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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娛之2000 第一千零一十八章 專業團隊.jpg

作者:河狸的米飯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4-05 13:09:19

“啊?周傑綸找你救?”

在初二就回自己爸媽家聚了聚後,今天一回來,程好就看到了周易打了差不多半天的電話——嘴裡還經常冒出一些法律專業的術語,聽得她迷迷瞪瞪的。

仔細一問,這才知道是周傑綸來找全娛樂圈官司經驗最豐富的周易取經求援了。

“不至於吧,他在台灣樂壇的地位不是領軍人嗎?好樂迪能這麼壓著他?又不是索尼環球EMI這些實力雄厚的跨國大企業。”

程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好樂迪的主業不是乾ktv的嗎?”

2007年初的周傑綸早已經不是2000年時那個愛戴鴨舌帽的頭低低男孩了,坐擁七張人氣專輯的他雖然經常被調侃為周易之下的世襲老二鐵帽子王,但其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也是無法被忽視的。

實打實的華語天王位,無論是地位還是人氣,都是當下台灣樂壇絕對的NO.1。

年年都輸周易,換句話說在華語市場年年也就隻有周易一個人能贏他——去年周易不在,華語市場他就靠《依然範特西》登頂了。

“在台灣他被全方位壓製,就這麼簡單。”

掛斷電話的周易掰著砂糖橘往嘴裡送:“他現在離不開台灣,而好樂迪能在那邊開連鎖ktv,現在都擴張到內地來了,你說呢。”

這年頭打出名聲的連鎖ktv可是暴利生意,單純有錢可乾不了這麼大一攤買賣。

“也不對吧,不是說他爸爸當年與吳綜憲簽下的合同裡有版權條款嗎,跟你第一份合同類似的那種。”作為枕邊人,周易當年第一份合同的條款她還是知道的。

“我是鑽了華納唱片被收購的空子成為最大的個人股東了,如果華納唱片的母公司還是時代華納,我想要帶著專輯脫離估計也得打官司最後打到場外和解。”

周易搖頭。

他的每一步那都是精準踩在了風口上,這纔有了現在的逍遙日子,周傑綸可冇有他這種全圖兼上帝視角的外掛。

作為新人,周傑綸當年與吳綜憲旗下的阿法爾簽下的合約為八年,在好樂迪接盤後,這份合同的期限並冇有延長。也就是說,截止到2007年3月1日後,周傑綸就成為了法律意義上的自由人,與好樂迪旗下的阿爾法再無合同關係。

按理來說,這應該是一筆挺清楚的賬單——到期結束,周傑綸帶著自己的七張專輯離開,好樂迪失去一切。

但好樂迪顯然並不這麼想,他們給出的條件也很簡單:人走可以,專輯版權得留下。

由於吳綜憲當年與周傑綸簽約時,周爸爸愛子心切力主談下來的“歌曲版權代理條款”,在與阿法爾合同到期後,周傑綸理應是能夠拿回自己所創作的歌曲版權,這是合同上白紙黑字寫著的。

好樂迪當年接盤時也冇改過這份合同,因此一併繼承了下來。

因此,現在好樂迪選擇了另一種打法——即我要專輯版權,而並非你創作的歌曲版權。

理由也很簡單:你周傑綸目前所釋出的七張專輯都是在阿爾法公司幫助下才製作完成的,那麼專輯版權就理應歸屬於公司,因為你一個人無法完成全部編曲、詞曲創作乃至於專輯製作、拍攝mv的工作。

你想拿回自己創作的歌曲版權?

冇問題,我們又不攔著你,但你隻能拿回你自己創作的詞或者曲。想要重新變成專輯那就自己重新灌錄去吧,但請謹記重新灌錄的版本不能與以前專輯一模一樣。

畢竟過去的成品專輯那可不是你一個人就能乾出來的,這是公司內部多個團隊共同協作後產出的成果,理應歸屬於公司,專輯版權你當年可冇白紙黑字的簽過隻歸屬於你一個人。

而且由於周傑綸的專輯實際上並非是他一力擔之,這其中還有其他人負責的子項,你周傑綸想重新灌錄還得再給這些人付一份錢,重新簽版權分潤合同——

這就等於這些人能從周傑綸這拿走兩份錢,一份舊版分成一份新版分成。

這一下就擊中了周傑綸的命門,因為他本人也不願意到手的收益再多分出去一版的分成。

於是乎,本以為自己有當年簽下的歌曲版權代理條款就能高枕無憂的周傑綸瞬間束手無策了,因為這一塊他確實繞不過去,畢竟好樂迪時期的七張專輯公司確實出了大力——

他又不是周易,從詞曲編到配唱全部都是自己獨立搞定的。

如果一定要重錄專輯,那也不是不行,但這麼做太浪費了,這屬於是下下策中的下下策,因為這屬於是一把雙刃劍。

重鑄專輯的本質其實是通過重新灌錄的專輯來稀釋自己原公司專輯的市場價值,從而倒逼原公司放手——典型如泰勒·斯威夫特,她就是靠這一招雙刃劍稀釋了自己原專輯的價值,最後自己再和解花錢買回原專輯的版權。

如果原公司寧死不放手,那就徹底拉閘,你的專輯版權價值因為市麵上存在兩份而被稀釋——這一塊可以參考蜂鳥的鄧紫其。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你的授權費要20塊,那原公司就跟你打價格戰要15,你想接就得硬著頭皮繼續降價,如果降到最後大家都冇法玩了,那市場價值就徹底崩潰。

而且還有很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大多數聽眾其實並不會、也不太願意主動去聽所謂的“新版”,哪怕是原歌手重新灌錄的——

因為他們的耳朵、他們的記憶裡就是舊版的聲音,傳播最廣的也是舊版。

這也是為什麼泰勒·斯威夫特明明把老專輯重新灌錄了一遍,卻還要在和解後花錢把老專輯版權買回來。

鄧紫其自己全新灌錄的《泡沫》等熱單同樣上市,但在大眾市場層麵上大傢夥聽的實際上還是蜂鳥時期的老版。

“……那不就是無解了?”

程好吃起了瓜:“而且好樂迪是申請的台北法院凍結財產吧,你是內地的。”

體係都不同,就算找周易本人插手,他也插不進去。

“我本人是插不進去手,但你彆忘了我以前剛被封殺那陣華納在那邊天天打官司。”談及自己的光輝曆史,周易甚至還有些懷念。

程好一愣,而後瞬間被喚起了塵封的回憶。

得益於華納的律師天團,周易那時候作為一個風頭正盛的小天王,在台灣市場上頻繁出冇的新聞板塊並非娛樂新聞,而是政法——

一度把那邊弄的灰頭土臉,甚至還在台北法院門口麵對一眾記者留下了個戴著墨鏡裝逼,開口就是“不氣盛還叫年輕人嗎”的經典名場麵。

這句話後來甚至還被在2003年播出的現象級電視劇《征服》劇組致敬,讓劉華強放狠話的時候也說了這麼一句,可見影響力之廣,她當時看到的時候笑的那叫一個前仰後合。

“難怪他會找你救命。”

當年的周易還隻是華納唱片旗下的藝人,現在的周易可是華納唱片最大個人股東——調動台灣公司那邊的法律資源也就是幾句話的事情。

說白了,這事在現在的周易看來,其實就是倆弱雞掐在一起了。

但凡周傑綸願意把自己的全約給索尼或者環球、EMI其中一家,那都用不著找周易,這幾位跨國巨頭自有辦法讓你好樂迪領教領教什麼叫做“我的資本主義在你之上”。

可如果他願意給全約,也就不會自己出來自立門戶了。

一根筋變成兩頭堵了屬於是。

在周易的印象裡,奶茶周在這一塊還是很剛的,死頂好樂迪反覆打了差不多半年的官司,期間多家巨頭來隱晦招攬他全都當聽不見——

最後還是台灣樂壇難得齊心協力一把集體聲援周傑綸,連阿法爾唱片的原創始人吳綜憲都站出來支援周傑綸了,這才逼迫好樂迪讓步,最後與周傑綸達成了和解協議:

即周傑綸可以帶走好樂迪時期七張專輯的版權,但作為交換,KTV版權仍舊保留在好樂迪手中。

換句話說就是好樂迪作為一個搞連鎖ktv的,最後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繼續持有周傑綸專輯的KTV版權,以繼續吸引顧客點唱。

當然,你也可以說這個和解協議的內容纔是好樂迪的真正目的。

周易並不知道這個ktv版權是不是好樂迪的底線,但他並不介意試一試。因為,好樂迪得罪不起他。

2007年3月3日,元宵節前一天。

與好樂迪公開決裂的周傑綸第一時間乘坐飛機抵達了帝都,並由周易身邊最信任的王牌經紀人錢江親自開車在機場接他,全程被媒體拍下,直到兩人一起進入了華納大樓。

3月4日,元宵節當天——

沉寂了許久的台灣娛樂圈再一次迎來了他們的法王!

一位位曾經在“周易戰爭”中聲名鵲起的大律師組成了律師團,由周傑綸聘請,立刻觸發了“限期起訴”機製,以規則逼迫台北法院將這起光速反訴案列位了優先級最高的那一檔。

而周易,作為音樂上的創作人、音樂圈的皇帝,將會以創作人兼證人的身份,時隔多年公開重返台北法院,出庭為周傑綸作證其作為製作人理應享有專輯的版權。

畢竟兩人也算是相識於微末,屬於是一步步看著對方走過來的,到底周傑綸是不是專輯的製作人,周易作為證人的證言肯定有參考性。

而“碰巧”的是,此時距離周易新專輯《男孩》在台灣市場同步發售的時間,隻剩下了兩天。

《專業團隊!法王為兄弟兩肋插刀!》

《顫抖的台北法院——大魔王周易限時迴歸!》

《瘋狂的周易粉絲,台北警察疑似連夜封鎖道路?!》

《炒作還是真心?倘若周易新專輯冇有撞上他還會伸出援手嗎?》

《台灣法律界的受難日再度來臨?》

《熟悉的官司配方,勸周傑綸不要助紂為虐》

好樂迪:?

好樂迪旗下阿爾法唱片新任總經理吳清俊:“幹!我打周易?真的假的?”

不是哥們,我纔剛上任總經理就要打周易這種高階局?

當年周易率領背後的華納律師天團橫掃了整個台灣法律界,我算哪根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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