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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遊記 第 十 一 章

作者:斯威夫特 著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11 21:42:31

作者的危險航程。他到達新荷蘭,計劃在那兒定居。他被一個當地人射傷了。他被葡萄牙人捉住,並帶到他們的船上。船長對他的熱情招待。作者回到英國。

一七一四年(也許是一七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上午九點,我開始了這一次孤注一擲的航行。海上的風很順,一開始我隻是用槳在那裡劃,但想到這樣劃下去人很快會疲勞的,而風向也可能會改變,我就大膽地扯起了小帆。這樣,在海潮的推動下,我以每小時一裡格半的速度向前行駛著(我估計是這個速度)。這中間,我的主人和它的朋友一直站在岸上,幾乎等到我走得完全看不見了才離開。我還時不時地聽到那匹栗色小馬在喊(它一直都很愛我):“赫奴伊·伊拉·尼哈·瑪亞赫·野胡!”(“多保重,溫順的野胡!”)

我的計劃是,如果可能,就找那麼一座無人居住的荒島,我相信依靠自己的勞動還是完全能夠自給自足,我覺得那可比在歐洲最高貴的宮廷裡當首相大臣還要幸福。一想到要回到那個社會中去受“野胡”們的管理我就萬分驚慌,不過,如果我可以如同盼望的那樣過上隱居的生活,我就至少可以享受思想自由,可以心情愉快地想那些無上尊貴的“慧駰”的種種美德,從而不至於再退化到罪惡和腐化墮落的泥潭中去。

讀者也許還記得,我之前提到過我的那些水手如何叛亂,把我關押在船艙裡的事吧。那時一連好幾個星期不知走的是哪條航線,後來他們又把我押上長舢板將我丟到岸上;不知是真是假,水手們還賭咒說他們也不知道我們處在世界的哪個部分。即使如此,我還是偷聽到了他們的一些談話,從中推測他們是在往東南方向行駛,準備航行到馬達加斯加去。因此我確信,我們當時是在好望角以東大約10°的地方,也就是在南緯45°左右一帶。儘管這隻是一種推測,可我還是決定向東行駛,希望能到達新荷蘭的西南岸,或者在新荷蘭的西南能夠找到一個我理想中的無人小島。這時風向正西,到晚上六點鐘的時候,我估計我最起碼向東已經行駛了十八裡格。這時我看到約半裡格外有一座小島,很快我就到了那裡。這個島隻是一整塊岩石,僅有一個暴風雨侵襲而成的小港灣。我把小船停在港內,然後爬上一處岩石,從那裡我非常清楚地看到東麵由南向北延伸著一片陸地。我在小船裡休息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繼續趕路。七個小時之後,我到達了新荷蘭的西南角。這就證實了我長期以來的一個看法:一般的地圖和海圖把這個國家的位置標錯了,圖上的方位最起碼比該國的實際位置往東移了3°。許多年前我曾經就此看法與好友赫爾曼·莫爾先生討論過,還向他講述了其中的理由,不過他卻寧願相信彆的專家的說法。

我在登陸的那個地方冇有看到什麼居民,因為冇有武器,就不敢深入到內地去。我在海灘上找到了一些蚌蛤,由於擔心被當地人發現,冇有生火,就隻好生吃了下去。為了節省自己的口糧,我一連三天都隻吃牡蠣和海蠐。還算走運,我居然還找到了一條溪水,就痛痛快快地喝了個飽,這使我十分暢快。

到了第四天,我壯著膽子往境內走遠了一點,發現在離我不到五百碼的一個高地上,有二三十個當地的土人。他們都赤祼身子一絲不掛,男人、女人和小孩圍坐在一個火堆旁,因為我發現那兒在冒著煙。其中有一人發現了我,就立刻告訴了其餘的人。五個人馬上向我走了過來,留下女人和小孩還圍在火堆邊。我拚命向海邊跑去,跳上船,迅速劃了開去。這些野人看見我逃跑,緊追不捨;我還冇有劃出去多遠,他們就放了一枝箭,深深地射入了我的左膝蓋(我要帶著這個傷疤進墳墓了)。我害怕那箭有毒,把船劃遠一些後(那天風平浪靜),就馬上用嘴吮吸傷口,並儘量把它包紮好。

我一時不知道如何是好,也不敢回到我原先登陸的那個地方去。無奈之下,我隻好向北劃去。儘管隻是微風,但它卻是從西北方迎麵朝我吹來的。正當我四處尋找一個安全的登陸地點的時候,忽然發現正北以東有一艘帆船開過來,並且越來越靠近了。我略有遲疑,拿不定主意該不該等他們。不過對“野胡”一族的厭惡終於占了上風,於是我掉轉船頭,張起帆來同時又劃槳向南駛去,重新回到了早上我出發的那個港灣,因為我寧願把自己的命交給那些野蠻人,也不想和歐洲的“野胡”們在一起生活。我把小船緊靠在海岸邊,自己則躲到那條小溪旁的一塊石頭後麵;我前麵說過,那條小溪的水十分清澈。

那艘船駛到離小溪已不到半裡格了,它放下一條長舢板帶著容器前來取淡水(這地方的水看來很是出名)。但舢板快到岸的時候我才發現它,再另找一個藏身的地方已經來不及了。水手們一上岸就看到了我的小船,他們仔仔細細搜查過以後,就猜想到船主人不可能走遠。四個全副武裝的水手將每一處岩縫和可以藏身的洞穴都搜了個遍,終於在那塊石頭後麵發現我臉朝下在那兒趴著。他們驚訝萬分地打量了一會兒我那又怪又難看的衣服;我穿著皮外衣、木底鞋、毛皮襪,從這身裝束上他們判斷我並不是土人,因為當地人都是赤身露體的。其中的一個水手說著葡萄牙話叫我站起來,又盤問我是什麼人。我懂葡萄牙語,所以就站起身回答說我是一隻悲慘的“野胡”,被“慧駰”放逐到這裡,希望他們能把我放走。他們聽到我用他們的母語回話,又詫異了一番,從我的麵貌上看,他們肯定我是個歐洲人,可他們聽不懂我說的“野胡”和“慧駰”究竟是什麼意思。同時,我說起話來怪裡怪氣的,就像馬嘶一樣,他們忍不住大笑起來。對他們我是既恐懼又憎惡,一直在那兒發抖。我又懇求他們放我走,還一邊慢慢地向我的小船走去。可他們卻抓住我,問我是哪一國人打哪兒來還問了許多彆的問題。我回答說我出生在英國,大約五年前就出來了,那時他們國家和我的祖國是友好邦國。我對他們冇有任何敵意,所以希望他們也不要把我當敵人看待。我隻是一隻不幸的“野胡”,打算尋找一處荒無人煙的地方了此殘生。

當他們開始說話的時候,我覺得我從來都冇有聽過或者見到過如此彆扭的事情,因為在我看來這如同英國的一條狗、一頭母牛或者“慧駰”國的“野胡”在說話那樣荒誕不經。而那些誠實的葡萄牙人對我的奇怪裝束和說話時的怪腔怪調也一樣倍感吃驚,不過腔調雖怪,他們還是聽得很明白的。他們態度非常友好地,說他們的船長肯定會願意免費把我帶到裡斯本的,從那兒我就可以回自己的祖國去了。他們又說,兩名水手要先返回大船去,把這個的情況報告給船長,再聽從他吩咐;同時他們還要強行把我捆綁起來,除非我賭咒發誓絕不逃跑。我心想我最好還是對他們百依百順吧。他們都非常好奇,想聽聽我的經曆,不過我的描述讓他們即不滿意又不相信,於是他們都在那兒瞎猜起來,以為是我的不幸遭遇使我喪失理智了。兩小時之後,運淡水回去的小船帶著船長的命令又回來了,說是要把我帶到大船上去。我跪下來求他們放了我,讓我自由,可是完全冇有用;水手們用繩索將我綁好,扔進了舢板,我被帶到了大船上,接著就被押進了船長室。

船長的名字叫彼得羅·德·孟德斯,待人和藹、殷勤有禮。他讓我介紹一下自己的情況,又問我想吃點什麼、喝點什麼。還說我將受到同他一樣的待遇,以及許許多多彆的客氣話,這真是出乎意料:一隻“野胡”怎麼會如此溫文有禮的呢即使如此,我還是一言不發,惆悵滿懷。再加上他和水手身上的那股氣味,我聞了都快要昏過去了。最後我要求從我自己的小船上拿些東西吃,可他卻吩咐人給我弄來了一隻雞、一些美酒,然後又讓人把我帶到一間非常整潔的艙房去睡覺。我不肯脫衣服,就和衣躺在被褥上。過了半個小時,我想水手們正在吃晚飯,就偷偷地溜了出來,跑到船邊準備跳進海裡泅水逃生;無論如何我是再也不能和“野胡”在一起過了。不幸的是,一名水手攔住了我,他報告了船長,接著我就被他們用鏈子鎖在了艙裡。

晚飯之後,彼得羅先生來到我跟前,問我為何要那樣捨命企圖逃走;他向我保證,他隻是想儘力幫我的忙併無他意;他說得十分真誠,所以我最後也是把他當做一個略有理性的動物看待了。我向他簡單地描述了說我航海的經過,說了我手下的人如何謀反,又如何把我弄到了一個國家的海岸上,以及我在那個國家生活了五年的情形。不過,他卻認為我說的這一切就像是一個夢或者幻想,對此我相當憤慨,因為我已經幾乎忘記怎麼說謊了;說謊這種本領在“野胡”統治的所有國家裡是“野胡”們所特有的,所以他們對彆人說的實話也有所懷疑。我問他,他們國家是否有說瞎話的習慣我對他說,我幾乎已經再不懂他所謂的“虛假”是什麼意思了,即使我在“慧駰”國住上一千年,也絕無可能聽到哪怕最下等的仆人說一個謊,他愛信不信,我不在乎。不過為了報答他的美意,我儘可以原諒他罪惡的天性;他如果有什麼反對的意見要提,我都可以回答,以後他自然會明白事實是怎麼回事。

船長是位聰明人,他好幾次都試圖想在我說的故事中找出點差錯來,不過最後還是慢慢地相信我的話了。何況他自己也坦言,他以前碰到過一位荷蘭船長,說自己曾和五名水手在新荷蘭以南的某個島或是大陸登陸取淡水時,看到過一匹馬趕著幾隻模樣同我描述的“野胡”完全一模一樣的動物;還有其他一些詳細的情況,船長說他都記不清楚了,因為他當初以為那一切都是胡說八道。不過他又接著說,既然我聲明自己絕對忠於事實,我得說話算話,保證絕不再起捨命逃跑的念頭,跟他一起完成這次航行,不然在到裡斯本以前,他將一直把我關押起來。我答應了他的要求,不過同時也向他申明,我寧可吃儘苦頭,也不願意回去同“野胡”們一起生活。

我們一路上尚算順利冇有碰到什麼特彆的事情。為了感謝船長的恩情,我有時也會在他真誠的邀請下陪他坐坐。儘管我想方設法來掩飾自己對人類的反感,可那種情緒還會時不時地爆發出來;船長倒是裝得不介意,也就讓它過去了。不過每天的大部分時間我還是躲在自己的船艙裡不見任何人。船長再三要我把那身可笑的衣服脫下來,還樂意把他自己那套最好的衣服借給我。可無論他如何勸我都不肯接受,因為我不喜歡把“野胡”穿過的任何東西穿到自己的身上。我隻希望他能借我兩件乾淨的襯衫,因為這種衣服他穿過之後總是要洗的,所以不會太讓我不舒服。這兩件襯衫我就每隔一天換一次,並且換下之後自己親自洗。

一七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我們到達了裡斯本。上岸時,船長非要我把他的鬥篷穿上,免得一幫閒人上來圍觀我。他把我帶到他自己家裡,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帶我來到房子後麵最好的一個房間。我求他不要對任何人講起關於“慧駰”的事,因為隻要走漏一點風聲,不但會惹來許多人看我,冇準兒我還會有被異教徒審判所監禁或者被燒死的危險。船長勸說我換身新做的衣服,但我不願讓裁縫給我量尺寸;幸虧彼得羅先生身材跟我相似,那衣服穿起來倒還非常合身。他還給我準備了一些其他的必需品,全都是新的,我把它們晾曬了二十四個小時後才使用。

船長冇有妻子,隻有三個傭人,我們吃飯時卻不要他們在一旁侍候。他的一舉一動都溫和有禮。加上又十分能理解人,我倒真的開始有點願意讓他和我在一起了。我對他也有了極大的好感,我也因此敢從後窗往外張望了。後來慢慢過了一段時間,我搬到了另一間屋子;我從那兒伸腦袋朝大街上望瞭望,但立即嚇得把頭縮了回來。一個星期之後,他誘使我來到門口,我發現恐懼的感覺漸漸淡了,但對人類的厭惡和鄙視之心卻日漸深厚。到了最後,我也敢讓他陪著到街上去走一走,不過我總是用芸香(有時也用菸草)把鼻子捂得緊緊的。

我跟彼得羅先生提到過我家裡的一些情況,所以十天以後他就勸我回家,說為了名譽也為了良心,我都應該回到祖國去跟妻兒們生活在一起。他告訴我,碼頭上有艘英國船馬上就要起航了,我所需要的一切都由他來準備。他說了許多理由,我則逐個辯駁,但這些說來話長,不提也罷。他最後說,找那麼一座我心目中的孤島獨自定居下來根本就不可能的,不過我在自己家裡可以自己做主,想怎麼隱居就怎麼隱居。

我也找不出什麼更好的辦法,終於還是依了他的勸告。十一月二十四日,我乘一艘英國商船離開了裡斯本,也冇有去打聽過船長是誰。彼得羅先生好心地送我上了船,又借給我二十英鎊。他同我親切告彆,分手時還擁抱了我,我隻好儘量忍耐。在最後一段航程中,我和船長、船員完全互不搭話,隻推說自己身體不適,一步也冇出自己的船艙。一七一五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點鐘左右,船在唐斯拋錨。下午三點,我平安回到雷德裡夫我自己的家中。

我的妻子和家人見到我是十分驚喜,因為他們都以為我早就死了。我必須承認,一見到他們我心中卻充滿了仇恨、厭惡和鄙視,特彆是想到我同他們的密切關係,就更是如此了。因為儘管我不幸從“慧駰”國裡被流放出來,強忍著同“野胡”們見麵,同彼得羅·德·孟德斯先生說話,然而在我的記憶裡、腦海中還都時時刻刻一直被那些高尚的“慧駰”們的美德和思想完全占據著,而我想到自己曾和一隻“野胡”交媾過,從而成了幾隻“野胡”的父親,這就叫我感到莫大的羞恥、困惑和恐懼。

我一進家妻子就擁抱我、吻我;多少年冇有碰這種可厭的動物了,因此她這麼一來,我馬上就暈了過去,大約一個小時後才醒過來。現在寫這部書的時候,我回英國已經五年了。第一年當中,我不允許我妻子和孩子到我跟前來,他們身上的氣味讓我無法忍耐,更彆說讓他們同我在一個房間裡吃飯了。直到今天,他們還是不敢碰一碰我的麪包,或者用我的杯子喝水,我也從來不讓他們中的任何一個牽我的手。我花的第一筆錢是買了兩匹小馬,我把它們養在一個漂亮的馬廄裡。除了小馬之外,馬伕就是我最親近寵愛的人了,他在馬廄裡沾染來的那種氣味,我稍稍一聞到就精神百倍。我的馬非常理解我,我每天起碼要同它們說上四個小時。它們從來不必帶轡頭和馬鞍。我同它們相處甚歡,它倆之間也很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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