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為一滴墨,毀了弟弟的金獎畫作。
爸媽罰我打掃廢棄的地窖,說要我在裡麵“冷靜一小時”。
為了報複,弟弟用鋼筋彆死了外麵的門栓。
他們一家三口開車去省城慶祝,把我忘得一乾二淨。
「讓她在裡麵吃點苦頭,看她還敢不敢嫉妒弟弟。」
我死在了地窖裡,身體蜷縮,像一截被蟲蛀空的朽木。
我以為他們發現我時會崩潰。
可他們隻是把我埋進了後院的花壇,然後告訴所有人,我跟野男人私奔了。
……
“林夕!你給我滾過來!”
媽媽的尖叫聲幾乎要掀翻屋頂。
我手裡還拿著空水杯,愣在原地。
她的腳邊,是弟弟林琛剛剛拿回來的,全市青年繪畫賽的金獎作品——《晨曦》。
畫的右下角,一滴我剛纔不小心濺上去的墨水,正迅速暈開,像一塊醜陋的胎記。
林琛站在旁邊,眼圈瞬間就紅了。
他冇哭,隻是死死地盯著我,眼神裡的怨毒讓我發冷。
爸爸衝過來,一把奪過畫,對著光仔細檢視。
“完了,這塊汙漬,全完了。”
他聲音發顫,彷彿被毀掉的不是一幅畫,而是他的人生。
我張了張嘴,想說對不起。
“我不是故意的……”
“你就是故意的!”
媽媽一個耳光扇在我臉上,火辣辣的疼。
“你就是嫉妒!看你弟弟拿獎,看他比你優秀,你心裡不舒服是不是!”
“我冇有!”
我捂著臉,眼淚在眼眶裡打轉。
可冇人信。
在他們眼裡,林琛是天才,是未來的大藝術家,是全家的希望。
而我,是他的附屬品,是用來襯托他光芒的影子。
爸爸放下畫,臉色鐵青地指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