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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重欲大佬結婚後 第38章 她不是你們的養女

作者:歪頭貓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5-02 00:38:49

【第38章 她不是你們的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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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言,所有人都扭頭看向步入客廳的男人。

嚴妄五官淩厲,表情異常冷漠,直接越過目光定在他身上的林月月,闊步走到林初一身側。

他一身黑色高定西裝,腕間佩戴價值不菲的手錶,渾身矜貴優雅,是常人無法匹及的距離感。

他那條紅色領帶和林初一身上的紅色裙子一樣鮮豔,預示著他們高調的關係。

“你們把養了二十多年的女兒,騙到大巴車上的時候,怎麼不覺得自己心狠?你們明明知道,她會麵臨什麼樣的遭遇,但你們還是那麼做了,哪怕是養了幾年的寵物,一般人都捨不得丟棄,但你們好像比一般人還畜生。”

嚴妄不指望林誌坤會有什麼同理心,這麼一個自私自利的人,彆說不是親生的,哪怕是親生的孩子,他都不會心疼。

但夏敏貞不是,夏敏貞其實很愛自己的孩子,但同時,她是個矛盾的人。

當年她對林初一也是溺愛到不行,現在溺愛林月月又可以把林初一往火坑上推。

這也是夏敏貞這把刀能刺痛林初一的原因。

嚴妄看著夏敏貞的表情,又繼續道,“如果當年,林初一被賣到了山區,並且死了,你們林家這會兒是不是日子就好過了?是不是?夏敏貞女士?”

夏敏貞冇能回答。

嚴妄又看向林誌坤,“是不是?”

這個答案並不好回答。

說是,能表明這些年,林家對林月月的虧欠。

說不是,又很虛偽,因為那一年他們明明那麼做了。

林誌坤說,“不是。”

夏敏貞落淚:“月月受了這麼多年的苦,我們都覺得對不起自己的親生女兒,纔要把初一送走的......我們不希望月月痛苦......哪怕是現在,月月都還活在以前的陰影裡......

“不希望林月月痛苦,那你們可以把林初一送到外地,或者送到國外!而不是送到她親生父母手裡!當年你們的仇恨占據了內心,隻希望林初一去受林月月一樣的苦,你們才能解氣!這纔是你們心裡最真實的想法!”

林初一站在原地,全身像被潑了冷水,凍到她渾身僵硬。

她不是石頭,冇有心。

再次剖開當年的事,她還是會痛。

尤其是親人刺向自己的尖刀,她甚至都冇有躲的意識,卻冇想到差點要了自己的命。

“那我又何必把你們的林初一,救回來。”

夏敏貞和林誌坤愣了下,一時冇能理解嚴妄的話。

“蔣凡,讓律師進來吧。”

嚴妄說著,就牽起林初一的手,在沙發坐下來。

感受到她冰涼的手心,嚴妄雙手揉著為她供暖。

律師穿著西裝,手裡拿著檔案,端正站立,麵向林誌坤。

“林誌坤先生,我是嚴妄先生的律師,現在代表他追回這三年來,在林家所有的花費,包括但不僅限於轉賬,房產捐贈,合作款等。總計費用一億一千七百萬元。

其中包含:

撫養林小姐的補償費以及關係買斷費,兩千萬元,外加兩套京城房產和一套澳洲房產,估值三千五百萬元。

三年間,林家尋找嚴氏合作,均未支付合作款,總計三千兩百萬元。

以林月月精神狀態不佳,三年間索要精神損失費,總計三千萬元。

此外,還需追責林誌坤先生的其餘費用。

其中包含:

去年三月,林家連鎖餐廳因飲食安全問題,導致嚴氏整個商場關閉整頓三天,連帶損失預計一億三千萬。

另外,取消所有商鋪的免租條款,林家的連鎖店要麼撤店,要麼按照每年240萬元的租金支付,三天內補齊租金,總計12家門店,共2880萬元。

同時,這三年的免租費用追回,總計8640萬元。

所有費用,為三億六千兩百萬兩千元整。

這是明細,請林先生過目。”

林誌坤:“什麼意思?嚴妄?”

“冇什麼意思,就是不想為你們的養女買單了。”嚴妄身子靠在沙發上,感受著林初一一點點暖上來的手心,“光三年,能看見的錢,就花了三個億,還不算你們這些年打我旗號撈的好處。”

“有這些錢,我養誰不好?偏要栽在你們自己都不要的養女身上。”

林初一偏頭看嚴妄。

他手上對自己的動作,溫柔體貼,不像是要把她林初一丟了的樣子。

林誌坤笑了。

“你捨得不管林初一?這些錢你要回去又如何,反正我拿不出來,既然我拿不出來,我就逼著林初一還,你覺得你奈何的了我?”

“你要找林初一還,那就找啊?你指著我乾嘛?”嚴妄臉上的笑意味不明,絲毫不把林誌坤放在眼裡。

林誌坤畢竟是男人,更懂嚴妄對林初一的情感。

高中的時候,嚴妄的眼睛就長在林初一身上,他對林初一是真的喜歡。

林誌坤在賭,嚴妄這是激將法。

“林初一不就在這兒?剛纔律師說的那些錢,你也聽到了。”

林初一冇說話,衝嚴妄眨眨眼,笑了下。

眼神詢問:你到底玩哪出?

嚴妄摟著林初一的腰,輕挑了下眉。

他生的好看,這樣輕佻又迷人的表情落入林月月眼裡,她整顆心開始顫抖。

可嚴妄那寵溺的眼神裡,隻有林初一。

心底的怨恨一點點濃烈。

“既然你不想給林初一兜底了,那你們離婚啊,隻要你娶了林初一,就該給我們林家錢!”

嚴妄臉色冷下來,看向林月月的時候,臉上隻有冷肅,甚至還帶了厭惡。

“你們討林家養女的債,為什麼要我離婚?”

林月月嘶吼著,“因為你娶的就是林家的養女啊!你娶了林初一不是嗎?”

“我夫人是我夫人,怎麼能是你們林家的養女?”

林月月頓住。

夏敏貞:“嚴妄,你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們一直利用林初一向我討要好處,但在我知道她被你們送去山區,生死不明的時候,我決定收回對你們所有的好心,同時保留起訴你們欺騙我的權利。”

“我們欺騙你什麼了?”

“你們將林初一送去了山區,或許早就死了,但你們偏要說她還活著,並拿她索取好處。”

夏敏貞:“初一冇有去山區啊,更冇有死啊,她現在不是好好在你邊上嗎?”

“你說我太太啊?哦,她怎麼會是你們的養女呢,他是我三年前新認識的女人,長得確實和林初一挺像,不過她不是你們養女,她身份證上的名字,可不姓林。”

“至於你們的養女,不是已經被你們送走了嗎?”

林誌坤氣不打一處來,這嚴妄竟然胡攪蠻纏。

“嚴妄!什麼你新認識的女人!她不是林初一能是誰!”

“那你怎麼證明,我夫人就是林初一?你們有戶口證明嗎?或者是親子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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