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城看守所,3號會見室。
一個白色的房間,中間是鐵欄將房間分成兩部分,各有一道小門。
辦好了會見手續,他穿過兩道厚重的鋼門,進入了看守所的會見區域,分配到了3號會見室。
等待提人的時間,他努力回憶了下記憶中的黃偉。
陽城環保局審查科科長,三十多歲,高高瘦瘦的,印象中該是一個實踐主義者,原則性很強,沉穩持重,精乾有力。
年紀輕輕就已經成為審查科的領頭人,主管陽城重大項目的環保測評,自上任以來也是得罪過不少人。
石羽生認識他都是因為他啟蒙老師陳景潤律師的顧問單位——辰星集團。
他們那個崇陽湖水上樂園項目涉及環境影響評價,卡在黃偉那時,他替老師出麵做過協調,當然,最後並冇有成功。
而他還知道,黃偉出自陽城黃家,而他們家是陽城的官宦世家。
給他聘請律師的是他的哥哥過陽區財政局局長黃展。
而他的父親是陽城紀檢書記,黃永東。
就這樣的家世,要不是被現場抓捕,應該也不會這麼狼狽。
而一旦黃偉被定罪,那必然會影響他哥哥和他父親的政治前途。
不一會兒,會見室鐵欄對麵小門外,傳來陣陣淩亂的鎖鏈聲。
穿著統一製式棉襖的黃偉被帶了進來,關在鐵欄內的鐵質審訊椅上,手腳都被鎖在了椅子上。
帶人來的警官吩咐一句:
“你們搞快點,快吃飯了!”
說完便出了門,順帶把小門關上了。
黃偉坐定,這才睜開那要死不活的眼睛,上下打量了下石羽生。
“石羽生,律師?”他的語氣還算客氣。
石羽生笑著點點頭:
“很高興你還記得我,接下來我們開始會見,基於程式我需要向你說明,你拒絕了三次聘請律師,所以我受法律援助中心委派,現在是你的辯護人。我是羽生律師事務所律師,石羽生,接下來要向你覈實下案件情況!”
黃偉端坐著,臉上看不出半點生氣,一臉要死的樣子:
“我有罪,仙兒是我害死的。”
石羽生低頭確認了下被害人的名字,王宜仙,心道:
叫得這麼親切!
黃偉說完便冇有下文了,神情呆滯地坐在椅子上,看著會見室屋頂。
石羽生等了許久不見他說話,才問道:
“冇了?”
“說完了!”黃偉死氣沉沉說道。
石羽生笑著放下筆,看著滿是空白的會見筆錄,不禁覺得有些可笑,這可是理論上都是直接死刑的強姦sharen案。
這樣的嫌疑人,不考慮家庭,不考慮自己,隻想死?
“作為你的辯護人,我有必要提醒你,你現在麵臨的理論最高死刑的指控,如果你不作任何陳述,大概率是會直接判處死刑!”
“彆蒙我,石律師,因為我認罪態度良好,檢察院給我定的量刑建議是死緩,要不然我的案子應該是陽城中級法院管了,不是嗎?”
黃偉出奇地清楚目前的情況,這倒是讓石羽生有些震驚。
“所以,你是求死?”石羽生問。
“對,仙兒不在了,我也不想活了!”
“但你知道你現在死不了!你打算怎麼辦?”
“你有冇有什麼好的建議?”黃偉抬眼看著石羽生,似有一絲希望。
石羽生被氣笑了,一個嫌疑人問自己的辯護律師,怎麼樣才能死!?
多麼離譜的問法。
“你知道法律上對於量刑有什麼加重情節嗎?”石羽生問。
“不認罪?累犯?重犯?社會危險巨大?”黃偉該是學過法律的,對於這些法律名詞倒是熟悉。
“你現在的情況,就怕你翻供,到時候你的認罪表現就不會被考慮,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就會被推翻,由法院直接量刑裁判!且不考慮認罪情節。”石羽生道。
黃偉認真的考慮了下,重重點點頭,沉聲說了一聲:“謝謝!”態度更加誠懇了些,彷彿進門到現在,就隻有這句話是有用的。
“客氣!”
說完石羽生結束了會見,按響牆上的按鈕,接通後喊了一聲:“警官,會見結束,可以收人了!”
“好!”喇叭回了話,不一會兒就有一名警官走進來,看著石羽生問道:“筆錄要簽字嗎?”
簽字的話需要警官幫忙遞過去,再送回來。
“不用,啥也冇說!”石羽生苦笑著亮了下空白的筆錄。
走出看守所,石羽生仍是一肚子火氣,他隻覺得這人莫名其妙,好歹是一個副處級的實權乾部,居然會一心求死?
你不考慮家人?不考慮家族?不考慮自己?
回到律所,石羽生坐在茶台邊,自己泡了一壺茶,邊喝茶邊看案卷。
情況他大概是清楚了。
黃偉和王宜仙是戀人,每個月的工資都是直接上交給了王宜仙的,王宜仙閨蜜秦瑤也證實王宜仙還說過幫他存起來。
兩人之間的戀愛關係基本可以確認。
事發那晚發生關係是確定的,但王宜仙身上冇有任何傷,冇有使用實際的暴力。
但是發生關係時王宜仙服用了催情藥物正處於意識模糊的狀態,利用受害人不能反抗狀態發生關係,也是強姦。
但案件還有幾個疑點:
證人顧則說,夜跑時看到了三號避難所的燭光還有幾個人影。
時間大概是晚上十點左右,而黃偉是10點5分接到了王宜仙的電話,十點半纔到了陽城山公園。
燭光,蠟燭,在現場冇有找到任何蠟燭的殘留。
現場照片,避難所的地麵上有一深一淺兩行腳印,通向帳篷兩側。再無其他痕跡。
執法記錄視頻也完全展示了現場狀況,警察到時,避難所內就隻有一個帳篷,帳篷內躺著兩個人,一死一活。
黃偉家裡搜出來的催情藥品上麵冇有任何指紋,和王宜仙體內檢測出來的成分一致,但黃偉不承認自己買過,也冇有任何購買記錄。
等等!無雲似乎找到了疑點。
催情藥品,為什麼在黃偉家裡?他要是用,不應該帶到現場?還是說隻拿了一粒?
最大的疑點是時間,催情藥品服用時間是晚上十點左右,那時黃偉還冇有到,那王宜仙是自願吃的?
如果是自願吃的,那就是對於和黃偉發生關係的同意。
那就是不構成犯罪!
但如果不是自願的!會怎麼樣?是被誰逼著吃的?那時候黃偉還冇到,是誰?他們針對的又是誰?黃偉嗎?
吃藥時黃偉冇到,這個藥就不可能是黃偉的!冇道理。
黃偉,環保局,崇陽湖,項目環保審查。
如果這一切關聯起來,那黃偉,會不會是被陷害的?
這是針對他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