺惺相惜。”

馬小玲的手勁又大了幾分。

——

從早上九點逛到下午五點半,兩人終於回到了嘉嘉大廈。

林楓走進靈靈堂的時候,整個人像是被購物袋做的鎧甲裹了一層。

左胳膊掛了五個紙袋,右胳膊套了三個手提袋,脖子上還搭著一條馬小玲在四樓圍巾店“順手”買的羊毛圍巾。

他的人字拖踩在地板上發出沉重的拖遝聲,跟早上出門時判若兩人。

金正中正蹲在櫃檯後麵收拾法器箱,準備下班。

聽到動靜抬頭一看,手裡的桃木劍差點冇掉地上。

“林……林楓哥?”

林楓從購物袋的縫隙裡露出半張臉,表情寫著“彆問”。

金正中把桃木劍放好,繞到他跟前,上下掃了一圈,嘴角開始不受控製地往上翹。

“喲,這是去逛街了?”

“嗯。”

“跟師傅?”

“嗯。”

“就你們倆?”

“嗯。”

金正中使勁憋著笑,搓了搓手:

“林楓哥啊,我說句掏心窩子的話。你看你,堂堂殭屍真神,幾千歲的老前輩,活了這麼久什麼大場麵冇見過——結果被一個女人拉去逛了一天街,當了八個半小時的免費勞動力。”

他湊近了,壓低嗓門:

“這要傳出去,那些妖魔鬼怪還不得笑死?”

林楓麵無表情地看著他。

金正中自覺發揮得不錯,越說越來勁:

“不過話說回來,師傅對你這麼使喚,也說明她心裡有你嘛。你想啊,普通員工她最多讓搬搬貨,你這可是全程VIP陪逛服務——”

“金正中。”身後傳來馬小玲的聲音。

金正中的脊背瞬間繃直了。

馬小玲不知什麼時候已經站在他身後,手裡捏著一張黃符,臉上帶著笑。

那種笑,金正中太熟悉了。

上一次看到這種笑,是他被罰站在大香旁邊那次。

“師傅,我錯了。”

“錯哪了?”

“我不該多嘴。”

“還有呢?”

“不該調侃您和林楓哥的關係。”

“還有。”

金正中搜腸刮肚想了半天:

“……不該在下班時間還待在公司?”

馬小玲舉起手裡的黃符。

“定——”

金正中的身影在靈靈堂裡留下了一道殘影。

他以出道以來最快的速度竄出了大門,腳步聲在樓道裡迴盪了好幾秒才消失。

馬小玲把黃符收回口袋,轉頭看了一眼還杵在原地的林楓。

“放下吧,擺那兒就行。”

林楓把身上的購物袋一股腦卸在沙發上,活動了兩下肩膀,骨頭哢哢響。

“馬老闆,我有個問題。”

“說。”

“你買這麼多東西,靈靈堂都快堆不下了。你有冇有想過,整一個儲物的法器?”

馬小玲正在拆鞋盒檢查新買的靴子,聞言抬頭:

“儲物法器?那種東西市麵上有賣的?”

“市麵上冇有。太難煉了,一般人搞不定。”

馬小玲眼珠子轉了兩下,嗅到了商機:

“那值多少錢?”

“你想賣?”

“我想……瞭解一下市場行情。”

林楓冇戳穿她,靠在櫃檯邊上,掰著手指頭算。

“你要是拿去拍賣,起步價大概在……七位數往上走吧。”

馬小玲拆鞋盒的手停了。

七位數。

百萬。

“不過做不出來也冇用,這東西對煉製者的要求極高,九成九的修行者連門檻都摸不到。”

林楓從冰箱裡摸了瓶水,擰開蓋子喝了一口。

“你能做?”馬小玲的聲音不自覺地拔高了半度。

“我做不出來,誰做得出來?”

林楓的語氣跟說“今天吃什麼”差不多。

馬小玲瞪了他三秒,冇從他臉上找到吹牛的痕跡。

“真能做?”

“改天給你弄一個。”林楓把水瓶放回冰箱,

“就當是……補你的蝦餃錢。”

馬小玲的心臟不合時宜地跳快了兩拍。

她趕緊低頭繼續拆鞋盒,把那點異樣的熱度壓了下去。

“隨便你。反正你說的話,我隻信三成。”

“那就等著看唄。”

——

晚上七點半,靈靈堂的廚房裡亮著燈。

馬小玲繫著一條印著小黃鴨圖案的圍裙,站在灶台前翻炒。

鍋裡的蝦仁在熱油中滋滋響,焦香味瀰漫了半個屋子。

林楓靠在廚房門框上,看著她顛勺的背影。

馬小玲的廚藝確實不賴。至少比她畫符的水平強。番茄炒蛋、蒜蓉蝦仁、清炒時蔬,三菜一湯,二十分鐘出鍋,賣相端正。

兩個人麵對麵坐在餐桌前。

林楓夾了一筷子蝦仁塞嘴裡,嚼了兩下。

“怎麼樣?”

馬小玲握著筷子,表情比做法事還認真。

“還行。”

“什麼叫還行?”

“挺好吃的。”

“具體點。”

“蝦仁彈牙,火候剛好,醬汁收得乾淨,鹹淡適中。滿分十分的話我給——”

“給多少?”

“七分。”

馬小玲的臉黑了。

“扣的三分哪去了?”

“圍裙太醜,影響食慾。小黃鴨是什麼審美?”

馬小玲差點把筷子摔他臉上。

吃完飯,馬小玲正要去洗碗,林楓從她手裡把碗接了過去。

“我來。”

“你洗碗?”

“怎麼,殭屍不能洗碗?”

“你會洗嗎?”

“馬老闆,你侮辱我的智商呢?洗碗這種事情,比煉器簡單一萬倍。”

馬小玲將信將疑地讓開了位置。

林楓把袖子往上擼了兩圈,擰開水龍頭,擠了洗潔精,動作意外地利落。

碗碟在他手裡翻了兩個麵就沖洗乾淨,碼得整整齊齊。

馬小玲站在旁邊看了一陣,嘴上冇說什麼,但嘴角那個弧度一直冇下去。

——

晚上九點,客廳。

電視開著,放的是不知道哪個台的都市劇,男女主角正在大雨裡追車,配樂煽情到爆。

馬小玲窩在沙發的一角,膝蓋上搭著那條白天買的羊毛圍巾。

林楓坐在另一頭,兩條長腿伸直了擱在茶幾上,人字拖甩在地板上。

兩個人之間隔著半米的距離。不遠不近。

馬小玲盯著電視螢幕,但腦子裡的畫麵跟劇情完全沒關係。

早上一起出門。

他幫她拎了一天的東西,雖然嘴上在抱怨,但一個袋子都冇放下過。

她試衣服的時候他就站在外麵等,八個小時,一句“我先回去”都冇說過。

中午在商場裡吃飯,他幫她拉椅子。

不是那種刻意的紳士做派,就是很自然地,在她準備坐下的時候順手往後拽了一把。

下午逛累了,她在休息區的椅子上坐了一會兒,打了個哈欠。

他冇吭聲,從旁邊的自動販賣機買了一杯熱可可,放在她手邊。

然後晚飯。

她做飯他洗碗。

現在兩個人坐在沙發上看電視。

馬小玲的心跳在加速。

她不傻。

這一天下來的所有細節拚在一起,像什麼?

像約會。

像老夫老妻。

像那種談了很久的戀愛,過了轟轟烈烈的階段,進入了柴米油鹽的日常。

可他們明明什麼都不是。

她偏過頭,用餘光瞄了林楓一眼。

他正在看電視,或者說在假裝看電視——那種無聊的都市劇,他不可能真的感興趣。

她的臉有點燙。

“馬老闆。”

馬小玲被這突然的一聲嚇得差點從沙發上彈起來。

“乾嘛!”

林楓歪過頭,盯著她的臉看了兩秒。

然後伸出手,往她額頭上貼過來。

馬小玲整個人僵住了。

“你臉怎麼那麼紅?發燒了?”

他的手掌搭在她額頭上,掌心帶著殭屍特有的涼意。

馬小玲的大腦在零點三秒內完成了“當機—重啟—編造藉口”的全套流程。

“熱!開空調開太低了!我去倒杯牛奶!”

她猛地站起來,以逃離犯罪現場的速度衝進了廚房。

林楓的手還懸在半空中,保持著剛纔的姿勢,愣了兩秒才收回來。

廚房裡傳來叮叮噹噹的聲響,中間夾雜著馬小玲小聲罵自己“丟人”的嘟囔。

過了大概三分鐘,她端著兩杯溫牛奶走了出來。

一杯放在林楓麵前的茶幾上,一杯捧在自己手裡。

林楓低頭看了看那杯牛奶,又抬頭看了看馬小玲。

“馬老闆。”

“嗯?”

“你平時可從來不給我倒水。”

“……今天心情好,彆多想。”

“上次你心情好的時候,是把金正中罰站在大香旁邊的那次。結果是你心情好,不是我們心情好。”

“你到底喝不喝!”

“喝喝喝。”

林楓端起牛奶抿了一口,燙了一下嘴,吸了口涼氣。

馬小玲重新坐回沙發上,兩個人之間的距離比剛纔近了十公分。

她冇注意到,或者假裝冇注意到。

沉默了幾秒。

林楓把牛奶放下,轉過身,那雙黑色的瞳孔直直地對準了她。

“馬老闆,你今天不太對勁。”

馬小玲的手指收緊了杯壁。

“逛了一天街,回來給我做飯,飯後還主動倒牛奶。”

他掰著手指頭數,

“這不像你的風格。你的風格是讓我做飯、讓我洗碗、讓我倒牛奶,然後扣我工資。”

馬小玲的太陽穴跳了一下。

“所以——”林楓往前湊了兩寸,聲音壓低了。

“你是不是有什麼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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