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 > 鬼故事係列 > 第161章 空電梯的按鈕(本係列故事到此完結)

空電梯的按鈕

在這座繁華都市的角落裡,有一棟略顯陳舊的寫字樓。樓體的外牆爬滿了歲月的痕跡,玻璃上的汙漬彷彿在訴說著它曆經的風雨。寫字樓裡的電梯是那種老式的,金屬門有些斑駁,指示燈也時常閃爍不定,彷彿隨時都會熄滅。

林悅是一名年輕的白領,在這棟寫字樓的頂層工作。最近,公司的項目進入了關鍵階段,加班到深夜已經成了她的常態。

又是一個加班的夜晚,城市的霓虹燈在窗外閃爍,而寫字樓裡大多樓層都已漆黑一片。林悅終於完成了手頭的工作,她拖著疲憊的身體走向電梯間。電梯間的燈光昏黃而微弱,彷彿隨時都會被黑暗吞噬。

林悅按下電梯按鈕,指示燈閃爍了幾下,顯示電梯正在緩緩上升。她百無聊賴地等待著,眼睛不經意間掃到旁邊一部電梯的按鈕。那部電梯很久之前就因故障停用了,電梯門用一把生鏽的鐵鏈鎖著,按鈕上佈滿了灰塵。然而此刻,那停用電梯的按鈕卻突然亮了起來,發出詭異的紅光。

林悅心中一驚,揉了揉眼睛,以為自己看錯了。但那紅光越來越亮,彷彿在吸引著她的注意力。就在這時,“叮”的一聲,她所等的電梯到達了。林悅急忙收回視線,走進了正常運行的電梯。

電梯裡隻有她一個人,安靜得能聽到自己的呼吸聲。隨著電梯緩緩下降,林悅的腦海裡卻不斷浮現出那部停用電梯亮起的按鈕,一種不祥的預感湧上心頭。突然,電梯劇烈晃動了一下,燈光閃爍起來,緊接著,“啪”的一聲,所有燈光熄滅,電梯陷入了一片黑暗。

“怎麼回事?”林悅驚恐地喊道,她拚命地按下緊急呼叫按鈕,然而冇有任何迴應。就在她感到絕望的時候,一絲微弱的光線從電梯門縫中透進來,她看到對麵那部停用電梯的門緩緩打開了,一個模糊的身影出現在門口。

“救……救我……”一個微弱的聲音傳來,像是從遙遠的地方飄來。林悅驚恐地盯著那個身影,試圖看清對方是誰。隨著身影逐漸靠近,她發現那是一個身著破舊保安製服的男人,他的臉色蒼白如紙,眼神空洞無神,嘴脣乾裂得厲害。

“你……你是誰?為什麼會在那裡?”林悅顫抖著問道。男人冇有回答她的問題,隻是繼續發出求救聲:“救我……被困住了……”林悅心中既害怕又疑惑,“我怎麼救你?電梯門打不開啊!”

就在這時,電梯裡的燈光突然恢複了正常,而對麵停用電梯裡的男人和那詭異的場景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林悅鬆了一口氣,以為隻是自己的幻覺。電梯繼續下降,很快到達了一樓。林悅匆匆走出電梯,頭也不回地離開了寫字樓。

然而,從那以後,每當林悅加班到深夜乘坐電梯時,都會遇到同樣的情況。那部停用電梯的按鈕總會亮起,然後電梯就會在下降過程中突然停電,那個保安模樣的男人就會出現求救。林悅被折磨得疲憊不堪,精神也開始變得恍惚。

她決定調查這件事,向寫字樓的物業打聽那部停用電梯的情況。物業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很多年前,有一名保安在那部電梯裡維修時,電梯突然失控墜落,保安當場死亡。從那以後,那部電梯就時常傳出詭異的傳聞,有人說在深夜能聽到電梯裡傳來求救聲,也有人說看到過保安的身影在電梯間遊蕩。

林悅聽了工作人員的講述,心中越發害怕,但她還是決定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一天晚上,她再次加班到深夜。當那部停用電梯的按鈕亮起,電梯停電,保安的身影出現時,林悅鼓起勇氣問道:“你到底想要我怎麼做才能安息?”

保安看著林悅,緩緩說道:“當年,我的死並非意外,是有人故意破壞了電梯。我要你找出那個人,為我報仇。”林悅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答應了保安的請求。

林悅開始四處調查當年保安死亡的真相。她查閱了大量的資料,詢問了許多當年在寫字樓工作的人,終於找到了一些線索。原來,當年有一個員工因為和保安發生了衝突,懷恨在心,便找人破壞了電梯,導致保安死亡。

林悅找到了那個員工,此時的他已經離開了寫字樓,在城市的另一個角落生活。林悅將事情的真相告訴了他,並勸他去自首。那個員工聽後,臉色變得十分難看,他猶豫了很久,最終還是決定去自首。

隨著那個員工自首,林悅以為保安的靈魂終於可以安息了。然而,當她再次在深夜乘坐電梯時,那部停用電梯的按鈕又亮了起來。林悅驚恐地看著按鈕,難道事情還冇有結束?

但其實,是寫字樓的電路係統老化,導致電梯間的電路出現了故障,那部停用電梯的按鈕纔會莫名亮起。而林悅之前看到的保安身影,是因為她長期精神高度緊張產生的幻覺。林悅得知真相後,長舒了一口氣,慶幸這一切隻是一場虛驚。經曆了這場恐怖的事件,她決定以後更加珍惜自己的生活,遠離這些充滿詭異氛圍的事情。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