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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球有一個常識,最快的球員,永遠跑不過最慢的傳球。
傳球永遠比球員的跑動要快。
彼得孔子卻道“我也不知道,九命狸貓跑得太快了,如果對手不是卡普頓,我會毫不猶豫的說跑得過,但對手是卡普頓,這就不好說了。”
梅峰表示不相信“怎麼可能跑得和傳球一樣的快?”
彼得孔子道“單個球員永遠跑不過傳球,因為人有極限速度,百米十秒,已經逼近極限,不可能比這個速度更快了,傳球則不同,飛躍百米,隻需要幾秒鐘的時間,球員跑不過傳球,這是常識,我不可能推翻這個常識,九命狸貓的任何人也不可能做到,如果有人能做到,那麼這場比賽的勝負,就根本冇有懸唸了,誰能防得住超人?”
“可您為什麼說九命狸貓可能跑過卡普頓的傳球?”梅峰表示非常的不解。
彼得孔子道“單個球員跑不過傳球,但一整支球隊,卻有跑過傳球的可能!
原因很簡單,上升到一支球隊的層麵,球員不是在和足球賽跑,而是在和對手賽跑!
拿防守隊員來說,隻要防守隊員能跟住進攻隊員,無論傳球速度多快,防守就是到位的!
足球比賽,跟著足球跑,是最愚蠢的跑位方法!
這樣做,隻會累死自己,成全對手!”
梅峰點頭,他被彼得孔子說服了。
不過,彼得孔子接著說道“但卡普頓的整體實力太強了,他們的傳球速度快,不在於足球運行的絕對速度,而在於傳接球的反應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