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類型 > 極限伏天 > 第3683章 城中舊客棧

極限伏天 第3683章 城中舊客棧

作者:天茗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4-28 23:13:52

第3683章 城中舊客棧

“這個給你!若遇到麻煩,你們解決不了的話,隻要激發令牌,我自然就會感應到。“

淩雲拿出一塊劍神閣的令牌交給陳九品說道。這塊令牌隻是屬於攻擊係令牌,可不是進入劍神閣的鑰匙,不過裏麵封印了淩雲一道劍意。

“是是是, 多謝淩公子。淩公子,呂家主,你們慢走……”

陳九品接過令牌,低頭恭送淩雲他們離開。

……

“劍神閣!這難道是呂家的附屬勢力?”

陳九品拿到令牌之後,第一時間便帶回陳家老宅,將其交給陳一凱檢視。

“老祖,連您也不知道這劍神閣的來曆麽?”

陳九品看到令牌上劍神閣三個字, 自然猜到這令牌屬於某一個勢力的令牌。可這劍神閣他卻未曾聽說過啊。

“劍神閣,這應該是劍修宗門。可天下劍修宗門在三千多年前大多數都被天劍宗所滅。僅剩的那幾個我都知道, 但卻未有劍神閣啊!”

陳一凱算是老牌的道主,以前也曾遊曆過西州大陸,因此他對西州大陸大多數的勢力都知道一些。

可卻也冇有聽說過劍神閣。

“劍神閣!對了,九爺,我想起來了。”

陳慶突然大叫了起來。

“你想起什麽了,你知道這劍神閣的來曆。”

陳一凱率先問道。

“對對對,我記得曾聽幾名來自北字區域的修士說起來。在北字區域就有這麽一個劍修宗門,號稱劍神閣。不過那都是二三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是天下隱修可還未曾出現呢!“

陳慶說道。

“呃……這麽說這劍神閣並不是隱世宗門了。那這……“

陳一凱陷入了沉思,隨後讓陳九品派人前往北字區域,以及玄字區域打探關於劍神閣,以及呂家的事情。

淩雲這邊帶著呂宛柔並冇有離開地品城,而是來到地品城的中心地帶,這裏是地品城之中曆史最久的地方,這裏的建築也顯現出了它們的曆史的,但是不難看出,這裏以前也是地品城無比熱鬨的地方。

這是按照地品城的城圖設計的。這裏是地品城最初的商業街道, 不過僅僅維持了一段時間的繁華之後,人流量便偏向四周, 隨之原先在這裏入駐的商會也漸漸搬出去。

時間久,可就極少會有人到這裏來。不過在這裏卻有一家一直以來都很不起眼的客棧。

隻要仔細觀察地品城的地基才能發現,這間客棧一直占著地品城最中心。

天缺城

“好傢夥,這麽快就找到了。不簡單啊!”

“的確,我還以為明天得下去接他呢!“

此時天地二老就站在天缺城的俯地池之中看著下方。從俯地池看下去,隻能看到地品城最中心那一家客棧。

這客棧就是進入天缺城的入口,同時也是天缺城懸空浮起,與地麵上能量的連接點。

“接他,為什麽?閣主不是很看好他麽,他要是連咱們天缺城都找不到,根本冇空去理他。“

玄老不屑地說道。

“那可不行,他要是不來。隻怕後果很嚴重啊!“

“就是,就是。閣主的天賦太高了,吞天道法他已經煉成了第五層,媽呀!太霸道了。他再不來,估計咱們補天閣得辦喪事了,而咱們估計得承受閣主的怒火。“

天地二老無奈地說道。

吞天道法可吞日月之力,道法本身陰陽兼備,但是修行的人作為道法承載,道體的威能會被激發出來, 所以需要雙修進行調合。

道體的潛能有多麽可怕,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得了的。與道體進行雙修,雖然會從中受益,但是你也得有這個命才行。

還好天地二老給雷芷若帶來了不少的丹藥,要不然雷芷若早就承受不了了。

“……“

玄黃二老聽了之後,麵麵相視了起來。他們兩人也知道吞天道法的存在,但是卻不知道這吞天道法到底有多麽霸道。

“天老,這吞天道法真的那麽強大麽?“

玄老好奇地問道。

“這還用問?咱們補天閣昔日之所以能得到鬥神殿的認可,與之共存!憑的就是吞天道法。如今閣主已經過到吞天道法第五層,隻要他渡過道體狂暴這一關,到時配合補天尺,你們四人聯手也不是對手!你覺得呢?”

天老十分自豪地說道。

吞天道法就是他們補天閣最強絕學,而且也隻有練成吞天道法的人才能持有他們補天閣的天地重器。

那可是初代補天閣主留下來的。

“嘶……”

“真的這麽厲害!”

玄黃二老不由得吃驚。可斬天道,也許有一些誇張了,但是卻代表著實力。

地品城

這一客接連天缺城的客棧名為缺!客棧看起來十分老舊,而且佈局也是一直保留著上萬年前的客棧格局,從未進行過任何翻新。

不過客棧卻非常不簡單,守護這客棧的就有一名道主,隻是他的修為,即便同階道主也無法發現得了。

(本章完)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