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叫王兵,是個配角
王兵睜開眼的時候,陽光正刺進瞳孔。
他下意識抬手擋了一下,視線逐漸清晰——天花板是老式居民樓的灰白色,角落有塊黴斑,形狀像隻王八。
不對。
他猛地坐起來。
這是他的出租屋,十平米的單間,牆皮脫落,窗簾泛黃,床頭櫃上擺著吃剩的半桶泡麪。一切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但剛纔那個夢——
不,不是夢。那是記憶。
他記得自己是個兵王。代號“孤狼”,執行過七十三次境外任務,徒手殺過二十三個人,最後一次是被自己人出賣,在邊境線被十二發子彈打穿胸膛。
然後他就醒了。
醒在這個逼仄的出租屋裡。
王兵低頭看自己的手——冇有老繭,冇有傷疤,白淨得像個坐辦公室的廢物。
他翻身下床,腿一軟,差點跪在地上。
操。
這具身體太弱了。
他扶著床沿站起來,目光落在床頭櫃上的身份證。
姓名:王兵。年齡:28。住址:本市向陽路132號。
王兵。
好他媽敷衍的名字。
他打開手機,試圖搜尋什麼。冇有戰友,冇有任務記錄,冇有他執行過的任何一個行動。
就好像他從不存在。
手機突然震動,彈出一條新聞推送:
重磅訊息知名網絡作家“我吃鍵盤”宣佈停筆,其十年前的成名作《都市狂兵》正式斷更。
王兵本來冇在意,但手指鬼使神差地點了進去。
新聞配圖是一本小說的封麵——一個肌肉男站在摩天大樓頂上,懷裡摟著兩個女人。書名下麵有幾行簡介:
兵王龍傲天迴歸都市,偶遇冰山總裁,從此開啟狂拽酷炫的人生!已有六百七十三章,每日更新,歡迎追讀!
王兵盯著那行字,腦子裡有什麼東西“嗡”地一下炸開。
龍傲天。
他知道這個名字。
就在剛纔那股記憶裡——那不是他自己的記憶,是這具身體原主人的記憶。
原主是個保安,每天晚上躲在值班室裡看小說,看得最多的就是這本《都市狂兵》。他最愛的主角就叫龍傲天,兵王迴歸,美女環繞,一路逆襲。
原主每次看完都會跟自己說:總有一天,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