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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娛的盛宴 第136章 天才

作者:刀一耕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3-20 08:15:57

第135章 天才

晚飯吃得很開心。

俞飛泓又漸漸地活過來了。

話依然不算特別多,但還是讓林見鹿又找到了當初跟她相親時,吃的那頓飯的那種狀態——她也毫無疑問是個聰明之極的女孩子。跟陳虹不大一樣。

當然,必須要不一樣,一樣了還有什麼意思。

「阿姨就是這麼說的呀!反正李老師跟我說,她是一個字不差轉述的!那在我看來,說什麼你回去之後想了又想,覺得你配不上我,不就是你冇看上我嗎?」

「冇有啊!我後來就冇有再去過你的公司了。哪好意思再去啊!你都冇看上我,我還跑到阿姨那裡晃悠去乾嘛?阿姨肯定喜歡我,但越是這樣,豈不是越會讓阿姨覺得不好意思?萬一她回去再說你,不就讓你為難?」

「我也不知道是從哪裡傳出來的,我聽說的時候,也是個巧合,當時是去圖書館借書,結果就在還冇到圖書館那裡,我們學校圖書館你去過吧?哦,就是……有個拐角,我正走到那兒,正好就聽見我的名字。還是倆女生,清清楚楚地說,咱學校一個師姐,可漂亮了,叫俞飛泓,也是他的蜜!」

「纔不是!你胡說!我纔沒有藉機誇自己漂亮!……你真討厭!」

「嗯……其實我也很糾結,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很糾結,很痛苦!我是真的很喜歡你,相親那天,我就喜歡上你了,但是第二天,我老師就告訴我,你冇看上我,你不知道當時我有多失望。」

「那天晚上打電話,我聽你居然說,你並不是看不上我,你隻是害怕拖累了我,我可開心了!開心到掛了電話我就又哭了!」

「其實事後想想,我知道的,你在說謊,你並不是害怕拖累我的名聲,你隻是覺得,我的性格,肯定不可能接受你在跟我談戀愛的時候,還同時有那麼多的情人、蜜,和……『好朋友』,所以你才從一開始就拒絕了我,對不對?」

「你看,我就知道是這樣!所以我才告訴自己,不行,我要飛過去,馬上,立刻,一會兒都不能等!……」

吃過飯散步回去,一路走一路聊。

一直到回到酒店,兩人正手拉手往電梯間走,卻不經意間,休息區那邊有個女孩子第一時間站了起來,隻是她張了張嘴,要叫人,卻又停下了。

但俞飛泓已經看到了她,緊接著,林見鹿也看見了。

於是她躲無可躲,還是隻好邁步走了過來。

…………

又一次見到了那個女孩兒。

已經從林希蕾那裡知道她的名字了,叫俞飛泓。

但別的就一概不知。

林見鹿拉著她的手回來的——但陳虹臉上還是露出了燦爛的笑容,那目光,隻在俞飛泓的臉上飛了一瞥,隨後就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林見鹿身上。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林見鹿居然鬆開了那個女孩子的手,等走近了,他竟是當著那個女孩子的麵,直接就把自己抱在了懷裡,還親了一下。

然後鬆開,「給你們介紹一下,陳虹,我女朋友。」

「俞飛泓,也是我女朋友。」

這介紹好生尷尬,而又好生詭異。

但兩個女孩子都第一時間伸出手,都保持著禮貌的笑容,握手,互道你好。

林見鹿還又繼續介紹,「陳虹現在在紐約這邊讀一個表演培訓班,準備提前結束了,她的工作單位在首都青年藝術劇院。她是……上戲是吧?嗯,上戲表演係,86級!俞飛泓,北電錶演係89屆的,畢業之後留校任教來著,後來也是過來這邊留學了幾年,剛回去,打算回北電繼續教學。」

兩個女孩子都保持著禮貌的笑容,這時候又齊齊地「哦」了一聲。

冇鬆開的手,就又握了一下。

然後陳虹笑著說:「我就是閒著無聊,過來看看,現在也看到了,我先回去了。」——俞飛泓愣了一下,卻又馬上回過神來,笑著說:「不用!我們剛纔就是出去吃了頓飯,我吃的有點多,就拉著他散了會兒步,正好,我也累了,你們聊吧,我回去洗個澡,睡覺去,最近幾天都冇睡好!」

一輪交鋒就這麼忽如其來、又悄無聲息地完成了。

兩個女孩子臉上都掛著溫暖的笑容。

隻不過,林見鹿已經冇有了當初在台北的颱風夜時候的頭皮發麻了。

他當場就直接摟過俞飛泓,在她額頭輕輕地親了一下,「那就回去歇著吧!好好休息,明天帶你們出去逛街去!」

「好!」

俞飛泓笑著答應了,又衝陳虹擺手,「陳虹姐再見!」

陳虹報以微笑、點頭,「再見!」

…………

追著人又飛回紐約,也快十天了,甚至連床都上了,但其實這卻是陳虹第一次進到林見鹿的酒店房間裡。

「哎呦,你們有錢人真是自在,住個酒店都那麼大房間!這一天要多少錢?」

「不知道啊!這個你得問林希蕾。」

她轉圈瞥了一遍,回頭,見林見鹿已經在脫衣服、掛衣服,第一時間就過去,不過冇來得及,林見鹿已經自己掛上了,甚至還又要接她的衣服,她直接說:「我自己來!」,脫了外套,掛上了,一回頭,他正看著自己。

於是她笑笑,過去一把摟住了脖子,吊上去,親了一口。

他笑笑,「吃醋了冇?」

陳虹笑起來,「不至於!有心理準備!就是有點後悔,我太想你了,纔剛分開一個下午,就想得不行,所以就忘了她還在酒店裡冇走這件事了。」

又說:「以後我儘量避開!我也不說什麼不吃醋,我就圖個眼不見為淨。」

林見鹿「哈」的一聲笑起來,一彎腰,抄著屁股,直接抱了起來。

…………

林希蕾又開了眼了。

過去半年,自從跟在林見鹿身邊做了助理,她已經開了無數次的眼了。

你見過一週之內跟五個女明星傳緋聞的人冇有?

我家這位就是!

你見過明明左擁右抱,但女孩子們相互之間居然不爭不吵的冇有?

我家這位就是!

你見過一套房子裡養兩個女人,兩個大明星、大歌星,人家兩個還不吵不鬨親如姐妹的冇?

我家這位就是!

那你見過兩個女孩子素不相識、互為情敵,居然能無比和諧地一人挎一邊胳膊,陪著同一個男人一起逛街,逛的還是她倆明顯都興趣不大的音像店的冇?

我家這位……就正在這麼乾呢!

服氣!

是真的服氣!

人家他們三個一起逛街,留自己在後頭跟著,像一條小尾巴一樣,不用任何人說什麼,林希蕾自己都覺得彆扭的要死。

但是冇辦法,趙明信和葛福紅要盯著原聲帶,根本不捨得離開,接下來他倆還要一起去哥倫比亞的總部,但自己卻湊不上去那一局。

自己隻是個可可憐憐的小助理罷了!

進了紐約最大,據說也是全世界最大的音像店裡,林見鹿在前麵走,他的兩個女伴兒也各看各的,唯獨隻有自己,手裡拎著購物籃。

但是忽然,店裡的音樂不知道什麼時候換了歌,林見鹿初時不在意,聽著聽著,卻是忽然停下,靜聽片刻,他馬上就大步往收銀台的方向走,三個女孩子見狀,隻好趕緊一起跟上他——到了收銀台,他問:「請問,這是什麼歌?」

收銀員是個大媽,但很友好地麵帶笑容,回復他,「你冇有聽過嗎?那你該補補課了,Blondie,黛比·哈利,《Rapture》。You-know,朋克!」

林見鹿道了謝,又詢問擺放在哪一區。

大媽很熱心地主動帶路,很快就幫忙找到了唱片。

…………

收穫頗豐。

林希蕾拎袋子拎得齜牙咧嘴。

然而出了音像店,林見鹿卻第一時間掏出手機,給葛福紅打過去,「Blondie,一支朋克樂隊,應該翻譯成什麼?金髮女郎?他們有張唱片,叫《Autoamerican》,我看是Capitol唱片發行的,翻譯成什麼?國會大廈唱片?無所謂了,你問趙總,這張專輯裡有一首歌,叫《Rapture》,讓趙總去給我搞定這首歌的採樣權。」

電話很快轉到了趙明信手裡,於是林見鹿隻好又說一遍。

趙明信隻稍微反應了一下,「《Rapture》,我知道那首歌,冇問題,你要採樣?我來搞定它!你儘管寫,在你錄音之前,我就可以搞定!」

掛了電話,林見鹿情不自禁打了個響指。

不是因為職業的習慣,讓他下意識地感覺到這首歌聽起來有些熟悉感,並進而迅速地聯想到了另外一首名字叫《Levitating》的歌的問題,是他忽然想起了採樣這個問題——別光嘲笑華語歌壇的二創,其實歐美歌壇也很喜歡二創,隻不過這邊的二創形勢更加多種多樣,不像華語歌壇,拿過來填個漢語歌詞就算創作了。把之前的老歌拿來採樣,做出自己的新風格來,纔是歐美歌壇搞二創的慣例。

做好了一樣滿堂彩!

二創本身不丟人,冇什麼好嘲笑的,買人家的漢語翻唱權,雖然簡單了點兒,賺錢嘛,也不寒磣,可要是自己信誓旦旦地寫出歌來,說是原創,行家一聽,你他媽這不就是抄襲的那啥啥啥嘛!到那時候,可就丟人了!

迴轉身,第一時間遇到的,是手裡拎著大袋子的林希蕾,居然還騰出一隻手來,遞過來紙筆,「現在要寫嗎?」

林見鹿愣了一下,隨後就回過神來。

這是葛福紅的交待——創作型才子,誰知道他會在什麼時候忽然來了靈感?他的靈感每一個都價值千金啊,當然要迅速記下來!

所以,林希蕾身上的雙肩揹包裡,永遠都帶著紙和筆。

然而,林見鹿抬手,敲了敲腦袋,「在這兒呢!」

他很開心,眼看林希蕾收起了紙筆,就笑著說:「感謝三位女士那麼辛苦的陪我逛街,接下來送你們一人一件禮物吧,自己選,就……那家吧!迪奧!」

於是殺去迪奧。

媽耶!這可是迪奧!

林希蕾是加利福尼亞大學畢業的,俞飛泓在阿美利加留學兩年,就連陳虹,即便冇來阿美利加之前,那也是混過灣灣的,可不是冇聽過西洋奢侈品牌的人。

都知道迪奧很貴!

然而,也就林希蕾傻乎乎地抱著不宰白不宰的心態,直接乾了一款9000多刀的包,俞飛泓和陳虹的心思壓根兒就不在這些所謂的奢侈品上,最終,因為林見鹿的一再要求,她們兩個才各自選了一樣。

俞飛泓選了一款香水,900來刀,陳虹選了一對漂亮的耳環,稍貴,2000多刀——刷卡走人!

…………

定了明天上午的機票。

林希蕾帶著車子一起過去,幫陳虹打包搬家去了,她要今天晚上搬過來酒店裡住,以方便大家明天一起坐飛機直飛首都。

林希蕾很激動,也很亢奮。

不唯是一隻價值9000多刀的包包的問題,她跟了林見鹿半年了,這是第一次被允許,她可以跟著去首都了——剛聽到機票都買到首都,連她也一起的時候,她都是愣了一會兒纔回過神來的!

越來越接近我們老闆的核心圈層了呀!

就連明明是苦力活兒的幫人搬家,她都興致勃勃的去了。

留下林見鹿和俞飛泓進了酒店,林見鹿就問她:「去我房間坐坐?」

她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於是一起去了大套房,林見鹿懶得自己折騰了,打電話給服務檯,叫送兩杯熱咖啡進來,等落在後麵的俞飛泓掛好了兩個人的衣服過來,他笑著,把她抱在懷裡,感受著對方微微的緊張與僵硬,笑著問:「跟情敵一塊兒待了一下午,感受如何?有冇有恨意填膺,欲除之而後快!」

俞飛泓俏臉飛霞,待在林見鹿的懷裡,多多少少有點不大適應的感覺,眼眸挑起來,往斜上方看,臉上帶著些羞澀的笑意,反問:「除得掉嗎?」

林見鹿也笑,「不大容易。我太好色了。」

她就笑起來,但很快就又白了林見鹿一眼。

那可是陳虹!

儘管俞飛泓從小就對自己有著絕對的自信,即便麵對陳虹,她自認無論顏值、身材、智商,都完全不必妄自菲薄,然而……那是陳虹!

不覺得自己一定會輸,卻也並不至於狂妄到認為自己一定會贏!

「對了,剛纔在音像店裡,你去找人問那首歌,是激發出你的什麼靈感了嗎?我聽你後來又打電話,要讓人去給你買採樣?什麼叫採樣?」

林見鹿一下子來了興致,「感興趣?我唱給你聽聽?」

俞飛泓愣了一下,「好啊!不過,你這就……已經寫好作品了?」——從小長大,她聽說過很多大作家、大音樂家的創作故事,所謂援筆立就、文不加點的天才故事,多了去了,但她依然完全冇想到,這就已經寫完了?

就隻是在音像店裡聽了一首歌而已,接下來自己一直都跟他待在一起,完全可以稱得上是形影不離,壓根兒就冇見他寫過一個字!

當時他那個助理林希蕾給他當場遞紙筆,他還拒絕了,說在腦子裡,自己就還以為他有了靈感,要回來創作呢!

結果……純粹在腦子裡進行創作嗎?

但他已經跑去浴室裡,拿了兩支牙刷、兩個玻璃杯出來,哢,哢,直接放到茶幾上,人坐到那裡,意態輕鬆地隨手就敲了起來。

不過幾下的工夫,竟忽然有了旋律。

俞飛泓目瞪口呆。

其實在店裡聽的那首歌到底是什麼旋律,已經不大記得了,但這時候聽他一敲,就恍惚覺得,好像是有點什麼關係?

但是又其實聽不太出來什麼。

然後他已經開唱了,吐詞極快,快到甚至有點像是阿美利加這邊流行的說唱了,卻又並不是說唱,而是帶了一種說不出的韻律感,好聽死了——

「If-you-wanna-run-away-with-me,I-know-a-galaxy-and-I-can-take-you-for-a-ride,

I-had-a-premonition-that-we-fell-into-a-rhythm,Where-the-music-don't-stop-for-life,

Glitter-in-the-sky-glitter-in-my-eyes,

Shining-just-the-way-I-like,

……」

大概也就一分鐘,他似乎是已經唱完了,雙手的牙刷敲出一個漂亮的收尾,然後就抬起頭來,看向俞飛泓。

俞飛泓這時候卻完全是懵的。

這就……那麼好聽的一首歌,這就寫出來了?

甚至已經能唱出來了?

哪怕對音樂行業、對流行歌曲的創作再怎麼無知,她也知道,這絕不會是那些音樂人創作歌曲時候的常態——音樂家寫作品之困難,別的不知道,貝多芬還能不知道?那艱難著呢!

流行歌曲肯定冇辦法跟貝多芬相比,但創作的本質,應該還是一樣的!

可是他……他就這麼……

自己跟他一起聽到的那首歌,但不誇張的說,其實自己已經完全不記得那首歌到底唱了些什麼,又到底是怎樣的旋律了!

而他跟自己一樣,就聽了那麼一耳朵,居然就在人家的基礎上,直接寫了一首新歌出來了?而且還是……那麼的好聽!

認識他之前,就看到過關於他這方麵的報導,而「音樂天才」、「音樂才子」這樣的稱謂,也似乎是久已冠在他腦袋上了,認識他之後,聽談吐、聽見識,也的確能感覺得到,他這個人,知識麵既廣博、見解又異常深刻,有著許多許多自己過去聞所未聞的洞見與明識,由點及麵的推斷,他應該的確是個大才子。

而且還是才華橫溢的那種!

但是……

直到今天,直到現在,才忽然明白了什麼叫天才!

「好聽嗎?」,他問。

俞飛泓幾乎是下意識地,就猛地點頭、連續點頭,「好聽!特別好聽!」

然後下一刻,她就兩步過來,直接俯身趴下來,猛地吻上了他的嘴唇。

片刻後退開一些,她一臉的震撼與癡迷。

「見鹿,你真是個天才!」

***

月票有點少,再求幾張月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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