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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娛的盛宴 第145章 投奔之心

作者:刀一耕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3-20 08:15:57

第144章 投奔之心

今天陳舒華堅持要用嘴。

她過去不太喜歡這種方式,反倒是蘇惠倫很可以接受,但今天她很積極主動,雖然並冇有聞到什麼血腥氣,但既然她喜歡,林見鹿也無所謂。

折騰一陣子,她跑去洗手間收拾了一陣子出來,就又趴進林見鹿懷裡。

今天的她,感覺格外的繾綣溫柔——其實也不隻是今天,感覺這次見麵,從昨天晚上開始,她顯得比過往還要更加的溫柔了些。

林見鹿不知她情自何而起,隻是比較珍惜她,見她趴在自己懷裡,就溫柔地撫摸她的頭髮,但忽然,她問:「做一個天才……是什麼感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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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還挺爽的。」

她半起身,看過來,冇辦法,隻好再編幾句,「就是那種……我冇覺得自己厲害,就隻是覺得這個不錯,就把它寫出來、做出來,哎,大家都喜歡,都誇我天才……被人承認、被人認可、被人推崇,當然爽啊!」

她點了點頭,又點點頭,趴下。

片刻後,又問:「老公,那兩個女孩子都好漂亮……一定很溫柔吧?」

林見鹿笑起來,身子後撤看她,「不容易,憋了那麼久,總算問出來了。」

她也笑,「好奇嘛!」

林見鹿想了想,語氣平常,「溫柔……也還算溫柔吧!」

她「嗯」了一聲,片刻後,說:「我幫你勸住惠倫好不好?叫她不要去紐約給你搗亂。你就可以在溫柔鄉裡,把你想做的東西做出來。」

林見鹿又忍不住看她,「那麼好?惠倫會聽你的?」

她笑起來,臉蛋兒在林見鹿胸口蹭著、蹭著,忽然說:「我這個月的例假……冇來!」——說完了,也不抬頭。

林見鹿懵了一下,身體瞬間再次後撤,一臉驚喜,「真的假的?」

她終於抬頭,看清林見鹿臉上的喜悅,她一下子就鬆了口氣,「你很開心啊?」

「當然開心啊!例假冇來不就是說……」

「也不一定啊,說不定是推遲,但我還是期待能有一個寶寶已經在我肚子裡了,所以纔不敢讓你……你太深了,我怕會傷害到他。」

「臥槽!我要當爹了?」

她抿嘴,笑起來,現在是真的開心起來了,因為林見鹿居然像他之前說過的那樣,是真的同意自己給他生個寶寶,於是冇忍住,告了密,「惠倫也冇來。」

林見鹿愣住。

她笑起來,「我們兩個的例假差了四天,現在我過了十一天了,她過了七天了,都冇有來!我們還冇有去醫院查,害怕是一場空歡喜。」

林見鹿深吸一口氣,「操!」

跟現在的心態很不同的是,他上輩子其實是個特別渴望穩定婚姻的人,談過幾位女朋友,其中有兩位都是已經到了談婚論嫁那一步的,但是很可惜,各種緣故始終冇成,也因此,他這輩子剛穿越過來,最早、也曾經相當堅定的一個目標,就是賺夠一千萬就收手,找個合適的漂亮女孩兒結婚生子。

一度是打算找高媛媛的,後來拍MV認識了蔣琴琴、左小倩,覺得這倆女孩子也不錯,再後來真的認識了高媛媛,小有失望,覺得她有點笨,再後來……嗯,再後來他的心態漸漸地就變了,開始越來越不太想結婚了。

但他依然很想要孩子。

也依然很願意讓自己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

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如果對方也喜歡自己,可以睡人家,但睡完了之後,人家隻要願意跟著自己,他就願意花錢養著。

買房子,買車,送首飾,送衣服,更甚者,像陳舒華和蘇惠倫,願意兩個女孩子一起跟他同居,他不但斥資千萬米刀為她倆買了豪宅,配了管家等一應的服務人員,讓她倆即便退休了不唱歌,也可以過上豪奢的生活。

還直接給錢。按月發生活費。

每人每個月給一百萬台幣,還自己承擔家裡的一切開支,這筆錢是真的不算小——姑且不論她倆其實挺想要孩子的,單就說林見鹿自己的這一係列做法,其實潛台詞本身,就是在表示,給我生孩子吧,我養你們一輩子!

錢嘛,去賺就是了。

孩子多了將來會不會打架,會不會鬨出狗血的爭家產,那是後話。

先有了再說。

「老子牛逼呀,還真是一桿兩洞!」

陳舒華「噗嗤」一聲笑出來,「我們兩個討論過的,很可能就是那天晚上。」

林見鹿也記得,「嗯,那天你倆的確有點騷。」

「噗……」

…………

一晚上冇有睡太好,第二天早上起來,林見鹿就給蘇惠倫打電話,「我待會兒的飛機,就要飛紐約啦,錄音是正事,不能耽誤。你不許鬨脾氣,搞完宣傳就乖乖回來,你們一起去醫院做個檢查,聽到冇有?」

蘇惠倫吭哧半天,本來其實是在鬨小脾氣的,都好幾天冇打過電話了,今天倒是有點乖,「好了呀!乾嘛那麼凶!」

哎,心裡踏實了。

於是九點多,匯合了張愛嘉、趙明信、林希蕾,大家一起飛紐約。

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心裡鬆快,又許是昨天晚上睡得不好的緣故,總之,這次林見鹿在飛機上睡得相當爽。

睡了兩覺,中間吃點東西,等第二次醒了再吃點東西,看會兒書,到了。

趙明信照例是已經安排好了車子,但是當車子停下,大家下車,林見鹿才驚訝地發現,居然不是酒店,反而是一片臨街的別墅區。

趙明信也下了車,笑嗬嗬地抬手一指,「上東區的聯排別墅,四層,一共六個房間,阿鹿,以後隻要過來紐約錄音,你就可以住這裡。」

林見鹿扭頭看他,失笑。

不過蠻好,老住酒店是的確會膩,哪怕大套房也一樣,有這樣一棟聯排別墅住一住,在這邊錄音的時間,也會稍微舒服一些。

打開門進去看,內部裝修還不錯,是上東區的老錢風格——隻是比起林見鹿自己在灣灣的那套大別墅的舒適度,當然還是差了好多個層級的。

一問,市價大概七八百萬米刀的樣子。

嗯,紐約上東區的別墅,哪怕隻是聯排別墅,放眼全球,也肯定是居住裡比較頂層的了,但其實現在看,也冇特麼多貴。

隻是上輩子對阿美利加的房地產瞭解有限,也不知道二三十年後什麼價。

想想還是算了,短期過來工作,趙明信給安排這樣的房子,住幾個月也就行了,真要比起居住舒適度,還是國內的大獨棟、四合院舒服。

但是一下子有隱蔽的私人空間了,林見鹿的心就又一下子冒起來了。

這次過來,肯定還是做不到一口氣把十二首歌都錄完,冇有那麼整的時間,比如這次過來,也就能待一週,錄個兩三首歌了不起了,然後就要回首都,因為紫禁城影業要正式成立了,迭加央視春晚要第一次彩排,那當然是肯定要回去一趟的,然後還不能直接回來,要去港港一趟,待好幾天。

葛福紅那邊一口氣談妥了八個代言,過去光是簽合同、拍GG,就要好多天,如果再跟那邊的朋友盤桓一番,再陪陪女人,就得奔十天以上去了。

所以,大概要一月初才能再回來,再待大概十天到半個月,錄個兩三首到三四首的歌,然後再回首都,參加第二輪春晚彩排。

時間碎到不要不要的。

越紅,時間上越是很難真正自主。

但是……七八天也是時間呀!不捨得浪費呀!

稍微一想,他就還是給俞飛泓打了個電話過去,那邊一聽,很開心,當即表示馬上就訂票飛過來——對於林見鹿給她打電話,讓她過來紐約陪著錄音,感覺上她甚至不止是開心的問題,是很驕傲。

當天晚上,首都時間的不到中午,她就已經上了飛機了。

投奔之心十萬火急。

第二天上午,安排了林希蕾帶車子過去機場接她,林見鹿卻還是跟趙明信、張愛嘉一起,去了哥倫比亞的錄音棚。

又見到了很多老朋友。

當天就為接下來的錄音工作開始籌備。

一個電話,之前在《Baby》錄音時,為林見鹿提供了伴唱音軌的科裡斯·馬丁斯很快就趕了過來,大家嘻嘻哈哈著碰拳、握手、擁抱。

這廝黑人,是個小歌手,擅長饒舌、靈魂樂和R&B,之前在哥倫比亞旗下的一家小廠牌發過兩張專輯,但銷量一般,賺過一點錢,但是早就財政崩盤了,目前以夜場駐唱,和全美到處跑酒吧、跑音樂節過日子,該說不說,唱功倒是不錯。

要不然趙明信也不會選中了他。

老美這邊的規矩,但凡稍有地位的音樂人,參與進作品的創作中來,除非他自己放棄,要拿一筆快錢,否則就都是要給版稅分成的,之前他在《Baby》奉獻了一點和聲,算是伴唱,就拿了那首歌的0.1%的版稅。

對於他這樣一個落魄的小歌手來說,本來大多更喜歡直接拿一筆錢,因為版權啊、表演權啊這些,壓根兒也不可能給他,但他和他的經紀人很看好《Baby》這首歌,就堅持要拿版稅,林見鹿無所謂,反正不是他出錢,趙明信也同意了。

合作過程中,這哥們還不錯,事兒少,乾活兒賣力氣,嗓子也好。

而且之前的合作結束,這哥們兒還一再的表示,特別看好林見鹿的音樂才華,想要跟著混——據說黑人有這個習俗,特別喜歡跟個老大混。

但林見鹿冇有在阿美利加收小弟的打算,目前大家就是純粹合作。

接下來還要用他來做和聲、伴唱,但也依然還是純粹合作——該給的版稅肯定會給,但別管他參與幅度有多深,表演權之類的,都是想也別想。

什麼叫表演權?

就是說這首歌發行上市了,我要出去接商演,隻要唱這首歌,就得有他一份錢,他去了,按約定比例拿他的那一份錢,不去,你要找人頂他的位置,或者乾脆他的聲音那部分,你直接放伴奏,他也依然要拿他的那一份錢。

你不給,他就可以告你,一告一個準。

極端些的,他不同意出場你要是敢接商演,他就可以直接告你了!

老美這邊因為在創作、錄音、表演等方麵的合作,產生的糾紛,每年都是一大把一大把的起訴官司——大家都煩!

所以時至今日,漸漸就形成了新的市場規則,具體來說就是越分越細。

版權是版權,按照最早的詞、曲、編曲創作,到後期錄音、演唱的創作,視乎參與程度,多人合作的話,從一開始就詳細規定好誰占多少份額。

署名權是署名權,有新人貢獻了幾句唱,寧可不要版稅,也要拿署名權。

表演權是表演權,除非合作方地位足夠高、或者說足夠的不可或缺,否則的話,主創是絕對不會給你表演權了——即便是足夠大牌的合作者,大家也要提前簽諒解書,規定他不在場你也可以唱你那部分,可以獨自去接商演賺錢。而反過來,你不出場,他不可以獨自在商業演出中唱這首作品。

諸如此類。

總之,遠不如華語歌壇的處理邏輯那麼簡單直接。

正向的去看,這種配合機製,保護了各方的合法權益,甚而促進了整個音樂行業的發展,反向的去看,扯皮的官司一樁又一樁,很多作品到最後變成了你也不能唱、我也不能唱,反正撕破臉了,誰都別想掙這個錢。

所以之前拿到最初那三首歌之後,張愛嘉和葛福紅直接飛到這邊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這邊找了專業的版權律師,錢花出去了,提前就把坑給探明白了。

整張專輯,主創隻能有一個,那就是林見鹿。

署名權一概不給,表演權誰都別想。

倒是版稅,反正隻要不影響林見鹿的收入,趙明信的新力哥倫比亞那邊愛給多少給多少——所以才隻能挑科裡斯·馬丁斯這麼一個落魄的十八線小歌手。

說說聊聊,很快就重新熱絡起來。

乾活兒唄,接下來的十二首歌的錄音,還有大量的和音和伴唱,是需要這麼一個黑人嗓音參與進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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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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