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類型 > 極限伏天 > 第1743章 千年前島

極限伏天 第1743章 千年前島

作者:天茗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4-21 22:23:25

而這裡除了守神玉影之外,還有另外一人,那就是守神玉姬,隻是她此時臉露苦色,顯得有一些不知所措的樣子。

就在剛纔守神安已經交代了她們兩人,一開始守神玉姬表示反對,一副死活都不願意的態度。畢竟一旦聽眾他父親的安排,那麼她先前所付出的一切都將付之東流。

可是得知陳北默的身份竟然是島主代言人之後,她想不從命都不行。因為得罪了島主代言人,她的一切努力同樣也不可能實現。

隻是眼下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因為昨夜的事,她不敢如同守神玉影一樣對陳北默擔誠相見。此時心中暗自將守神玉成與守神玉樓的祖先都問候個遍。

都怪這兩個傢夥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的愛的見證。

“守神玉影,見過夫君。”

守神玉影走上前,羞澀地行禮。

“呃!一模一樣。”

陳北默都被整暈了。堂堂北漠刀魔,什麼大風大浪冇有見過,但是這種場麵還真冇有。看到守神玉影這樣子,他不由得扭頭看向守神玉姬。

他不看她還好!守神玉姬在發現他在看自己之時,頓時顫抖了一下,咬了咬牙,隻好坦誠相見。她以為就算自己不主動,陳北默也會強迫她的。

與其等會人家看到她身上的痕跡之後雷霆震怒,倒不如坦率一些。

噗通!

“啊!”

守神玉影雖然未經人事,但卻也不是懵懵懂懂,畢竟她也是修行者,今天可是她們百歲生辰。守神玉姬身上的痕跡代表著什麼,太明顯了。

“請默爺懲罰。”

守神玉姬咬了咬牙,不敢絲毫怠慢之意,跪了下來,低頭說道。陳北默冇有表示接納她,她自然也不敢如同守神玉影一樣稱他為夫君。

“二位姑娘,是不是誤會了。什麼夫君,什麼懲罰?”

陳北默都有一種懷疑人生的感覺。要不是擔心有詐,他真不願多看。

“夫君,從您踏入香樓,到我們第一眼開始,妾身就是你的人。生不能離,死亦不能棄。妾身為夫君寬衣。”

“什麼!等一下,你們這是什麼意思。”

陳北默急忙躲避,他是來找麻煩的,可這都是什麼事。他的反應,守神玉影有一些措手不及,感覺陳北默壓根就不喜歡她們一樣。

不過這守神玉姬倒是十分淡定,起身端來三杯喜酒遞到陳北默麵前。

“默爺,請”

陳北默皺了皺眉頭,在守神玉影那無辜,可憐巴巴眼神注視之下,喝了一杯。這一杯酒可不簡單,陳北默服下腥中之後,臉色大變。

“夫君莫急,這是兩極散。”

守神玉影見到陳北影臉色有變,運功抵抗,急忙說道。

“什麼是兩極散。”

陳北默發現那酒古怪,可是運功卻未曾發現經脈,氣魂受到什麼損壞,也就是說並非中了劇毒的現象。這神兵島的兩極散,他可是第一次聽說。

“就是,就是!新婚之用,具備一定的雙修作用。”

守神玉影紅著臉解釋道。

“啥!”

陳北默愣了一下,試圖將兩極散逼出體內,但很不好意思,運功隻會催化兩極散。

“冇用的,兩極散並非劇毒,任你功力再高,也無法驅除。玉影,你也喝一杯吧!”

守神玉姬端了一杯到守神玉影麵前。守神玉影看了陳北默一眼,隨後便將酒喝下。

……

器島

淩雲從守神太歲那邊得知神兵島煉器之地就在器島之上的神兵城廢墟之中便急忙趕了過來。守神太歲也告訴他關於那座神兵城廢墟所在,早就被神兵島那位神級陣法師利用天然陣法掩蓋了起來,一般人根本不知道神兵城廢墟所在之地。

想知道神兵城廢墟的位置隻有兩個辦法,一就是找到器島千年前的島圖,隻是這島圖是否還存在,那可是很難說的。

另外一個辦法那就是逼問器島的高層。但是這器島的高層一旦知道知曉他並非神兵島的人,隻怕寧願一死也不會出賣神兵島。

因為神兵島就是他們的家園,所在神兵島上的神門弟子可都是拖家帶口,出賣神兵島的下場是什麼,這不用想也能明白。

淩雲踏入器島之後第一站是石器城。

“客官,請問想要找什麼東西。”

淩雲來到石器城一間商鋪之中,掌櫃立即迎了上來問道。

“掌櫃的,我想要一份千年前的島圖。”

淩雲笑了笑說道。

“呃,千年前的島圖,彆說我們這裡冇有,整個石器城都不可能找得到。”

掌櫃搖頭說道。

“為什麼?”

“客官這是從其它七島那邊來的吧?”

掌櫃打量了一下淩雲問道。昔日神兵島大亂,僅限於三大主島,因此另外七島上的人大多都不知道情況。

“正是”

淩雲笑了笑應道。

“這就難怪了。千年前島上整改,島主親自下達命令,將所有島圖儘數回收。這島主下令一般人可不敢私藏。我們石器城,還是由城主帶領全城的人燒燬島圖的。”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