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類型 > 極限伏天 > 第1120章 大戰藥百毒

極限伏天 第1120章 大戰藥百毒

作者:天茗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4-21 22:23:25

“放心吧…“

淩雲聲音未絕,身影已經消失在原地。

曾柔正在不斷修煉萬毒之源,隻要讓萬毒之源不斷變強,她才能殺得蘇茹。不過她並不知道,她的萬毒之源越是厲害,自身的壽元折損情況便會越是厲害。

藥百毒知道這一點,但是並冇有阻止她。因為他在等著曾柔最後反被他所吞噬,那樣子他可就獨立了。

到時他將會成為一大巨孽,至於會有多麼恐怖,連他自己都難以想象,不過這還得看曾柔的潛力有多大。

“丫的,這女人真可怕的,嘿嘿!煉吧,煉吧,等你將自己煉死之時,那就是老夫以萬毒之源吞噬掉你之時。呃!好快的速度,是什麼玩意。曾柔有人來了。”

藥百毒可是擁有不弱於幽子峰的魂識感應能力,在發現淩雲之後,幽子峰才發現曾柔的藏身之地。

“真是怪物。”

淩雲見到曾柔之時,忍不住叫道。這是人麼?

簡直是顛覆他對人的審美觀!

心有多醜,當化成萬毒之源時,一切都會表現在其身上,讓你看得一清二楚。

“淩雲,你來得正好,你們這些想要維護蘇茹的人,統統都得死。”

曾柔惡狠狠地說道。

“呃,我說這位女怪物,話不能這麼說。蘇茹身為一代女帝,功在千秋,身受百姓愛戴,你這麼說是想要將整個東境,甚至整個東州大陸的人都殺光嗎?”

淩雲好生無語。蘇茹重奪帝位之後,她重開天羅帝國盛世,這天下維護她的人多了去,越來越多的人,不會因為她是女兒身而排斥她為帝君的事情,甚至還不讓彆人說。

淩雲相信,用不了多久,蘇茹便可以得到整個天羅帝國的百姓認可,未來甚至得到整個東州大陸的認可。

想要殺光所有維護她的人,那不就等於滅世麼?

“我不管,不管是誰,都得死了,我要殺光你們。”

”真是無可救藥。回光逆刃。“

淩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發動回光逆刃,逆刃出,光芒閃。百丈之內當你見到光芒之時,未曾移動,那你就已經中招了。

這回光逆刃可是打破了速度常規,說是快如閃電一點也不過分。

霧化

曾柔的反應也許不夠快,可是她卻懂得運用毒氣進行閃避。這也可以視之為一種身法。

淩雲見到回光逆刃偷襲不成,自然火速出手,祭出幻雲神劍進行攻擊,一劍更比一劍快。

“萬毒之源”

曾柔凝聚萬毒之源一掌印向淩雲。

“拳撞天地“

嘭!

淩雲可不敢以肉身直接接觸這萬毒之源,隻能運用拳罡將其擊散。

“藥百毒,給我滅了他。“

曾柔喝道。

氣魂藥百毒衝了出來,這藥百毒此時的形態乃是一條蠍首蛇身的毒獸氣魂。

“陰陽兩極,幻”

淩雲想要運用幻雲神劍穿過氣魂藥百毒斬殺曾柔。不過這藥百毒可不是好惹的,即便他現在元氣大傷,那力量也是十分恐怖。

一力破萬法,幻雲神劍被卡住了。

“呃…”

“小子,她要你死,那你就去死好了。”

藥百毒冷笑地說道。

“哼,真身撼地,崩天式。“

淩雲一腳跺地,重拳砸出,擊散藥百毒的力量封鎖,從而讓幻雲神劍脫離。

“嗯!不好。又有人來了。曾柔此地不宜久留,快走”

藥百毒被淩雲擊退了,同時他也感應到了莫無悔,蕭風他們的氣息。曾柔一聽,二話不說轉身便逃。

“想走…陰陽瞳,靈魂斬。”

“啊!”

曾柔冇有防備之下受到淩雲的靈魂攻擊,立即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

“該死!祭毒幡,快!”

藥百毒叫道。

曾柔不敢怠慢,立即拿出先前藥百毒讓她想儘辦法煉製出來的毒幡。這樣一來藥百毒便可以利用毒氣佈置成陣。

說是陣法,倒不如說是空間、

“風靈訣,風起狂舞,給我散”

莫無悔趕來,見到毒氣成霧,立即出手運用魂技散去毒氣。他主修風係魂技,可以用於驅散毒氣,這正是喚雲宗主讓他前來相助淩雲的原因。

“毒源迷霧。哼。毒氣凝聚成霧,霧氣連天,老夫倒要看看你這風係氣魂,如何驅散毒氣。”

藥百毒控製毒氣化霧,同時將附近一帶的空間都封鎖了起來,讓風無法驅散毒氣。

“震功波”

孫亦勝也出手,運用魂技施展魂力氣波衝散毒霧,讓風可以將其驅除出去。

“呃!”

這種操控,倒是讓藥百毒意外不已。雖說孫亦勝的震功波可以震散的範圍不大,但是他隻要不斷攻擊,霧氣總有被完全震散之時。

畢竟還有莫無悔的風係氣魂相助。

“運用魂力,助莫老驅散毒氣。不要直接進入毒霧之中,要不然便會被萬毒之源入體。”

淩雲開口提升蘇護三人,而他與蕭風負責主攻。

“青龍附體,斬…”

蕭風運用青龍附體之下,勉強可以抗擋得了萬毒之源,隻是撐不了多久。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