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場主女兒的描述。作者被帶到一個鎮子上,後來被帶到首都。他的旅途詳情。
我的女主人有個九歲的女兒,以她那樣的年紀來看,既聰明又勤快,做得一手好針線活,打扮起玩具娃娃來也很嫻熟利落。她和母親想方設法佈置好一張娃娃的搖籃,讓我住在裡麵休息。搖籃放在一個衣櫃的小抽屜裡,由於擔心老鼠,她們又把抽屜擱在一張吊板上。我和這一家人待在一起的時候,它便一直是我的床鋪。之後我開始學習他們的語言,他們也慢慢懂得了我的需要,這床才日漸被弄得舒適起來。小姑娘十分心靈手巧,我隻當著她的麵脫過一兩次衣服,她就為我穿衣脫衣了,不過如果是她放手讓我自己動手穿衣,我就從來不去麻煩她。她給我做了七件襯衫和一些內衣褲,用的無不是所能找到的最纖細柔軟的布,實際上這些布比粗麻布還要粗糙;她還經常給我洗衣服。同時她也教我學習語言,隻要我指著什麼,她就告訴我在她的本國語中那叫什麼,所以,冇過幾天,凡是我想要的東西我都可以叫出名字來。她性情溫柔,身高最多四十英尺,個頭在她這個年齡是比較嬌小的。她為我取了個名字叫“格裡爾德瑞格”,全家人都這樣叫我,後來,全國的人也都這麼稱呼我。這個詞和拉丁語中的“nan—unculus”,意大利語中的“homunceletino”,以及英語中的“mani—kin”(矮子,侏儒)含意一樣。幸好有她的幫助,我才得以在那個國家生存下來。在那兒,我們形影不離,我稱她是我的“格盧姆達克立奇”,意思是小保姆。倘若在這兒我不是誠心誠意地提及她對我的關愛的話,那我真是太忘恩負義,寡廉鮮恥了。我真的希望有能力回饋她對我的恩情,而不是像我有充分的理由所擔心的那樣,讓她不幸因為我而無辜地蒙受恥辱。
鄰居們這會兒已得知並且漸漸傳開了這件事,說我的主人在莊稼地裡發現了一隻怪獸,有“斯普拉克納克”那麼大,不過樣子卻跟人非常相像;它能模仿人的舉止,似乎還會說一些它自己的語言,並且已經學會了幾句當地的語言;它靠雙腿直立著,性情謙和柔順,服從命令;它長著世界上最纖細的四肢,膚色比貴族家裡的三歲女孩還要白淨。有位附近的農民是我主人的朋友,他特意前來拜訪,想一探究竟。我主人馬上把我拿出來放到桌上。遵照主人的吩咐,我在桌上四處走動,並抽出佩掛的短劍,然後又把它放回劍鞘;我衝客人鞠了個躬,隨後用他們的語言向他問好,歡迎他的到來,這一切都是我的小保姆教導我的。這個農民由於視力不佳,便戴上眼鏡想把我看得更仔細點,這時,他的眼睛看上去如同兩個透過玻璃窗照進房間來的滿月,我忍不住大笑起來。這家人弄明白了我發笑的原因之後,也同我一起樂開了懷。不料想,呆頭呆腦的老頭卻對此勃然大怒。就我的痛苦遭遇來說,說他鑽到錢眼裡去了真是絲毫也冇有冤枉他,因為他給我的主人出了個餿主意,讓主人在鄰鎮趕集的日子裡帶我去那兒展覽展覽。那個鎮子在二十二英裡路開外的地方,騎馬半個小時就到了。我看到主人和他的朋友在一塊竊竊私語了老半天,不時地還指指我,就推想他們可能在打著什麼壞主意。我心裡忐忑不安起來,自以為偷聽到而且理解了他們講的一些話。次日早晨,我的小保姆格盧姆達克立奇便把整個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給我聽,這都是她聰明地從她母親嘴裡套出來的。可憐的小姑娘把我抱在懷裡,又羞愧又傷心地哭泣起來。她惟恐有什麼不幸的事會落到我頭上,冇準兒那些粗魯的鄉親會把我捏死,或是擰斷我的胳膊和腿。她已經瞭解到我性情羞怯,自尊心又強,若是為了賺錢而把我拿到最卑賤的人們麵前公開亮相、展覽的話,我會以此為奇恥大辱的。她說,她的父母本已承諾“格裡爾德瑞格”是屬於她的,然而現在發現,他們又跟以往一樣要欺騙她了。以前他們哄她說要給她一隻羊,可是一旦羊羔長肥,他們就把羊賣給了一個屠夫。就我個人來說,反倒不像我的小保姆那樣憂愁。我一直有一種揮之不去的強烈願望,那就是,總有一天我會恢複自由的。至於被人當成怪物到處演示這樣一件不體麵的事,我認為自己隻不過是這個國家的一個過客而已,隻要我回到英國,遇到的這種處境決不會被人反編譯為自取其辱的事,即使大不列顛國王自己,若處在我這樣的情形中,也一定會同樣地身不由己。
我的主人接納了他朋友的建議,到了下一個趕集的日子,他就將我裝入一個箱子,帶到附近的集市上去,一起去的還有他的小女兒——我的保姆,她就坐在他身後的馬鞍上。那箱子四周全被封得嚴嚴實實,隻留一扇供我進出的小門和幾個便於空氣流通的鑽孔。小姑娘非常心細,她把自己的玩具娃娃床上蓋的被子都鋪在箱子裡,好讓我可以躺在那上頭。不過,儘管路途隻有半個鐘頭那麼遠,這番行程幾乎令我骨頭散架。因為那匹馬每邁出一步就大概有四十英尺,它還顛得又高,弄得箱子劇烈地晃動,如同艱難行進在暴風雨中上下起伏的船隻,隻不過箱子的起伏更為頻繁猛烈罷了。我們的路程好像比從倫敦到聖奧爾本還要遠一點。主人在一家他時常光顧的小旅館前下了馬,他先與旅館老闆談論了一陣,稍做準備,又雇用了一名“格魯爾楚德”,就是鎮上的聯絡員,去通知全鎮,請大家到綠鷹旅館來欣賞一頭奇異的動物;它比“斯普拉克納克”更小(斯普拉克納克是該國一種體形俊俏的動物,約六英尺長),不過全身上下處處都像人,能說好幾句話,還會表演上百種好玩的把戲。
他們把我放到這個旅館最大的房間裡的一張桌子上,這大房間幾乎有三百平方英尺。我的小保姆站在一隻緊挨著桌子的矮凳上,以便照料我,同時也可以指揮我表演。為了避免屋內的人群太擁擠,主人每次僅限三十個人蔘觀。我照著小姑孃的命令在桌上來回走動,她要是問我一些我能夠聽懂的問題,我便儘可能大聲回答。我好幾次轉向觀眾,恭敬地向他們致意,還說著“歡迎你們”還有其他幾句我已經學會的話。格盧姆達克立奇給了我一枚頂針權當做酒杯,我舉起這盛滿酒的頂針杯子,為大家的健康乾杯。接著又拔出短劍,學著英國擊劍手的樣子比劃了一陣。我的小保姆拿給我一節麥稈,我把它當槍耍了一通,這一手我年輕時就常練著玩兒。那天我一共表演了十二場,還常常被迫一再表演相同的愚蠢可笑的動作,直到我累得上氣不接下氣,真是痛苦難言。那些看過我表演的人都紛紛誇讚,弄得大家幾乎要擠破門來參觀了。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除了我的小保姆以外,主人嚴禁任何人來碰我,而且,為了安全起見,在我的表演桌的四周遠遠地擺上一圈長條凳,這樣一來冇人可能夠得著我。不過,有個調皮的小男孩曾瞄準我的頭扔過來一個榛子,幾乎擊中我,否則,那來勢凶猛的榛子一定會打得我腦袋開花,因為那顆榛子差不多有一個小南瓜那麼大。不過我很高興地看到那個小淘氣包被狠揍了一頓,然後趕出門外。
我的主人當衆宣佈,下一個趕集日他會再次帶我來表演。同時,他給我準備了一輛更加舒適方便的車子,他這樣做是相當明智的。第一次的旅途已讓我疲憊不堪,再加上連續八個鐘頭不停歇地表演,我的雙腿都快站不住,話也說不出來了。至少過了三天我才恢複了體力,打那以後,我在家也無法安寧了,因為方圓百裡之內的鄉紳聽到我的情況之後,都紛紛湧到我主人的家裡來看稀奇。加上他們的妻子兒女,他們每家人都不會少於三十人(這個國家人口眾多),所以,每當主人讓我在家表演時,即使觀眾隻有一家人,他也要按滿場來收費。如此一來,儘管我冇有被帶到鎮上去,但開始的一段時間,我差不多天天都得不到什麼休息(星期三例外,因為這天是他們的安息日)。
主人發現我能為他賺大錢,便決定把我帶到全國各大城市裡去。因此,他準備好長途旅行所必需的一切物品,安排好家中事務以後,便告彆妻子,於一七0三年八月十七日,也就是我來到這個地方之後的兩個月,帶著我們,起程前往首都。首都靠近這個帝國的中部,離主人家大概有三千英裡。我主人讓他女兒格盧姆達克立奇騎馬隨後,她則把裝著我的箱子係在她的腰上並擱放在雙膝之間。這小姑娘已在箱子四周襯上了一層她能找到的最柔軟的布,布的下麵也墊得厚厚的,又在箱子裡安放了一張她的玩具娃娃用的床,還給我準備了內衣褲以及其他的一些日用品,總而言之,她儘量讓每方麵都讓我感覺方便舒適。我們除了一個男仆帶著行李騎馬跟在我們後頭,冇有其他的人隨行。
我的主人計劃讓我在沿途各城鎮做些表演,有時,如果能招攬到生意,也會離開大路走上五十或一百英裡,到鄉鎮或者大戶人家家中去表演。我們行程度慢,一天下來走不到一百五六十英裡,因為格盧姆達克立奇有意要關照我,就抱怨說馬顛得太厲害。她總是照我的意願把我從箱子裡拿出來,讓我呼吸呼吸空氣,看看沿途的風景,隻是她總是將一根好像兒童學走路時用的牽引帶緊緊地拽住我。沿途我們經過五六條比尼羅河、恒河還要更寬更深的河流,類似倫敦橋下泰晤士河那樣的小溪簡直從未出現。我們在路上一共走了十個星期,不但到許多村莊和私人家庭表演,我還在十八個大城鎮裡被展出過。
十月二十六日,我們抵達首都,在他們的語言中,首都被稱為“羅布魯格拉德”,意為“宇宙的驕傲”。我主人在皇宮附近的一條主乾道上找了個住處,又照例貼出廣告,對我的形態和技巧作了具體的描述。他租下一間三四百英尺寬的大房子,準備了一張直徑六英尺的圓桌,作為我表演的場地。他又在距離桌沿三英尺的桌麵上圍了一圈三英尺高的木柵欄,好讓我不致跌下桌去。我一天演出十場,所有的人看了都嘖嘖稱奇,十分滿意。我現在能說一口還算流利的本地話,不管他們對我說什麼,我都能夠全部明白。不僅如此,我還學會了他們的字母,有時也能勉強解釋出個彆句子的意思,這都是由於無論待在家中,還是在旅途的空閒時間裡,格盧姆達克立奇一直都在教我。她口袋裡放著一本和《桑鬆地圖冊》大小差不多的小書,那是一本專門給小朋友看的普及讀物,書中大略地介紹了他們的宗教。她就是用這本書來教我認字識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