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類型 > 極限伏天 > 第1109章 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極限伏天 第1109章 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作者:天茗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4-21 22:23:25

“淩雲,我說過這裡將你的葬身之地。血元凝聚,混元誅天”

滋,哢

“嗯!天地無極,遠古無道,唯吾執掌!”

淩雲召喚玄龜氣魂,以遠古之力形成最強的防禦。

“防禦,哈哈。淩雲,你這是放棄抵抗了嗎?我倒要看看你這破殼防禦能撐得了多久?血元入輪,血魂出!”

侯世傑發動血魂輪,不斷衝擊玄龜防禦。

“讓我放棄抵抗,你還冇有這個本事。陰陽瞳,靈魂斬!”

淩雲打開陰陽魂眼,運用魂眼施殿靈魂攻擊術。在侯世傑得意之際,攻擊他的靈魂。

“啊!”

侯世傑慘叫一聲,臉色當即蒼白起來,同時一隻手捂著自己的腦門。

“機會來了。極限,陰陽丙極,幻!”

淩雲祭劍而出,直刺血魂輪中心,此時侯世傑的靈魂受到攻擊,他可冇來得及操縱血魂輪。

“此等邪兵危害極大,不便留於世間,給我破…”

哢!

當幻雲神劍刺入血魂輪之時,劍身完全進入血魂輪之內,淩雲立即停止施展劍式,反過來在瞬間爆發全身魂力,以爆發力催動幻雲神劍趁機強行破壞血魂輪。

血輪魂以血,以魂所煉製而成,當年那人為了煉製出這一件邪兵,不知殘害了多少人,比起被淩雲收入體內的血池更加邪惡。

血池煉成之後,算是一件至寶。而這血魂輪卻是一件邪惡的殺器。

因此淩雲纔有將其毀掉的想法。

此時幻雲神劍已經破開血魂輪的防禦,這正是將其摧毀的最好時機。

哢,哢

“不!淩雲這個混蛋,不能毀掉我血魂輪。”

侯世傑清醒過來之時見到血魂輪已經出現大量裂痕,頓時驚呼了起來。不過淩雲可不管他,幻雲神劍爆發力量,從中心位置斬了出來。

血魂輪爆開,化為碎片。

“侯世傑,你用此邪兵,不知殘害了多少無辜生命,我不僅要毀了它,還要宰了你。”

淩雲手指侯世傑厲聲喝道。

“噗,淩雲,你以為你就是什麼好東西麼?你一路成長過來,難不成你冇殺過人。你冇做過惡。說得冠裡堂皇,你也不是什麼好人。”

血魂輪毀了,侯世傑也因此而傷及元氣。

看著自己唯一一件神兵毀於淩雲之手,他頓時咆哮了起來。論對錯,世間還有好人麼?人人不作為,是不是世間就冇有壞人。

生老病死,修行本就逆天而行,天要阻止,彆人見到你成長而眼紅,同樣也要阻止你,你不sharen,那就隻能等著被殺。

也正是因為有人看不透這其中道理,守不了心中最初的正義,從而偏離修行軌跡,墜入邪道的原因。

“我的確不算是一個好人,但我永遠守著心中正義,從不濫殺無辜。也許有人因我而死,那我也隻能用我畢生守護著正義不敗。”

淩雲可不敢說自己是一個好人,他隻能保證自己從不濫殺無辜。

而他心中所謂的正義,並不是針對那些從外界進入鬥界的人。這些人進入鬥界,倘若能安守本份,與鬥界中人和平共處,那他又何苦與之為敵。

就好像喚雲宗,如今喚雲宗主已經與他達成協議,那他自然也就冇有理由跟他們過不去,反過來與他們結成聯盟,一起守護鬥界安寧。

“哈哈!天下人隻認強者為尊,所謂勝者為王,敗者為寇。隻要最終勝出,即使你是錯的,誰敢說出來。”

侯世傑不甘地說道。

“是麼?先前我大師兄遇難,尹廣趁機執掌天下之時,天下人服了他冇有。強者為尊,但若冇有德行威望何以服眾。”

世間強者為尊!這是真理麼?

先前尹廣吞併四境之地,結果幕千山這位擁有德行威望的人歸來,他對於四境之地的控製頓時土崩瓦解,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侯世傑沉默了起來。

“侯世傑,你乃是當世人傑,何苦認賊作父,為虎作倀。尹廣野心勃勃,掀起天下大亂,欲圖統治東州大陸。他的能力如何,為人如何,你身為他的弟子自然心知肚明,東州大陸倘若落入此人之手,後果會是怎樣?你應該很清楚纔對!”

“彆再說了。啊!”

侯世傑激發體內魂力,一掌拍在地麵上,整個太師府震動起來,混元結界的陣基瞬間炸開。他放棄了繼續與淩雲為敵的打算。

“外界強者魂轉鬥界,不僅東州大陸,整個鬥界都已經陷入危機。若你不作為,我不反抗,那將會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局麵。我並不排斥外界群雄,但他們若是非要強取豪奪,那我也隻能拚死一戰。然而天下英雄並非僅我一人!”

淩雲鄭重地說道。有時候說服一個人向善,比殺了他,或是讓他得到任何的懲罰更加厲害。

侯世傑先前雖然作惡多端,但那都是受了尹廣蠱惑,倘若他能棄明投暗,對於東州大陸的局勢也會有一定的幫助。

所以淩雲控製自己的情緒,耐心說服他。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