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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末之王業不偏安 第十章推財養客

作者:楊氏良家子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4-27 16:37:34

陳安帶著那十餘名縣卒,惶惶如喪家之犬般離去,校場上隨即爆發出陣陣嗤笑與嘲罵。

劉備靜立原地,麵無喜怒,很清楚此事絕不會就此了結。

但以縣尉那聞警先遁的表現,其絕無膽量,點齊全縣縣卒,來與自己對峙。

那麼,其最無奈也最合理的選擇,便是將今日城西血案、太平道聚眾持械、私藏甲弩,自己「抗法不遵」等一連串事件,連同近來街頭詭異的「桃夭」童謠,寫成一份詳儘的劾狀,層層上報——先呈於涿郡郡府,再達於幽州州治。

這個時代公文傳遞,依事件輕重緩急,有「以郵行」、「以亭行」、「吏馬馳行」等不同方式。

此類涉及地方治安動盪、長吏逃亡、豪強桀驁、妖賊將反的嚴重事態,必以最快速度「馳傳」上報。

郡守、刺史收到此類文書,通常需立即研判,或派員覈查,或上報朝廷,或自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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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正是劉備刻意營造、引導的局麵。

他的事跡與名聲,將被呈遞到郡守、刺史乃至更高權力者的案前。

在黃巾起義這個即將席捲天下、令朝廷焦頭爛額的滔天钜變背景下。

一個敢於率先動手、誅殺太平道小帥、且頂著「漢室宗親」名頭的地方豪傑,其形象將迅速從公文裡「擅殺罪人」的嫌犯,轉變為「忠勇果敢」、「洞燭先機」、「勇於任事」的可用之才,甚至是亂世中值得州郡長官倚仗、用以安靖地方的「柱石」與「鷹犬」。

屆時,他「中山靖王之後」的宗親身份是天然的政治光環與忠誠背書;誅殺太平道小帥、揭露其陰謀是絕不會背叛漢室的「投名狀」與個人能力的強力證明;莊園內這百餘經過初步整訓、敢戰能戰的部曲,則是實實在在、可以立即動用的軍事本錢。

一旦刺史或郡守為黃巾蜂起、全州板蕩而焦頭爛額,急需用人、用兵以彈壓地方、收復城邑之時,他劉備這三個條件加在一起,便是一份極具誘惑力與實用價值的「籌碼」。

對方很可能順勢「表」他一個官職,授予他合法招募、統領更多義兵的權利,讓他去衝殺在前,為朝廷、也為他們自己,滅火平亂。

不過,名聲上達州郡、進入高層視野隻是第一步。

若自身實力不足以影響一縣一鄉的局勢,不能在即將到來的亂局中有所作為,那麼這點虛名也不過是鏡花水月,甚至可能引來猜忌與災禍。

實力,纔是亂世安身立命、博取功名的根本!

他收斂翻騰的思緒,目光落回到侍立一旁的田豫身上。

眼下,壯大自身實力纔是正途。

「國讓,」劉備開口,聲音恢復了平日的寬厚溫和,「前日交辦你與憲和分頭採買軍械、糧秣,並暗中聯絡四方之事,辦得如何了?」

田豫聞言,立刻深吸一口氣,挺直了尚顯單薄的胸膛。

他上前一步,從懷中取出一卷用細繩繫著的木牘,雙手呈上:「回主公,豫奉命與簡先生分頭採買軍械、糧秣,聯絡四方,現已初步辦妥,今特向主公復命!」

他語速略快,顯然對此行成果頗為自豪,且早有腹稿:「豫遵主公之命,持主公手書與部分金帛,北上訪於廣陽郡薊縣大豪焦氏之處。」

「焦氏擅治鐵,兼營車馬,與上穀、漁陽的烏桓、遼西的鮮卑部落皆有貿易往來,私下多有兵械流通。豫以市價加三成,購得騎兵專用角弓二十張!」

他略作停頓,加以詳細說明:「此弓非尋常獵弓或步弓,乃仿漢軍『虎賁』、『雕弓』之製,專為騎射馳騁而設。」

「弓體以桑木為乾,內側貼牛角薄片以增彈力,外側敷牛筋、魚膠以強韌度,通體纏以緻密絲繩,再髹多層大漆,陰乾而成。弓力皆在一石五鬥以上,勁疾而輕便,馬上開合自如。」

「另配以筆直樺木為杆、三棱鐵鏃、雕羽為尾的羽箭六百支,皆以新鞣牛皮箭囊盛裝,每囊三十矢。」

「此外,」田豫繼續道:「慮及未來戰事,箭矢耗用必巨,弓弩弦角亦易損。豫自作主張,與其約定:以每月粟米五斛、錢四百的酬勞,聘其族中一名專管製箭的老匠焦平,攜兩名熟練學徒,來我莊中留駐三月。」

「一則督導莊中巧手者學習製箭,傳授選材、烤直、黏羽、裝鏃之法,建立箭矢作坊;二則負責日常修繕弓弩,更換弓弦、角片,確保軍械時刻堪用。此事未及先行請命,豫擅自為之,還請主公恕罪。」

劉備聞言,眼中讚賞之意毫不掩飾:「國讓何罪之有?此乃老成謀國之言,辦得極好!弓馬騎射,乃我幽燕子弟看家立命之本,亦是這即將到來的變局中,我等賴以摧鋒陷陣、建功揚名的最重要憑恃!」

他略作沉吟,引用兵家之言:「《六韜》有雲:『弓弩為守禦之利器,戰陣之威神。』又雲:『陷堅陣,敗強敵,非騎兵不能。』黃巾之眾,雖聚蟻附膻,然多為民變饑民,缺乏操練,更無陣法,尤懼騎兵衝突與騎射飄擊。」

「我等但以精騎馳射,蹈其隙,衝其亂,其眾必潰。善弓馬,能左右馳射,摧鋒陷陣,便是對邊軍驍將最高的期許。你此次購弓聘匠,乃固本培元之舉,功莫大焉。」

他目光鼓勵地看向田豫:「可還有其他器械所得?」

田豫精神一振,繼續稟報,語速平穩而清晰:「除弓箭之外,自焦氏處,另購得精鐵環首刀四十柄!又購得精鐵矛頭五十枚,木桿可由莊中自備;短柄手戟二十柄,可投可格;以及大斧、重錘等破障摧堅之器十數件。」

他稍作停頓,解釋道:「主公明鑑,甲冑、弩機乃朝廷明令禁絕之物,焦氏雖有其貨,亦不敢公然大量出售,且價格奇昂,一領兩當鎧索價數萬錢乃至十數萬錢,一具臂張弩亦需萬錢。」

「故豫未敢擅購。但這些刀、矛、戟、斧,雖亦屬兵械,然間獵戶、豪強護衛亦多用之,界限模糊,購置無礙,且價格合宜,足堪我部目前使用。」

劉備頷首,這購置清單正合他意,也顯田豫懂得權衡與分寸。

依靠目前莊園內那區區三兩名鐵匠帶著十幾個學徒的小作坊,即便日夜不休,鼓風扇火,一個月能打造出的合格環首刀,恐怕也不過十把之數。至於需要更繁複選材、加工、組合工藝的強弓、弩機、甲冑,更是難以企及。

兵器製造,尤其是製式精良的兵器,是一項高度專業化、需要大量熟練工匠協作的產業。中央朝廷設有「考工令」(屬少府)、「尚方令」等機構,專為皇室和北軍製造精良兵器、器物。地方郡國亦有工官、鐵官,負責製造部分兵器與農具。

然至漢末,這些官營作坊或因**管理不善,或因戰亂原料短缺,其質量與產量常不穩定。

而想單單依靠莊園這點手工業基礎,滿足即將拉起的數百乃至上千義兵之裝備需求,無異於癡人說夢。

但他們造不了,不代表這個時代造不了。

自東漢和帝永元年間「罷鹽鐵之禁,縱民煮鑄」後,鹽鐵之利儘歸地方豪強。許多郡國大姓「擅山海之利」,私營鹽鐵,規模驚人。

《鹽鐵論》所載:「往者豪強大家,得管山海之利,採鐵石鼓鑄,煮海為鹽。一家聚眾或至千餘人。」至東漢末,此風更熾。

這些豪強巨賈,其莊園塢壁內部分工極細,設有龐大的手工業作坊,工匠、徒附動輒以千百計。

他們不僅生產農具、日用鐵器,更暗中製造精良兵器,其工藝水平甚至不遜於那些已然衰敗的郡國工官。

薊縣焦氏,正是此類「豪強大家」的典型。

其能與烏桓、鮮卑等塞外部落進行大宗貿易,本身冶鐵作坊的產能必然極為可觀。

據幽州商旅間傳聞,焦氏僅專事冶鐵鍛造的工匠便有數百,加上開礦、伐木燒炭、運輸的徒附,依附其生存者不下數千人。

其治所若全力運轉,一年產出環首刀、矛頭以千計,角弓百張,亦非難事。

這纔是漢末亂世中,真正的實力底蘊所在——不僅坐擁廣袤田莊、堆積如山的錢糧,更有自給自足、甚至可對外輸出的軍工生產能力。

田豫能從此等根基深厚的地方豪強手中,相對順利地購得眼下緊俏的軍械,並雇來關鍵匠人,已顯出其機變、膽識與辦事的縝密周全。

「糧秣、布帛、雜項等物,採買情況如何?」劉備將思緒從軍工產能的宏觀對比中拉回,繼續詢問。

田豫翻動手中記事木牘,稟報導:「糧秣布帛方麵,豫與簡先生分頭,於涿縣、良鄉、方城等地,通過多家糧商,分批購入粟米六百斛,菽豆兩百斛,鹽十石,乾肉、鹹魚約十五石。」

「又購得粗麻布百匹,細葛布三十匹,厚氈百張。粗布可供製作士卒號衣、綁腿、旌旗、帳篷;葛布、厚氈可供緊要時賞賜有功,或為傷患、哨夜之人禦寒。」

劉備緩緩點頭,田豫和簡雍考慮得很周全。

他雖「好交結豪俠」,少年爭附,往來數百人。但那些人平日並不都聚在莊中。

其中有些是涿縣、良鄉本地的遊俠輕俠,自有居所產業,時而聚飲,時而星散;有些是仰慕他名聲的寒門子弟或破落戶,或讀書,或習武,或幫閒,亦各有營生;更有甚者,家中尚有薄田數畝,需在春耕、夏耘、秋收等農時回鄉勞作。

這時代雖已有「賓客」、「部曲」等對豪強的人身依附關係,但早期賓客的人身依附性並非絕對。

尤其像劉備這樣尚未擁有穩固官職和地盤的地方豪傑,其「養客」更多是靠個人魅力、慷慨好施和共同的利益誌向維繫,經濟上的完全供養並不普遍,許多賓客平時仍需自謀生計。

尤其當下正值春耕時節,農事為天下之大本。他若要在太平道起事的短短一兩個月內,將這些散在四方的「少年」、遊俠正式召集起來,脫離生產,編練成軍,準備應對即將到來的大戰,就必須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至少要讓其本人短期內衣食有著,不憂饑寒,若能惠及其家小則更佳,方能使他們安心操練,效死用命。

否則,人心必散,一鬨而來,亦可一鬨而散。

田豫、簡雍,乃至之前外出尋訪相馬師的牽招,他們這段時日的忙碌,除了採買物資,更重要的任務便是暗中聯絡四方豪傑、遊俠、亡命。

傳達劉備「折節向學、誌在天下、亂世將起、共謀功業」的資訊,並以「入我莊中,衣食供給,共練武藝,以待時機」的承諾,吸引、聚集人手。

購置的這些糧秣布帛,正是為接納、供養這些即將匯聚而來的力量所做的基本準備。

這正暗合歷史上諸多豪傑起事前的準備。如光武帝劉秀兄劉縯「好俠養士」,常「傾身破產,交結天下雄俊」。

又如李世民在晉陽時,亦「推財養客,群盜大俠,莫不願效死力」。

亂世將至,有識有力者皆在暗中積蓄力量,網絡人才。

他劉備,不過是在做同樣的事,且憑藉穿越者的先知,起步並不算晚。

所憑藉的核心手段,正是這「推財養客」四字。

「但推材養客,所費不貲啊。」劉備輕嘆一聲,心中默算。漢代邊郡戍卒,月俸約在六百錢至九百錢之間(另有口糧)。

他養的是私人部曲,標準可略低,但要想讓人賣命,至少需保證其本人吃飽穿暖,若有家小亦需略作貼補,否則難以收心。

若按最低限度估算,每人每月需耗費粟米一斛半、鹽菜錢百文、偶爾的賞賜或置辦衣物、修補兵器貼補百文,粗算一人一月需耗費四五百錢。

百人一月便是四五萬錢。這還不算購置兵甲、馬匹、打造器械、修繕塢壁、賄賂關節、交通四方等钜額開銷。

他之前變賣往日所積的華美蜀錦戰袍、上好獵犬、精製樂器,乃至部分田產,所得不過二十餘萬錢。

若無中山大商張世平、蘇雙先前資助的那筆金銀,以他這點家底,恐怕支撐不到黃巾爆發,便已告罄,更遑論招兵買馬,置辦軍械。

所以,張世平最終咬牙應下的「散儘家財相助」,對他而言,是維繫這支新生力量、渡過起事最初艱難階段的最重要補給線,其重要性,無與倫比。

「國讓,這些物資,需妥善入庫,派專人掌管,嚴格支用。」劉備收斂心緒,沉聲吩咐,「所有花費,明細帳目,你與德然、憲和共同釐清。」

「日後,凡有入我莊中,願受編練、共圖大事者,皆需登記名冊,量才錄用,按例供給。此事,由你協助德然總理。」

「諾!豫必儘心竭力,不負主公重託!」田豫肅然應命,眼中光彩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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