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類型 > 極限伏天 > 第九章 玄品商會

極限伏天 第九章 玄品商會

作者:天茗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4-21 22:23:25

“呃,蘇會長有心了。”

淩雲點了點頭,心中暗歎這蘇北鸞想得太周到了。

“在公子麵前,小女人那怕自稱會長二字!公子若不嫌棄,叫我一聲北鸞,或者蘇姑娘即可!”

蘇北鸞笑了笑說道。

“那,我便叫你蘇姑娘吧!”

“公子,請!我帶你參觀一下!這裡就是南廂房,昨夜我已命人將這裡清空,騰出空間。這是丹房!“

蘇北鸞可是連夜將南廂房的主廳改造成為丹爐,此時正有不少商會的夥計正在將藥材分類!以方便淩雲煉丹時取藥。

另外她雖然知道淩雲可以不需要丹爐進行煉丹,但是她還是貼心地準備了一個聖品丹爐,四個極品丹爐。

這聖品丹爐本來是鶴鬆年所用,不過打從鶴鬆年脫離玄品商會之後,這丹爐便閒置了下來。

“聖品丹爐,可惜竟然有一絲裂縫!“

淩雲走到聖品丹爐前麵,眉頭微微皺了起來。聖品丹爐算是極為難得的存在,用於煉製七級以上丹藥,勉強還是可以的。

不過出現了裂縫,那可就不行了。估計都無法支撐得了高負荷煉製六級神丹了。

“有裂縫,這不可能!聖品丹爐千年火燒不破!怎麼會出現裂縫的!”

蘇北鸞聽到她家的聖品丹爐有裂縫,自然不信。因為這座丹爐乃是三千多年前才求購而來,雖在鶴鬆年手中用了上千年,不過那老傢夥對這個丹爐愛不釋手,所以除了煉製六品神丹會用這個丹爐以外,其它的丹藥都是用極品丹爐煉製出來的。

“夫人,真有一條裂縫!在這呢!不仔細看,還真看不出來!”

小歡也趴下去尋找,果真在爐壁看到了裂縫。

“怎麼會這樣!”

蘇北鸞也看到了,不由得一陣傻眼。

“這是人為所致。丹爐本身防禦堅硬無比,但是在經過煉丹之時,丹爐外受大火,內存熱量,在大火退去,熱量未散之時,隻要再遇外力攻擊,丹爐便很容易損壞!”

淩雲對於丹爐極為熟悉,僅看一眼便足以斷定這個聖品丹爐裂縫的原因。聖品丹爐防禦極強,而且丹爐主要作用乃是煉丹,因此一般情況下,不會有人刻意攻擊丹爐。

除非是有人故意損壞!

“什麼?”

蘇北鸞眉頭瞬間皺了起來。

“不對啊,這丹爐打從六百年前鶴鬆年那個老不死的離開後,就一直冇人用過了。怎麼會破裂啊!”

小歡說道。

“是他,是他故意將丹爐損壞的!他想要幫王家了我們玄品商會最後的希望!”

蘇北鸞反應了過來,臉色無比難看地說道。

“他太可惡了!當年會長在世,待他不薄,他竟然做出這種事來!老東西,怎麼不去死啊!”

小歡忿忿不平地罵道。

“哦!聽你們這麼說,是你們以前的六級丹神毀了這個丹爐!”

淩雲有一些好奇地說道。

未等蘇北鸞開口,小歡便搶先將數落起鶴鬆年。鶴鬆年是海上玄城第一丹神,不過他能有今時今日,卻都是玄品商會的功勞。

當年鶴鬆年雖然是六級丹神,但是在海上玄城的六級丹神之中,丹術也隻能算是墊底的那一種。

不過他與玄品商會之主,也就是蘇北鸞的丈夫一見如故。玄品商會之主不惜將他們祖上保留下來的丹方贈送給了鶴鬆年,同時不留餘力幫助鶴鬆年提升丹術,要不然那有他今日的地位。

“可惜了,天下聖品丹爐少之又少,冇了聖品丹爐,那我們玄品商會便再也冇有資格可以聘請六級丹神了!”

蘇北鸞難過地說道。

雖然眼下有淩雲幫她,但她知道,淩雲終會離開。而她家冇有聖品丹爐,那麼想請六級丹神前來坐鎮,就難了。

“丹爐壞了,再買一個就好了,至於嗎?”

門外的劉啟聽到他們的對話,於是不緩不慢地說道。

“再買一個。先生,你以為聖品丹爐爛大街嗎?就算是那些專門打造丹爐的器坊,他們也不是隨時隨地就可以打造出聖品丹爐的好麼?“

小歡說道。她跟在蘇北鸞身邊多年,市麵的事情自然也知道了不少。

“呃,南州大陸冇有,你們可以托人去其它地方買就對了。“

劉啟想起在西州大陸時,他可冇少見過聖品丹爐呢!心想難道聖品丹爐在南州大陸這裡這麼稀罕不成。

早知道就應該從西州大陸那邊批發幾萬個過來,那不就賺瘋了。

“其它地方也難找!你以前所見到的那些聖品丹爐,實際上隻能算是六級丹爐,偽聖丹爐。無法與真正的聖品丹爐相比!”

淩雲說道。

“還有區分?”

劉啟愣了一下,有一些好奇地看著淩雲。

“自然是有的!聖品丹爐是以靈物所煉製,而且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的蓄藏,讓其出現爐靈。在蓄藏多久才能出現爐靈,更是難以預料!“

淩雲解釋道。

“原來如此!“

劉啟明白了過來,看了一眼那個聖品丹爐,眼中帶著一絲婉惜。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