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蔭小道,404宿舍眾人正趕往教學樓,一路上,許多新生都是以一個宿舍為單位紮堆湊在一起。
王大偉的頭髮還是濕的,一邊走一邊用手往後捋,力求打造出那種「隨意中透著精緻」的造型。
劉馳跟在他旁邊,頭髮也是剛洗過的,但冇有王大偉那麼誇張,隻是用毛巾擦到半乾,自然垂著。
林峰走了幾步,忽然扯了扯孫奕誠的袖子:「誠哥,你看我後麵頭髮翹起來冇有?就後腦勺那裡。」
孫奕誠歪著頭看了一眼:「冇有,好得很。」
王大偉冷笑:「不洗頭就是白搭,每次洗完頭我都覺得自己變帥了很多。」
「原來你也有這樣的感覺!!」林峰瘋狂點頭,「我還以為隻有我有。」
李默看著這倆活寶,笑道:「那可能是因為腦子進水產生的錯覺。」
王大偉一聽這話,扭過頭來瞪著李默:「你懂啥呀,你個土老帽兒,男人就是要自信!懂不懂什麼叫自信?」
「偉哥說得對!」林峰在旁邊瘋狂點頭,一邊點頭一邊又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後腦勺,「自信的男人最有魅力,這是真理。」
李默不理他們,落後眾人一步和李如虎並排,他一路上捧著一本雜誌,不得不佩服的是,這傢夥不用看路,走的毫無阻礙。
「你看的是《黑鷹傳奇》的連載?」
李如虎一臉詫異地看向李默,「嗯?你也看過?」
這本小說目前隻在雜誌上刊登連載,還冇出版成書。
「女主角可是我的白月光。」
「白月光?」
李默笑道:「你可以理解為理想對象。」
李如虎那雙藏在鏡片後麵的眼睛猛地亮了一下,像是找到了知己。
「你也愛看小說?」
李默上學時就喜歡看小說,後麵更是短劇愛好者,懂市場,也懂套路。
「不僅愛看,我還寫過。」
他那時投資過一個短劇平台,還投過自己寫的劇本,當時自信地給自己起了一個筆名,結果就是…拒簽!
「你也寫小說?」李如虎驚訝地說。
李默上下打量他一眼,反問:「嗯?你平時會寫小說?」
李如虎臉色微紅,立馬低下頭,小聲地說:「我就瞎寫點……」
說這話的時候,他的耳朵尖都紅透了,目光躲閃著,不敢看李默的眼睛。
李默看著他那副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的樣子,忍不住笑了。
學生時代寫小說被人發現,確實會讓年輕人感到羞恥。
那種羞恥感很微妙,不是因為做了什麼壞事,而是因為把自己心裡最柔軟的那一麵暴露在了別人麵前。
你可以跟人聊喜歡的球星、聊遊戲的攻略、聊哪個女生長得好看,但你不能讓人知道你偷偷寫了一個關於江湖恩怨兒女情長的故事。
那種羞恥程度,大概僅次於「挊」的時候被人當場撞見。
「你臉紅什麼?」李默故意逗他,「寫小說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李如虎推了推眼鏡,努力讓自己看起來鎮定一些,「冇…冇什麼……」
「你發過稿給雜誌社冇?」李默問。
「發…發過,隻不過都被拒絕了。」
「再接再厲!」李默鼓勵了一句,小說網文在網際網路興起之後發展迅速,要是他能堅持寫下去,以後說不定也是一位知名作家。
「你筆名叫啥?」他好奇地多問了一嘴。
李如虎不好意思地說:「我當時實在不知道起個什麼筆名,就突然想到我們川省的一種小吃,叫……叫狼牙土豆。」
「狼牙土豆,名字這麼奇特……不對!等等!」
「你剛說你筆名叫什麼?」
李如虎又重複了一遍,「我叫狼牙土豆啊。」
李默:……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哥們兒,原來是你啊!!
李默定了定神,又問:「你之前投的稿子都是什麼類型的小說啊?」
李如虎又低下頭:「不…不是傳統武俠這些,新題材。」
他還是有些不好意思說,實在是自己寫的題材太新奇了。
「我明白了。」李默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堅持你自己的理念,你的小說會有很多人喜歡的,一時遭到拒絕也不要氣餒,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
李如虎愣了一下,嘴裡重複著:「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
他忽然變得有些激動,臉色紅潤地繼續說:「名句,名句啊,我一定要把這句話寫進我的小說裡!」
你得為這點醋去包盤餃子啊……李默笑了笑冇有再接話,這傢夥確實是個人才。
很快,他們一群人來到教學樓三樓,走廊裡已經有不少人了,三三兩兩地站在教室門口聊天。
306的門開著,裡麵已經坐了不少同學。
「後麵後麵。」王大偉在他身後推了一把,壓低聲音說,「坐前麵多不自在,坐後麵想乾嘛乾嘛。」
這話正中李默下懷,他點了點頭,徑直朝最後一排走去。
404宿舍幾個人心照不宣地占據了最後一整排的位置。
王大偉坐在李默旁邊,一坐下就把腿伸直了,整個人往椅背上一靠,二郎腿翹得老高,活像個來視察工作的領導。
孫奕誠和林峰坐在最邊上,兩個人湊在一起,小聲地討論著班裡的女生。
「你看第三排那個,穿粉色T恤的女生,真好看!」孫奕誠用下巴點了點。
林峰順著他指的方向看了一眼,「一般般吧,我更喜歡第五排那個紮丸子頭的。」
「你那個不行,臉太圓了。」
「圓臉怎麼了?圓臉可愛你懂不懂?」
「不敢苟同!」王大偉適時插嘴,「你們看第一排左邊,穿白裙子的那個,這才叫好看,不過和宋鷹比起來還是差點意思。」
「我去,還真是,班花啊!」林峰小聲說。
李默順著他們的目光看過去。
第一排左邊靠窗的位置,坐著一個穿白色連衣裙的女生。
從後麵看隻能看到一個背影,頭髮微卷,髮尾微微內扣,披在肩上。
連衣裙的款式看起來簡單,但腰線收得很高,把身材比例拉得特別好。
李默隻看了一眼,嘴角就微微翹了起來……老王啊老王,原本以為你我同一境界,冇想到也是凡夫俗子。
小宋甩這種檔次八條街好嗎?
「哥幾個,我勸你們不要打她的主意。」
「為什麼??」林峰他們幾個異口同聲。
「因為你們把握不住。」
孫亦誠皺眉問:「什麼意思?」
李默如實分析道:「這個女孩是有點小心機的,她的水很深。」
話說到這兒,就連土豆哥都忍不住湊了過來豎起耳朵聽。
「首先,白色。」李默說:「白色在新生堆裡最紮眼,你們看看教室裡,穿什麼顏色的人最多?」
幾個人掃了一圈,確實大部分人穿的要麼是黑白T恤,要麼是深色的運動裝,偶爾有幾件粉色,黃色的,但白色連衣裙隻有她一個。
「然後你們注意看那條連衣裙的腰線,收得特別高,快到胸下麵了。」
「這種設計叫高腰線,最大的作用是拉長腿部比例,你們從後麵看,會覺得她腿特別長,但其實未必。」
「臥槽。」孫奕誠小聲感嘆了一句,「默哥你連這個都懂?」
「而且她的髮尾特意捲過,不是自然直,連坐的位置都有點講究。」
「第一排靠窗,從後麵看在燈光下有輪廓光,從側麵看有側臉光,看起來就很美。」
宿舍幾個人集體沉默了大概三秒鐘。
林峰用一種近乎崇拜的眼神看著李默:「默哥,你偵查兵啊?」
「多看書,都是從書上學的。」李默笑了笑,把目光從那個女生身上收回來,看向窗外。
他前世見過太多這樣的人了,朋友圈裡的精緻,都是精心計算過的擺拍。
發一張咖啡的照片要試十七個角度,說一句「今天好累」其實是在等別人問「怎麼了」。
這些套路他太熟了,熟到一眼就能看穿。
但看穿歸看穿,他也冇覺得有什麼不好,女孩子愛美,想在第一次班會上給人留下好印象,這本身冇什麼錯。
他隻是覺得有意思,這些十**歲的年輕人,已經開始在這個小社會裡試探著經營自己的形象了。
「默哥說的冇錯,我還是喜歡那個紮丸子頭的,可愛。」
「我喜歡粉色短袖……」
王大偉張了張嘴,想說點什麼,又不知道該說什麼……
媽的!又被他裝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