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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門首輔 第9章 王懷瑾

作者:南宮沉沉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8-25 19:38:15

【第9章 王懷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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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想到我家小蟬這麼會持家。”

顧長留伸手摸摸她的頭,寧小蟬挺喜歡他這樣親昵的舉動的,不冒犯,又讓她感覺到如同孩童般被嗬護,隻是看到店掌櫃還在眼前呢,她又有些不好意思,羞紅了臉。

最後這些東西一算賬,攏共也就二兩銀子罷了,這還是因為蚊帳昂貴的緣故。

“走吧,我們去布店,給你也扯幾尺好布料。”顧長留主動背起了揹簍,說道。

雜貨鋪裡麵,雖然啥都有賣,但品種不多,想要真正的買布,還得去布莊。

“我不用的,我有衣裳。”寧小蟬說道。

顧長留卻是不由分說的往前走,寧小蟬微微一歎,也隻能跟上了。

本來她覺得自己就算是敗家了,但是看到顧長留買東西的速度,才知道,什麼叫敗家,桃紅、柳綠、鵝黃,每種顏色都給她扯了八尺,都夠做六七件衣裳了。

而且,他買的也都是好料子,葛麻都紡得細細的,裡麵還新增了絲綢,柔軟又舒服,顏色又亮,她看著也很喜歡。

隻是這種布料也貴,光是這幾匹料子,就花了二兩銀子,讓她怪心疼的。

買了布料,顧長留又買了五十斤米,五十斤麵,記憶中,這兩年來,原主就少有吃乾飯的時候,是以這具身體還挺虧空的。

原主都這樣了,寧小蟬就更加不用說了,明明是個漂亮的姑娘,跟著他,卻是麵黃肌瘦的。

因為買得多,掌櫃說可以給他送貨,顧長留一聽,讓掌櫃稍等了一會兒,自己跑到隔壁書店重新買了筆墨紙硯跟《大學》《中庸》等等書籍,又去街上買了兩斤肉,而後坐著糧店送貨的驢車,回家去了。

“少爺,那不是顧相公嗎?”

王如意正從家裡出來,帶著下人,去河邊碼頭接自己族伯,富貴倒是眼尖看見了顧長留。

“什麼顧相公,不認識,我不認識。”王如意趕緊說道。

昨天他將那首詩給他爹看了,他爹也是驚為天人,又拿給韞匵書院的夫子看了,夫子也是大驚,覺得這首詩語言樸素,但卻十分精妙。

他們都認為,這首詩必定能夠讓族伯刮目相看。

所以啊,他現在最怕的就是顧長留出現在鎮上,讓他給穿幫了。

碧水滔滔,王如意帶著小廝來到了河邊碼頭,等了冇一會兒,一艘大船靠岸了,下來一群奴仆,緊接著,一個身材清臒的中年男人從船上走了下來。

王如意見狀,連忙迎了上去,朝中年男人一揖到底,“小侄如意,見過伯父。”

“你就是懷鬆的兒子吧?幾年不見,倒是長高了不少。”王懷瑾正在河岸上打量著兩岸的風物,今年冇回鄉了,家鄉倒是一如往昔。

突然冒出一個少年人來,打斷了他的思緒,想起族弟來信所說,瞬間明白了少年人的身份。

“伯父,我爹特意讓我來接您,請坐。”王如意說著,仆人便將滑竿抬到了王懷瑾的麵前。

王懷瑾輕笑一聲,也冇拂了少年人的好意,由他抬著,顛兒顛兒的往王家去了。

在王家烹羊宰牛的同時,顧長留跟寧小蟬也回到了家中。

她看著兩人從鎮上買回來的東西,還有些不可置信。

昨天還連飯都擔心冇得吃呢,今天米缸就滿了,麪缸也滿了。

她像一隻勤勞的小蜜蜂一樣,在破舊的屋子裡忙來忙去,將東西歸置好,恍然間,飯點已過,她又不好意思的跑到顧長留的房門口,“顧相公,午飯怕是要晚點了。”

“無妨。”顧長留正在看著手上的書本。

托原主的福,這些書,原主都是背過的,也聽夫子講過其中的意思,雖然將近兩年冇摸過書了,但是此刻一翻開書本,這些記憶便漸漸湧了上來。

顧長留默唸了起來,然後越讀越熟悉,默唸了兩遍後,記憶開始復甦,這些文章,他竟然就能背誦了。

按理說,這原主的文化水平不算低,至少考個童生是冇問題的,隻是每次一考試,他不是頭疼腦熱,就是鬨肚子,就冇個好的時候。

考試的時候,本來就容易緊張,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人生病的時候,連躺著都難受,哪有心思答題。

至於鬨肚子,那就更加不用說了,隻恨不得蹲死在茅房裡,哪還有心考試。

一想到原主如此體弱,顧長留覺得,從明天起,他得開始鍛鍊了,科舉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冇有好的體魄,難以應對。

看了一會書,寧小蟬來叫他吃飯了,今天吃的是番椒炒肉,還熬了骨頭湯,顧長留特意讓寧小蟬煮的乾飯,白花花的乾米飯配上番椒炒肉,彆提多香了。

這番椒,便是後世的辣椒,是前幾年在寧州這一塊流行起來的,寧州氣候濕潤,老百姓都愛吃這個番椒,漸漸的,這番椒便成了家家戶戶菜地裡都種著的一種菜了。

顧長留也喜歡吃,尤其是寧小蟬手藝不錯,切得薄薄的五花肉片,先下鍋,炸出一些油來,放入蔥薑蒜爆香,再加一些農家自製的豆瓣醬,再放番椒翻炒,顧長留忍不住都吃了兩碗飯。

寧小蟬也吃得很香,今天這頓飯,真是她這兩年來,吃的最好的一餐飯了。

品嚐著嘴裡香甜的米飯,看著碗裡顧長留給她夾的肉,她差點又要掉金豆豆了。

下午,寧小蟬拿了布料做衣裳,顧長留則是拿了筆墨紙硯,開始練習左手寫字。

原主練得一手好字,不但右手能寫,左手也能寫。

畢竟少年人嘛,在讀書的時候,誰不想要有一門拿得出手的技藝,在同窗麵前露一手呢?顧長留也不例外,所以,他偷偷的練習了左手寫字,雖然寫的不如右手,但也不錯。

顧長留繼承了原主的記憶,很快便熟練了起來。

上輩子,他可不太會寫毛筆字,如今提筆,筆走龍蛇,這種感覺,甚至讓他有些沉迷。

不多時,他已經是寫了好幾篇的大字,中途寧小蟬給他送了一回茶,見到他在房間裡寫字,也由衷的為他感到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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