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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署廊紀事 第1章

作者:王建軍 分類:靈異 更新時間:2026-03-30 15:28:17

第1章 褪色的婚紗照------------------------------------------,混合著紙張與歲月的味道。我揉揉發脹的太陽穴,將一摞已結案的卷宗推至一旁。窗外,秋雨不緊不慢地敲打著玻璃,將檢察院大院的紅磚牆麵浸潤成暗紅色。,帶進一陣潮濕的風。“林檢,有信訪。”書記員小陳探進半個身子,神色有些複雜,“桂花巷那個案子...家屬來了。”——我記得。三個月前那起轟動一時的殺妻案。丈夫出軌,逼離婚不成,爭執中將妻子殺害。案子事實清楚,但背後的糾葛卻遠非卷宗能儘述。“請她進來。”,姓趙,被害人的母親。她身上那件深藍色外套洗得有些發白,但鈕釦扣得整整齊齊。她手裡緊緊攥著一個布袋,指節泛白。“同誌,”她的聲音很輕,帶著長期哭泣後的沙啞,“我想問問王建軍的案子什麼時候開庭。”,倒了杯溫水:“案件還在審查起訴階段,具體開庭時間要等法院排期。您是有什麼新的情況要反映嗎?”,又點點頭,最後顫抖著手從布袋裡取出一個用紅綢布包著的相冊。她解開繫帶,翻開第一頁。,畫素不高,但照片上兩張年輕的臉洋溢著純粹的幸福。新娘眉眼溫婉,依偎在新郎身邊;新郎則是一副意氣風發的模樣。“這是我女兒李靜和王建軍結婚那年。”趙阿姨的手指拂過女兒的笑臉,“他們是大學同學,戀愛五年才結婚。王建軍那時候追我女兒追得可緊了,天天往我們家跑,幫著做這做那。”。照片記錄著一個普通知識分子的家庭軌跡:筒子樓裡的婚房、兩人在圖書館的合影、女兒的出生、王建軍評上副教授後的全家福...照片中的兩人從青澀到成熟,女兒漸漸長大,夫妻倆鬢角添了白髮。“王建軍是農村考出來的,家裡窮,結婚時什麼都冇有。”趙阿姨的聲音平靜了些,“我女兒不嫌棄,說看中的是他這個人。她把自己的積蓄拿出來,幫他家翻修房子,供他弟弟妹妹讀書。”,照片開始變化。王建軍出現得越來越少,更多的是李靜和女兒的合影。有一張照片裡,李靜獨自站在新家的陽台上,背影單薄。“王建軍評上教授後,調到了管理學院,應酬多了,回家少了。”趙阿姨的手停在一張全家福上——那是三年前春節拍的,照片上王建軍的笑容有些公式化,與妻女之間彷彿隔著無形的距離,“我女兒那時已經察覺到什麼,但她總說‘他工作忙,要理解’。”

接待室陷入沉默,隻有雨滴敲打窗戶的聲音。

“出事前半年,王建軍正式提出離婚。”趙阿姨的聲音開始顫抖,“他說找到了真愛,對方是個年輕海歸,能對他的事業有幫助。我女兒不同意,不是為財產,是為了女兒馬上高考...”

她停頓了一下,眼淚終於落下:“那個女孩我見過一次,在商場裡。王建軍陪她逛首飾店,笑得...笑得像當年追我女兒時那樣。”

我從卷宗裡瞭解過這些。王建軍出軌對象是他帶的博士生薑琳,29歲,父親是某企業高管。案件材料中有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王建軍多次提到“儘快解決”、“開始新生活”等字眼。

“案發當晚的經過,您瞭解嗎?”我問。

趙阿姨擦了擦眼淚,從布袋深處掏出一張摺疊整齊的紙——是一份影印的聊天記錄。最後一句話是王建軍發給李靜的:“這是最後通牒,明天必須簽協議。彆逼我做絕。”

發送時間:21:03。

法醫鑒定李靜的死亡時間在21:30-22:00之間。

“那天晚上,我女兒給我打過電話。”趙阿姨的聲音幾乎聽不見,“她說‘媽,如果我不在了,你一定幫我照顧好小雨’。我當時冇多想,以為她就是心情不好...要是我多問一句,要是我過去看看...”

她哽咽得說不出話。我遞過紙巾,等待她平複。

“現場我去過一次。”良久,趙阿姨重新開口,眼神空洞,“他們的婚房。牆上還掛著結婚照,茶幾上擺著離婚協議草案,我女兒已經簽了字...她最終還是同意了。”

卷宗記載:李靜是在臥室被扼頸窒息致死。現場冇有激烈打鬥痕跡,警方推斷是兩人在爭執中,王建軍情緒失控作案。但凶器——一條李靜的絲巾——被精心清洗過,這成了公訴方論證其“故意殺人而非激情犯罪”的關鍵證據之一。

“王建軍被捕後,薑琳很快出國了。”趙阿姨的語氣裡冇有怨恨,隻有深深的疲憊,“他父母從老家趕來,跪在我麵前磕頭,說對不起。可我誰都不恨,我隻恨...隻恨二十三年的感情,最後就值這一條絲巾。”

她翻開相冊最後一頁。那是李靜母女去年在公園拍的,女兒已經比母親高出半個頭,兩人挽著手,笑得很甜。照片右下角列印著一行小字:“小雨高考倒計時100天”。

“小雨現在怎麼樣?”

“在複讀。”趙阿姨輕輕撫過照片,“孩子懂事,不說想媽媽,但半夜我常聽見她在房間裡哭。王建軍那邊的人來找過,說要負擔所有費用,我冇要。我女兒用命換來的錢,孩子不能花。”

接待時間快到了。我按規定程式記錄了趙阿姨的訴求——她其實冇有具體訴求,隻是想知道“什麼時候能讓凶手受到應有的懲罰”。

送她出門時,雨已經停了。夕陽從雲層縫隙漏出幾縷光,照在大院濕漉漉的地麵上。趙阿姨在台階前停下,回頭看了一眼檢察院莊重的門楣。

“林檢察官,”她忽然問,“如果那天晚上,我女兒簽了字就走,現在是不是還活著?”

我無法回答。法律隻能製裁已發生的罪行,無法回答那些“如果”。

回到辦公室,我調出王建軍案的電子卷宗。在厚厚的證據材料中,有一張現場物品清單:婚戒一對(床頭櫃上)、未拆封的降壓藥(李靜的)、撕成兩半的全家福(垃圾桶內)、以及那條淡紫色的絲綢圍巾——行凶工具,已被清洗乾淨,整齊疊放在臟衣籃最上層。

最令人唏噓的是清單最後一項:冰箱裡有一碗未動的銀耳羹,碗邊貼著一張便利貼:“降壓,安神。記得喝。——靜”

根據王建軍的口供,那晚他回家時,李靜已經煮好了他愛喝的銀耳羹。兩人在客廳談離婚事宜,發生爭執,隨後悲劇發生。

我在今日信訪記錄上寫下:“趙某某,谘詢王建軍故意殺人案進展。已告知案件處於審查起訴階段,將依法辦理。”

合上記錄本時,窗外已經完全暗下來。大院裡亮起了燈,那棵老槐樹在燈光下投出斑駁的影子。

每個罪案背後,都有一部破碎的史詩。而我的工作,就是站在這破碎的邊緣,努力將碎片拚回它應有的形狀——即使永遠無法完全複原。

明天,接待室的門會再次打開,帶來新的創傷、新的疑問。但今夜,讓我為那個未曾謀麵的李靜,和所有在婚姻中消逝的生命,默哀片刻。

法律是冰冷的框架,但執行法律的人,不能失去溫度。這是我在大院工作的第八年,漸漸明白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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