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類型 > 極限伏天 > 第1908章 以魂煉分身

極限伏天 第1908章 以魂煉分身

作者:天茗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4-21 22:23:25

“可也得能鬥得過才行啊!”

瘟魔弱弱地說道。

“有你們在,為何鬥不過。在這裡隻我們三人,即便鬨得再大,我們也可以全身而退,但是魂宗麼?”

赤腳不怕穿鞋的!眼下在南字區域內就隻有他們三人,而且他與葬古都不懼靈魂之術,瘟魔的瘟毒又是防不勝防。

在這裡與魂宗鬥,隻要他們小心謹慎,真正鬥不過的是魂宗纔對。

可若是等到魂宗緩過氣來,殺到北字區域去,到時鬥不過可就是他們了。

“主上,不知你有什麼計劃。”

葬古知道淩雲敢鬥魂宗,必定早已經想好了辦法。

“魂宗最大的底牌,除了魂宗之主與魂宗太上這兩位神道五階的絕世靈脩以外,那就是靈脩引以為傲,讓天下忌憚的靈魂磁場。隻要掌握了這個靈魂磁場,那便可以製衡魂宗,讓他們投鼠忌器。而如何掌控這個靈魂磁場的問題,那可就看你們的。”

說話之際,淩雲看向葬古。之前他們斬殺魂宗四名祭司,他們的屍體可都被葬古收了起來。

“主上,雖然我可以利用那幾具魂宗的神道靈脩屍體掌控靈魂之術,但我本身並不懂得靈魂之術,麵對靈魂磁場,勢單力薄,隻怕無法奪權,除非在靈魂磁場形成之後,能將他們儘數斬殺。那我便可以肆無忌憚掌握靈魂磁場,用於禦敵。”

葬古雖然不懼靈魂之術,但他也修煉不了靈魂之術。最多隻能利用那些神道靈脩至尊的屍體本能掌握靈魂之術。

與真正的靈脩相比,實在差強人意。

更彆說想要在靈魂磁場形成之時,製衡上萬名靈脩的靈魂,操縱靈魂磁場了。

“斬殺,那可不行,這可是會讓魂宗發瘋的,到時可就一發不可收拾了。除非你有把握可以抗衡得了一名神道五階絕世靈脩。”

靈脩,都非善類。雖然將其儘滅也無妨。可若是在冇有把握將整個魂宗消滅的情況下,淩雲卻不敢冒這個險。

“辦不到!”

掌控靈魂磁場,就算靈魂磁場再怎麼強大,並非靈脩的情況下,想要藉此抗衡一名神道五階的絕世靈脩,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那就隻能讓瘟魔幫你,他可以製衡得了神道三階至尊以下的靈脩。對麼?”

淩雲之前可是見到瘟魔利用他的瘟魔,入侵靈脩的體內,散去他們靈魂之力。所以猜測瘟魔有辦法可以掌控得了中了他瘟毒的人。

“老大英明,神道三階以下,隻要中了我瘟盅,我便可以讓他們身不由已,不過瘟盅的成長需要時間。”

瘟魔乃是由上古萬魔殞落之後誕生出來新的魔族,放眼鬥界之中僅他一人,所以擁有唯天獨厚的能力,那就是類似於詛咒一般的瘟毒。

中了他的瘟毒,除了他以外,幾乎無人可解。

“需要多久?”

“最少一個月。”

瘟魔說道。

“好,我給你一個月的時間。你們先行前往魂宗佈局。”

淩雲可冇有太多的時間留在南字區域,他與天航寺那邊還有三年之約,算算時間最多也就隻剩下三個月左右。

要不是為瞭解決魂宗這個dama煩,他早就返回玄字區域了。

一個月後,南魂部落

因為淩雲先後掀了北魂部落,西魂部落,滅了魂宗四大祭司,嚇得東魂天尊下落不明,這南魂落部變得門庭冷清了起來。

原本南魂部落也在大量招收靈脩弟子,可是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就連原先的南魂部落靈脩都藉機東躲西藏,其它的人自然不會傻到拜入南魂部落之中。

眼下魂北一幾乎成為孤家寡人。不過他對自己非常有信心,所以並冇有離開,而是一直在等著淩雲的到來。

“魂北一。”

“淩雲,彆裝神弄鬼,出來吧。本座候你多時。”

魂北一聽到淩雲的聲音,頓時喝道。

淩雲飛身進入南魂部落,立於南魂部落大殿之前。

“魂北一,先前禦劍聖地讓你逃脫,你不思悔改也就罷了,竟然還敢算計我。今天我們可得好好算一算賬!”

“哈哈,淩雲,一個月了,本座還以為他不敢來了呢。想算賬,也得你有這個本事才行。上一次讓你僥倖逃過一劫,這一次,你是在劫難逃。”

哐!

南魂部落殿門打開,一道虛影瞬間跳了出來。這速度可是讓人有一些難以理解,似乎超過正常的速度範圍。

“劍魂分身。”

淩雲看到那道虛影,不由得一陣驚訝。虛影不是彆人,正是魂北一,但卻隻是他的劍魂全身。

“哈哈,不愧為北區劍神,一眼便認出我的劍魂分身。淩雲,今天本座讓你見識一下,何為靈魂劍修。”

咻,咻,咻

魂北一的劍魂分身進行分化,一下子多達一千之數,而且其境界皆是達到神道三階。

“有靈魂波動,他以靈魂煉製分身,這傢夥太殘忍了吧。”

幽子峰感應出魂北一那些劍魂分身之上皆有靈魂的波動,也就是說,每一個劍魂分身皆是以靈魂煉製而成。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