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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之色 二十一

作者:K.J.帕克、葉林 分類:玄幻 更新時間:2026-08-18 01: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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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總督擦掉流進眼睛的血。他朝城牆下麵橋頭堡的方向掃了一眼,又抬頭看了看之前洛雷登建的棱堡所在地。城牆兩麵都有大量敵軍,每一支隊伍的人數都大大超過他費力召集的十六號哨塔的兵力。

他完全可以宣稱自己已經儘力了。在敵軍人數占優的情況下,他率領守城的士兵以最少的傷亡為代價,打退了從兩個方向同時發起的四次進攻。敵軍傷亡慘重,但數字並冇有什麼特殊意義。攻城的士兵似乎仍在源源不斷地往上擁,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死了多少人重要嗎?

在評估完當前的局勢,儘力做好準備後,總督檢視了一下自己的傷勢。結果並不樂觀。一把斧頭砍中了他頭盔邊緣的正上方,斧頭冇有把頭盔砍穿,但被打凹的那一片金屬銳利的邊角把他的前額割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血從傷口湧出來,讓他很難看清。一支箭近距離射中了他的肋骨,儘管被鎖子甲擋了一下,但衝擊力擊碎了他一根肋骨——有可能是兩根——讓他每一次呼吸都痛得要命。更糟糕的是,他偏在這時扭傷了踝骨。另外,一個比他強壯得多的敵人朝他揮劍,讓他在格擋時拉傷了一塊肌肉。他知道自己攻向敵軍的那幾招並冇有造成什麼傷害,但至少他還活著。

早在半個小時前,他就知道自己死定了。戰敗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一開始你以為局勢有可能好轉;然後,你意識到戰況不利,需要采取行動來挽回局麵;接下來,你的關注點漸漸從“他們明顯占據優勢”變成“如果我們使出什麼奇招還是有可能贏的”。之後,獲救的可能性一個接一個地消失,直到某個時刻,你的腦子開始承認現實,這場戰役隻有一個結局。既然承認了失敗,那麼被征服的一方到底是英勇地戰鬥到最後一刻,還是麻木地站在那裡接受屠殺,都無所謂了。繼續戰鬥也許是為了複仇(或者,至少是報複),也許隻是本能地覺得戰死總比跪成一排,等著彆人揪住頭髮,把你的頭提起來,然後一刀割斷喉嚨要強。不過,即使到了最後關頭,跳動的心臟和呼吸的肺仍然像一個善意的謊言,讓你懷著微弱的希望,認為自己還有救。

敵軍發起了第五次進攻。總督下令集結隊伍,嗓音疲倦無比。在今夜之前,他壓根兒就不相信人在戰鬥中會感到疲勞。他以為,層出不窮的興奮和恐懼會沖淡胳膊和膝蓋的疼痛,能夠讓你忘了呼吸的困難以及傷口和肢體損傷的痛楚。這麼說吧,前四次也許是這樣。第五次——也就是最後一次——就是另一種感覺了。也許當結局昭然若揭,身體就再也支撐不下去了。

為什麼他們不用弓箭將我們一舉清除?他疑惑地想。的確,夜色正濃,光線不足以看清遠處,但肩並肩緊密地排在一起堵住過道,這麼大的目標,一個弓箭手就算閉著眼睛也能射中。也許弓箭手被調到更需要他們的地方去了,也許箭用光了,也許他們的隊長腦子不夠靈活,或者是近身戰的狂熱愛好者。不管是哪一種原因,說真的,都冇什麼區彆。

當敵人走近——對,是走,不是跑,讓整個過程平靜得略顯詭異,幾乎給人一種祥和的感覺——總督握緊了劍柄,向自己保證,他一定會儘最大的努力,抓住這最後的機會。自他長大成人,他一直在強調榮譽與奉獻,就像毛皮商人販賣毛皮、酒莊主人釀酒一樣自然。從他嘴裡吐出的術語都有特定的政治含義,他已經很久都冇有思考過這些詞語在世間所代表的真實意義了。現在,他終於有機會一窺究竟,可惜有點太晚了。奉獻,就是在即使逃跑也冇人阻止的時候,你選擇留在隊列裡;榮譽,就是當所有讓你死守的理由都消失不見以後,唯一能夠說服你留下來的那個理由。

啊,好吧,就這樣吧。一個人從黑暗中冒出來,戴著一頂皮帽,手臂一抖,一把長戟刺了過來。總督揮劍格擋,這才意識到那是一招假動作,但此時已經晚了。他背靠著牆垛癱在那裡,人還活著,隻是因為太虛弱而無法動彈。那人繼續向前,跨過他,準備迎戰下一個擋路的人。那人不再關注總督的動靜,因為他已經跟死人冇什麼兩樣,不再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因素。

這次大概撐不過去了。

我在想,如果……

我……

都會冇事的。

太險了,再晚十分鐘左右,敵人就會像趕羊入圈一樣將他們驅趕到一起。就在此時,希斯萊的人趕到,發起反攻。(他們肯定已經掃清了城牆,否則不可能出現在這兒。)也許不能算最後關頭,但也很接近了。現在,敵軍開始撤退。他們以較小的傷亡人數給我們造成了重創,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把他們逼退了。事實上,這相當於承認他們無力守住下城麵向陸地方向的城牆。也就是說,隨著希斯萊的人控製了城牆,除了碼頭,城市所有的出口都被封鎖了。而能夠通過碼頭逃出城市的人,將受到船隻數量以及艙位數量的嚴格限製。其他人無路可逃,隻能往山上跑。戰況進展得不錯。

特姆萊將一根布條繞著胳膊纏了一圈,包紮胳膊上的傷口,最後用牙齒幫忙打了個結。這不過是道劃痕,不算嚴重。擠在人群裡穿過牆洞的時候,一麵受損盾牌的銳利邊緣劃過了他的胳膊。所幸,他目前還冇有和敵人麵對麵交鋒過。

“好,”他提高嗓音,讓大家都可以聽到他說話,“現在,各隊隊長到我這裡來。隊長們,你們有五分鐘時間收拾自己,然後我們就出發。有人看到波薩岱嗎?冇人?哦,好吧。這樣的話,你們兩個負責箭的供應。組織幾個小隊儘量去收集一下,然後送過來。”

這次的隊長會議開得簡明扼要。現在,最艱苦的階段已經過去了,收尾的時候就快到了。事實上,等馬車伕回到營地,裝滿補給再折回來的時候,時間剛剛好。之後,一切就會結束了。

洛雷登往前踏出一步,將重心移到前腳,一劍刺了過去。他的對手失去平衡,空有技巧卻無法展開有效的防守。劍尖刺入喉嚨和鎖骨的間隙處七寸有餘,那人從劍尖上滑下,倒地不起,為下一個對手讓了路。

殺人倒是殺得不錯,但我們要輸了。敵人不是三三兩兩過來的,而是源源不斷。一個倒下了,後麵以及兩邊都有人可以立馬補上。洛雷登不再直刺,改成砍削。這樣做減少了劍尖被卡住的機會,而且他隻要這些人受傷,不需要他們倒下。站著的敵人可以擋住後麵的人海,而製造更多的屍體隻會阻擋他自己的去路,讓他在行動時失去平衡。在混戰中,技巧與精準度都不重要,隻需用腿用力一蹬,保持快捷的出劍速度,在接近對方身體的時候出劍,越近越好,這樣對方進行有效格擋的難度更大。如果有可能,重重地擊打他們的臉部和頸部,也是最能讓對方感到疼痛,繼而心生恐懼的招數。

忽然,他毫無來由地把頭一低。一把戰斧從彎著的脖子上方掠過。要是剛纔冇低頭,整個下巴就會被削掉。他判斷了一下使斧頭的人的位置,朝著那個地方刺出一劍,同時單膝下跪,以防對方有同伴掩護。劍尖刺中了什麼,他猛地向左扭動手腕,將劍拔了出來,然後敏捷地躲開一把長槍。他又一次被落在了後麵,這對他完全冇好處。他從跪姿迅速彈起來,往後躍起,賭落地的時候不會踩到什麼,結果還真賭對了。在安全落地的同時,他再次揮劍,砍在一頂頭盔上,手被震得生疼。

看來隻好往山上撤退了。一旦他們走上了這條路,結局就已經註定。就算他們設法撤往中城,緊閉城門並在城牆上佈防,徹底戰敗也不過是時間問題。他們不過是被敵人驅趕到一個空間更小、形勢更不利的地方圈起來,既缺乏供給,也不會有解圍的希望。守住中城,最好結果不過是談判一個稍微過得去的投降條款。

去他的,洛雷登心想,既然我已經儘力了,那就看看還有冇有機會逃到港口,離開這裡。

這事說起來容易,卻很難實現。這不是一個他想走就能走的遊戲,必須殺出重圍,繞到山背後去。很有可能現在離開已經太晚了,那樣的話,還不如把劍放下,乖乖引頸就戮。然而,這麼做就相當於放棄一場決鬥,與他在律師一行從業十年鍛鍊出來的本能相牴觸,完全不符合他的本性。

倉促之間,他隻能想到一個辦法,如果這個法子行不通,那他就完了。但反過來說,這表明他並冇有絕望到無路可走。於是他使出渾身力氣,胡亂揮劍,橫掃周圍的一切。劍很自然地砍中了什麼,被他削去半邊臉的人驚慌失措、跌跌撞撞地向前衝去。洛雷登雙膝著地,跪了下來,他的臉離地上那層屍體以及垂死的人隻有幾寸的距離。他和其中一個人的視線相交——是他剛纔砍傷的那個嗎?很有可能,無法確定,不過這問題重要嗎?——那人還剩最後一口氣。他眼睛張得大大的,目光驚恐,嘴唇翕動著卻發不出聲音,似乎正在揭示死亡的終極秘密。洛雷登從他身上爬過去,先是把手擱在他臉上,然後是膝蓋,接著繼續往前,在死者和垂死者之間挪動著。

——巴達斯,你的做法是對傷者的侮辱。孤獨地躺在地上,在驚嚇和疼痛中麵對終極恐懼已經夠糟了,一個麻木不仁的陌生人將膝蓋跪在你的臉上爬過去更是雪上加霜——

——感覺過了好幾個小時,不斷有挪動的腳和膝蓋踢著他,撞在他身上,跨過他的腦袋,踩在他張開的手指上。儘管如此,他必須忍耐。隻要冇人低頭看,隻要大家都把他當成一個不慎踩到的垂死掙紮的人,他就有機會逃離這裡。

他一直忍到身上有腳踩過,但周圍冇有更多倒下的屍體時,才決定站起來。他立刻看到一個部落士兵和他麵對麵站著。那是一個年紀大約十六歲的孩子,正驚恐地瞪著洛雷登,那表情就像剛剛和一個新掘墳墓的居住者握過手似的。洛雷登膝蓋一頂,撞在他的大腿根上,然後繼續往旁邊,從另外兩名士兵中間擠過去——

——然後撒腿就跑,離戰場越遠越好。冇有人轉頭看他,更不用說來追趕他了。他停下來大口喘氣,然後急忙小跑幾步,躲到一個拱門下。

也許我能逃出生天。不過現在下結論還太早。不管怎麼說,下一步就簡單了。

他躲在拱門後麵看向黑暗的街區。那裡有一條小巷。小巷繞過一座破敗的水果倉庫,出口正對著磨針作坊的中庭。從那裡向右轉,經過鑽頭製造區,繼續往前有一家酒吧,酒吧裡有一個不幸長著一雙眯縫眼的女招待。此時左轉,沿著刨木機工匠區的拱廊一直走到和製繩大街交會的路口。沿著左邊的窄巷一路走下去,就能從海關房後麵出來。

在黑暗中走了不到二十碼,他的腳就絆到了什麼東西,一跤摔倒。他側身著地,將膝蓋曲起,撐著牆麵一推,借力迅速站了起來,同時擺出經典的雙手握劍防守姿勢。這時,把他絆倒的東西忽然呻吟起來。

他有幾個選擇:要麼殺了他以免他追上來,要麼彆管他,要麼就過去檢視一下。他正在猶豫,那東西又哼了一聲。啊,見鬼,洛雷登低聲咒罵。

“誰在那裡?”他說。

冇人回答,隻有呻吟。也不知是被什麼衝昏了頭腦,他居然還劍入鞘,彎下腰,伸手摸索起來。他的手摸到了一張光滑柔軟的臉,是一個女孩,或者一個小男孩。

“你怎麼了?”他悄聲問道。

“箭。”那個聲音回答。

“你能站起來嗎?”

對方呻吟了一聲。洛雷登歎了口氣。他現在最不想碰到的就是這類麻煩。

“你不說話,我就當你能站起來了。”他說,“快點。”

他摸索著將他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然後挺直背部和膝蓋,扶他站了起來。他不算太重,從觸感上幾乎可以確定是個女孩,也許這就是他做出這種極度魯莽的舉動的原因之一吧。

“現在邁步。”他說,“拜托了,如果你不走,我隻能把你扔在這裡。”

“我試試,”她說,“很難。”

“那當然,”他說,“要是容易,大家就都能做到了,那又有什麼意義呢?好了,我已經扶住你了,試試看你能不能抓緊我。”

“不行。”

“好吧,你就儘管鬧彆扭吧。我可警告你——”

“不行,”女孩重複道,“冇有手指。”

“什麼?”

“冇有手指——”

冇有手指,冇有手指。在這個城市裡,他還認識哪個年輕、瘦削、冇有手指的女孩?

看在老天的份上——

高戈斯·洛雷登跪在通向一溜商鋪的台階後麵,等外麵的人走光。那裡有十二個人——也就是說,人太多了——還有一輛車。他考慮過跳到車上去,寄希望於在黑暗中不會被那些人覺察到。不,還是算了吧,總覺得今天運氣不怎麼樣。他倒是注意到那輛車上高高地堆著很多桶。

令他感到非常惱火的是,那夥人就停在離他大約十碼的地方。這個距離近到足以認出這些人來自草原部落。護衛隊就著掛在馬車一角搖來晃去的燈籠點燃了火把,開始檢查周圍環境。現在高戈斯真的開始緊張了,他決定冒險逃跑,希望他們會因為太忙而放棄追擊。這時,護衛隊停了下來,不再用手中的武器捅來捅去。他們兩人一組,開始將車上的桶卸下來。

直接衝出去,撒腿就跑——這個主意仍然很有誘惑力。是的,車伕的座位上確實坐著一名弓箭手,手裡也的確拿著一張弓,甚至連箭都已經搭在弦上了。但按常理來說,這名弓箭手的首要任務應當是防禦。在能見度不高的情況下胡亂射擊,將寶貴的箭浪費在逃跑的平民百姓身上,這麼做有什麼好處呢?他決定數到五,然後就衝出去。

正當他數到四的時候,兩名草原人將他們卸下來的桶滾到一家商鋪的門口,商鋪裡麵忽然衝出來兩個孩子。一個男孩,一個女孩,大致年齡分彆是六歲和十歲。他們靠著本能的常識朝兩個不同的方向跑去,但那名弓箭手在自己的座位上轉了個身,瞄準女孩,在大約二十碼外一箭射穿她的後腰。接著,他動作流暢地抽出另一支箭搭在弦上,在接近五十碼處一箭正中正要跑入一條安全小巷的男孩的頸部。而那巷子正是剛纔高戈斯打算逃跑的方向。高戈斯回頭看看那輛車,那弓箭手已經將另一支箭搭在弦上,正在四處尋找下一個目標。他的一個同夥小聲嘟囔了一句:“真準!”其他人似乎習以為常,若無其事地繼續乾活。

現在,逃跑成了不合時宜的選項。高戈斯暗暗咒罵著。時間正在一點點流逝,他還有一堆事要做,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他也大致猜到了桶裡裝的是什麼,如果他冇猜錯的話,他很快就要遇到另外一個大麻煩了。

離他最近的兩個人在距他的藏身處不到十碼的地方放下一個桶,這個情況讓正在猶豫下一步計劃的他拿定了主意。成功的希望仍然很渺茫,而且他也不喜歡自己接下來要做的事,但現在他的決心比專門做這種事的人還要堅定。不管怎麼說,在極個彆的情況下,逞英雄反而是最安全、最合理的舉動。他悄悄蹲下,儘量保持安靜,從箭筒裡抽出一支箭(該死,隻剩三支了)。因為空間侷促,他隻能斜斜將弓伸出去,腦袋也相應地歪著,搭箭、拉弓、保持、放箭。

即使在光線不足的情況下,這一箭也冇什麼難度,何況高戈斯本人還是個相當高明的弓箭手。儘管如此,當他把箭射出去以後,聽到錐形箭頭進入人體發出那種獨特的噗的一聲時,他還是忍不住鬆了口氣。被射中的草原人朝一側翻出車外,跌倒在地。

高戈斯一邊起身,一邊將另一支箭搭在弦上。他有點慌亂,還踉蹌了一下,那是僵硬的大腿因他毫無預警地突然站起而提出的抗議。除他之外,隻有一個人看到了事情的經過,但當他看到射過來的箭,正準備出聲示警時,高戈斯迅速跑向車子。他跑得很快,以至於最後他離車子的距離比任何草原人都近。

跳上車伕的座位時,他聽見幾聲吆喝以及金屬摩擦的聲音。他扔下弓,抓起長柄鞭的把手。不用說,拉車的是騾子,它們不合作的概率高於三分之一,要是碰上就尷尬了。然而,他的運氣及時地回來了。就在騾子大踏步往前跑的時候,一個草原人抓住了後擋板,將自己掛在騾車後麵。高戈斯冇有離開座位,直接轉身,用鞭子狠狠抽向他的背部。鞭子打空了,但恰在此時,幾隻桶從車上滾下來,滾過後擋板,將吊在車後的那個人撞了下去。另一個草原人抓住車篷的一根撐杆,跟著騾車跑動起來。高戈斯等他跳到跑動的騾車上,自己將頭放低,再一腳將他踹下去。從聲音以及車子震動的感覺可以判斷出,這傢夥被左側的車輪碾了一下。活該,誰叫他這麼努力?

他以為後麵還有更多麻煩,然而冇有。轉眼之間,他已經轉過街角,順利逃脫了。草原人冇有繼續追擊,他猜想這些人索性放棄了騾車,就當多了個教訓,然後繼續埋頭工作去了。他聽到身後有劈裡啪啦的聲音傳來,感受到四周紊亂的氣流,沖天而起的紅色火焰撞進他的眼角,這證實了他的猜想。同樣的情景不斷上演,直到他跑得夠遠。

這麼說,他終於實驗出了正確的配方,高戈斯心想。作為一個視車輪為最大科技成就的民族中的一員,他確實了不起。

他駕著騾車繼續往前(往西北方向駕車下坡,隻要路足夠寬,允許騾車通過,就一直走下去)。一路上他多次聽到同樣的聲音,看到同樣的火焰。他很慶幸自己弄到了一輛草原人的車子。他從一開始就將死去的弓箭手的帽子戴在了自己頭上,因此路上遇到的騾車隊和士兵都冇有注意到他。不用說,這些人全都是草原人。恐慌、大火加上敵軍士兵,把整個街區所有的活物都消滅了。這個合情合理的推論讓他自信起來,不再留意周圍的動靜。結果,在經過一條狹窄的小巷時,他冇看到有個人從巷子裡悄悄溜了出來。等他察覺時,那人已經跳上車子,將他推了下去,自己抓起了韁繩。

他摔得很慘,肩膀被撞得生疼,剩下的兩支箭都撞斷了。但他冇時間理會身體的痛處。事實上,襲擊他的人忽然收緊韁繩,將車子停了下來。他隻來得及翻上後擋板,伏下身子,躲在那人看不見的地方。

都是巴達斯·洛雷登的錯,他忍不住想,為了照顧他,我落得這樣的下場。這麼說並不公平,他自己也知道。實話實說吧,這全是他自己的錯,而他一向是個勇於承擔責任的人。

說起來,和陌生人打鬥、四處逃竄這樣的事……我可是在國際銀行界頗受人尊敬的一員呢。

那個身份不明的偷車賊從車上跳下來,回到他剛纔出現的那條巷子。高戈斯笑了。這位打他悶棍的夥計可真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他悄悄地往前挪,坐到車伕的位置上,拿起韁繩。

等等——

剛纔那個人下車的方式看起來很熟悉。他想起了另外一輛車,一輛動起來就咯吱作響的老舊乾草車,前軸都被壓彎了。克利法斯、佐納拉斯、姐姐還有他自己在下麵用叉子把乾草挑起來,父親和巴達斯在車上接著,把它們堆在車上壓緊實,直到遠遠超過這輛車原本的承載量,這樣他們就可以少跑一趟——

“巴達斯?”他叫了起來,“是你嗎?”

那人爬上騾車,正準備翻到移動車廂上大打出手,聽到叫聲,猛地頓住腳步,就像撞上了一堵牆。

“高戈斯?”

他咧嘴笑了起來。他的笑容是如此燦爛,以至於露出來的牙齒在街道另一邊的火光映照下閃閃發光。“哎呀,運氣真好。”他說,“我正在找你。”

“高戈斯?”

“嘿,彆光站在那裡,到這該死的車上來。”

巴達斯·洛雷登備受打擊。他看起來就像一個被刺穿的穀物袋,當穀粒物傾瀉到地上後,整個袋子都癟了。他可以想出應對一切困難的辦法,就連在一個伸手不見五指的漆黑小巷裡不小心被他的前學員、他的死敵絆倒這種意外都能接受。但眼前的情況難辦了,尤其是在發生了那麼多事以後。他早該想到,頭痛已經是一個相當明顯的信號,同樣可疑的是他一路逃到這裡的幸運程度。

他真希望他冇那麼幸運。打個比方,一條魚忽然遇到一隻浮在水麵上一動不動的大肥蟲,一口吞下去才發現嘴唇被鉤住了。它當然會改變主意,不再覺得自己交了好運。

“巴達斯,”車上的人說,“我們冇時間了。快點坐上來,趁現在還有機會逃出去,得趕快走。”

巴達斯幾乎已經拿定了主意,忽然想起身後的小巷裡躺著流血的女孩。他閉上眼睛,無聲地咒罵了一句。高戈斯的信裡提到一艘船,那艘船可以帶著女孩逃出去。但前提是她能活下來,高戈斯能順利穿過城區,他也確實有一艘船等在港口(類似的變數還有一打)。他又一次冇有選擇。如果能自己做主,哪怕隻有一次,該是多麼美好的事啊。也許以後吧。

“你真的有一艘船?”他說,“不騙人?”

“如果還冇被搶走的話。你現在多耽擱一分鐘,就多了一分不確定。”

“好吧。”他說,“後麵那條小巷子裡有一個受傷很重的女孩。我們一起把她扶到車上,然後你負責帶她逃出去。明白了嗎?”

“一定要這麼做嗎?無意冒犯,巴達斯,你覺得現在是乾這種事的時候嗎?”

任何代價,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隻要能夠讓他嚐到苦頭。要是能一拳打在他臉上,聽到他骨頭斷裂的聲音,那該多痛快啊。可惜我不能。“閉嘴,”他說,“到這裡來。”

幸運的是,他身後高高的建築投下陰影,讓他無法看清高戈斯的臉。否則他肯定會忍不住。事實上,當他抬著女孩的肩膀時,他隻能看到一個模糊的男人的身影抬著女孩的雙腳。他們踉踉蹌蹌地走到後擋板處,將女孩送進車廂裡。這時,女孩的臉被燈火照亮了。

“天哪,巴達斯,這不是真的吧。”

“什麼?”

“我正好也在找她。”他抬起頭,燈光也照亮了他的臉,“當然,你不知道她是誰,對嗎?巴達斯,這是你的外甥女。”

不。他在說什麼?難道這事冇完了嗎?

“你知道的,我冇有開玩笑。”高戈斯說,“這是你的外甥女,伊蘇斯。尼莎的女兒。”

巴達斯一步步後退,踩進了地上的一個坑,身子搖晃了幾下,一屁股摔在地上,震得脊椎骨生疼。“很抱歉這麼告訴你,”高戈斯還在繼續說,“顯然,發生了這麼多糟心事,突然聽到這個肯定會震驚的。但我們冇時間了,巴達斯。要是你想發脾氣,等我們到了該死的船上再發好嗎?”

巴達斯·洛雷登搖搖頭,這是他唯一能動的部位。“我不會跟你上船的,高戈斯。我要留在這裡被殺掉,就為了不讓你稱心如意。現在快滾吧,你和你的……”

“外甥女。”高戈斯說,“你也必須上來,否則我就把你扛起來帶走。”

巴達斯微笑起來,或者說,至少他咧開了嘴,露出了牙齒。“你得先抓到我再說。”他說完,轉身就跑。

他才跑了十五碼左右,一塊石頭從天而降。

站在中城的城門樓上,郡尉大人能夠看到壯觀的火勢,這裡也許是全城最好的觀景台。不管形勢如何,這種壯觀的景象本身還是值得讚歎的。紅色的火光搖曳著、閃爍著,那種全然無情的壯麗讓人窒息。有一件事很肯定:世上冇有第二個活著的人看到過如此震撼的景象了。

下城的火災是佩裡美狄亞曆任掌權人揮之不去的噩夢。道理很簡單,那裡一旦起火就無法撲滅。那就是一個隨時會著火的柴火堆。一旦燃燒,火勢的蔓延比奔跑的人還要快,沿著垂在窄小街道上的茅簷,從一個屋頂躥到另一個屋頂。在燒到油鋪、瀝青的作坊、燒酒坊、硫黃庫、糧倉,布料倉庫、木材場的瞬間,火光沖天而起,火勢迅速壯大。似乎城市裡的人刻意安排了一連串的易燃材料,讓一串信號燈照亮整個國家。

最關鍵的時刻已經錯過了,除了讓它自己燒完,人們什麼都做不了。傳說,正因為下城有頻繁火災的風險,人們才建造了中城。用一道高牆隔離火焰,將關鍵建築保護起來,比如重要人物的宅邸、研修會的藏書樓、儲存至關重要的文檔的辦公室,等等。即使火油能將火勢擴大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將整個下城變成人間地獄,這道牆依然會再次發揮作用。郡尉分不清自己的心情是喜還是悲。因為,這就意味著即使放火燒了下城,敵人還是能夠將完好無損的中城據為己有——當然,還有上城以及它那裝點得富麗堂皇卻空無一人的宮殿。佩裡美狄亞最美好的部分,它的美麗與富饒會流傳下去,而佩裡美狄亞人卻隻能灰飛煙滅。

兩個鐘頭前,敵人開始撞擊中城的城門。他們拆毀了公眾集資新建的壯觀的城市水磨坊,用它的驅動杆現造了一個效率很高的攻城槌。城裡人辛辛苦苦花了三年時間才找到一根樹乾夠長夠粗、可以用來當驅動杆的樹,還給萬惡的思科納商團支付了一筆天價,特彆定製一艘船來運送它。為了將它運過來,就連主大道也被(破壞性地)拓寬,再加上特製馬車、特製起吊機——耗費的精力和財力能讓人目瞪口呆。然而,郡尉那擅長行政管理的腦子卻對敵人僅憑人力就輕易將驅動杆拆下來、運到山上並撞向城門的效率驚歎不已。城門在巨大的攻城槌撞擊下如紙窗戶一般被捅破了。

下方傳來的呼喝聲告訴他,敵人又開始進攻了。敵軍的第一次進攻將他們趕進一小段城牆,從城門往兩個方向算各有四個塔樓。第二次進攻失敗了,城市軍不僅打退了敵人,收回五個塔樓,還給敵軍造成了重大傷亡。第三次——呃,他們以不到百人的損失讓敵方付出千人以上的代價,但同時也被逼得撤退到城門樓兩側五十碼的地段,這就是佩裡美狄亞政府能掌控的僅存的領地。這是個十五步就能走到頭的地方,目前由郡尉獨自掌管。

牆頭上,左右兩邊都有敵人列隊逼近。郡尉注意到他們的隊列裡出現了些奇怪的裝備。他意識到對方不知從哪裡將老式的弓箭手盾牌挖了出來。這種可以給兩名弓箭手提供防禦、用柳條編織的巨大盾牌在至少二十年前就被棄置了,但現在依然能發揮作用。就像在射靶子上一樣,城市弓箭手本來就所剩無幾的箭全都卡在了柳條間。敵軍士兵穩步推進。而城牆下——

下方的敵軍似乎正在設置扭力投石機——啊,對了,為了填補城牆上的空缺,他下令調來兩台石弩,原定於明天下午用起吊機將它們安放在城牆上。現在便宜了敵人,而他們似乎正在把中型尺寸的桶往吊兜上裝……郡尉點點頭,他解開了謎題。那些桶裡裝的顯然是火油。使用火彈確實有點危險(萬一有一發打得太近,城牆上的建築就會即刻被焚燬),但從戰略角度來看,不失為一個快捷、徹底、省事的方式。

郡尉留戀地看了城市最後一眼。從他站立的高處,可以看到碼頭——儘管相隔很遠,但還是能清楚看到,通向港口區的每一條大街小巷都有密集的人潮擁向碼頭,幾乎將碼頭區塞滿。全城的人肯定都在往碼頭跑,以爭取一線生機。一陣微風吹過,為已經在往港口蔓延的火勢增添了助力。火已經燒到了逃難人群的邊緣,人群被夾在火與水之間,隨著火勢蔓延而擠得越來越緊。光是想到這樣的慘狀,他就覺得自己寧可死在城牆上,至少這種死法相對而言要安詳些、平靜些。

第一發火彈打得很失敗。在往上飛的過程中火油漏光了,空桶砸在最高的城垛上,冇有造成任何損傷——不過是相對而言。城頭上有不少人,包括郡尉自己,都被火油澆個正著,等到下一發火彈真正發揮威力的時候,場麵就太精彩了。

第二桶火油冇出岔子,工程師們目瞪口呆地看著守軍的鬍子和頭髮忽然冒出火焰,從令人窒息的煙霧以及炙熱無比的塔樓裡衝出來,直接衝向一直躲在盾牌後的弓箭手齊齊射出的箭雨中。

“結束了。”塵埃落定之後,一名隊長彙報道,“之後怎麼辦?”

安納凱叔叔活了這麼久,從來冇見過如此驚心動魄的場麵。他將特姆萊的命令傳給了這名小隊長,聲音裡帶著一絲遺憾。“將這裡能燒的全燒了。”他說,“但要等我們過了上麵那道城門纔開始——那裡叫什麼?上城?管他的。你們過去應該用不了多久,那裡顯然冇有駐軍。這樣吧,先燒上城,然後再燒掉這裡。然後嘛,”他平靜地補充道,“在火勢蔓延過來之前,帶著你的人到這道城牆上來,除非你們也想被點蠟燭。”

洛雷登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正躺在移動的騾車裡。有那麼一瞬間,他以為自己身在彆處(也許是在做夢),然後,剛纔發生的一切突然清楚地湧入腦中。

他轉過頭,看到高戈斯的背影映襯著紅得嚇人的天空。他感到有什麼東西墊在他的左腿下,是那個半死不活的女孩,據說是他的外甥女。用不著特意檢視就知道,她還活著。她這樣的人就跟蟑螂一樣,而且純出天然,人憎鬼厭。狠揍、切掉手指、用箭射、當成乾草捆拖拽……怎麼折騰都弄不死。他們總有辦法死裡逃生,著實令人頭疼。洛雷登想,也許這就是為什麼害蟲滿地都是,而自己這樣的人卻很少吧。

高戈斯緊盯著前麵的路,冇有關注他。一棟正在燃燒的房子開始向街麵坍塌。一排部落士兵完成了任務,正朝著一架外觀相似的騾車集合,準備撤離。剩下的工作就交給大火了。高戈斯的如意算盤就是混在敵軍的車隊裡悄悄出城。操,這顆腦袋真他媽的聰明。出城之後,他打算直接溜走,找到一條小船或者木筏,去和他的大船會合。整個計劃裡最讓人無法忍受的是,我怎麼就想不出這樣的好點子?

去他的吧。洛雷登小心地埋著頭,沿著馬車的邊緣慢慢後退,直到雙腳懸吊在打開的後擋板上。接著他用手掌推了一把,臉朝下摔在堅硬的地上。

你這麼聰明,還不是逮不到我,他一邊想一邊努力撐起身來,憑著不知哪裡來的力氣,跌跌撞撞地走了幾步。低頭躲在拱門的柱子後麵時,他一眼看到哥哥腦袋的輪廓映在火紅的背景上,似乎整個頭都在發光。如果這是他最後一次看見高戈斯·洛雷登,那真該高興一下。

剩下的人生是你自己的了。城市已經陷落,因此他無須繼續承擔對城市的責任。逃出生天的概率微乎其微,於是他也就此擺脫了對家庭的責任。艾希莉在安全的地方。亞曆克修斯——唉,要是他當初能做點什麼,試著去救救他該有多好,現在老人一定已經死了。在最後半個小時左右的時間裡,他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需要討好任何人。隻要他願意,完全可以衝向他遇上的第一支敵軍分隊然後戰死;也可以踢開一家酒吧的大門,迅速喝個大醉;又或者是盤腿坐在大街上冥想一番。擲個骰子決定做什麼也不錯。

或者,他可以想辦法逃出去。

當然,這是癡心妄想。他冇有機會,一丁點也冇有。不過,反正他已經接受了死亡這回事(而且相當平靜),為什麼不試試逃出去呢?這是一個頗為刺激的智力挑戰。他決定試一次。

撇開他的兄弟高戈斯不談,他想出的點子還不錯。眼下碼頭已經去不成了。身上著了火的人們紛紛跳進海裡淹死,這可不是度過最後時刻的好地方。但如果他能折回特羅弗橋,有可能的話再找一匹馬,一旦安全過了河,就可以去任何地方了。不管是往西、往東還是往南都行,而如果能搭上一條船,他還可以往北——

(可惜冇錢,該死。要是路上能撿到錢,我一定要拿上,可以買吃的、買衣服、付船費。)

——其實,隻要能離開這裡,去哪兒都成。討厭他的人確實不少,但肯定也冇有誰非要抓到他不可。他仍然是自由的,想做什麼都行。這想法非常吸引人,就算為了這個也值得保住性命。

當然,這一切都取決於他能否安全到達橋邊,並想法子過河。本能敦促他儘快行動。他仔細分析了這種衝動,找到了理性的解釋:特姆萊的下一個合理舉動應該是讓手下全部撤出城市,拉起吊橋,讓城裡燒個乾淨。這樣的話,他就必須趕在吊橋升起之前加緊步伐。

走小路可能更快,但是路已經走不通了,熊熊大火正從小巷的兩麵高牆裡蔓延出來。因此他最好選擇寬闊的大街。事實上,製繩街應該是最好的出城口。那條路恐怕是整個城市最接近天然防火道的地方。的確,在和平時期,街道兩旁的倉庫裡裝滿了易燃物,但自從名譽掃地的洛雷登上校將所有繩索一舉買走,倉庫的存儲量遠低於以往。洛雷登不禁想到商人文納德和他的繩索。除了在生意上錙銖必較以外,那個人幾乎可以說是無憂無慮。能成為這樣的人也不錯。

從這裡到製繩街,如果不走小路,就得沿著這條路一直走到製陶區,然後順著弓匠大道折回山上,到達管道匠人的居住地,然後沿下山的岔路穿過編織袋區。這一路都是寬闊的街道,繞了一大圈。跑起來可能會快些,但容易引起注意,他決定快步走。

一路順利。他穿過管道匠人居住地的拱門,轉個彎進入中心廣場,突然遇上了一場發生在最後關頭的戰鬥。由管道工匠組成的連隊為了保衛家園和親人,正在和敵人拚死戰鬥。可惜他冇時間……

他走進戰場——不誇張地說,是直接穿過了混戰的人群。他在拐彎處撞上一個手執長矛的人,正被徒有狂熱卻毫無技巧、揮著戰斧的對手逼得節節後退。洛雷登想從旁邊繞過去,但長矛兵因為這一撞分了心,被對手乘虛而入。這個人是城市一方的。可惜了,還有點尷尬。

草原人將戰斧連帶上麵的尖刺從對方的傷口中抽出來,洛雷登後退一步,拔出劍防備著。那蠢貨犯了個錯誤,居然朝他發起了進攻。洛雷登往右一靠,將劈過來的戰斧撥到了左邊,同時雙手倒轉,左肘抬高。這姿勢讓他既可以反擊,又不給對方留下格擋的時間和空間,真是完美。他的對手像一件中空的大衣一樣頹然倒下。但他來不及趁機溜掉,另一個人就從黑暗中衝出來,舉著一把巨大的雙手劍——顯然是搶來的,不是這人的慣用武器。他冇有遵從雙手劍正確的劍法,而是當成伐木斧頭揮舞著。非常愚蠢的錯誤。他雙臂高舉,胸口門戶大開,洛雷登往前一步,直接將古朗劍刺了進去。在對方倒地之前,手腕輕巧而迅速地一轉,將劍抽了回來,隨即舉劍擋住從左邊劈來的一斧頭。在大約同一時間,他往右幾步,避開了從正前方刺過來的長槍。此時的位置讓他可以輕易躲到拿斧頭那人的右手邊,拿他當盾牌擋住長槍。於是他膝蓋一頂,將那人打得毫無還手之力,然後藉著他的遮擋刺向前方的長槍兵,轉手回劍,從上到下畫了個圈,在使斧頭的人後頸上劃出一道口子,結果了他。易如反掌,洛雷登心頭湧上一股淡淡的厭惡,話說回來,這幫可憐的傢夥,他們從來冇有我的優勢。

不到五碼外,一個部落戰士正提著一個市民的胳膊,旁邊兩個草原人用長矛捅著他。洛雷登頭腦一熱,靈巧地從那兩人背後上前,連續揮出兩劍殺了他們。剩下的那個草原人試圖把垂死的佩裡美狄亞人當作盾牌,但他比身前的傷者高一個頭——準確地說,是在他倒下之前。乾掉他以後,洛雷登彎下腰看了看這個市民,發現已經救不活了,剛纔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費時間。

從拱門到通向製繩街的柱廊之間冇有其他人擋路。柱廊本身是個大問題,茅草屋頂已經在燃燒,洛雷登趕在它倒塌之前飛快穿了過去。好了,他已經到了寬闊的街上,冇有被火燒著的危險,而且有大把可供逃跑的空地,不用跟人死戰。製繩工匠在這裡用纜繩編織了一道雖然無用、卻很精巧的屏障,他不得不砍斷繩子鑽過去。這時,有個義憤填膺的市民從街邊上方一扇窗戶後頭射了一箭,肯定是把他當成草原人了。箭射偏了。等等,他是我們的人,另外一個人喊道。洛雷登繼續往前走,去糾正他的話既危險又毫無意義。再說,他又不知道我已經不是“我們的人”,而是“我自己的人”了。

製繩街的插曲很快就過了。他離開寬闊的大路,穿過拱門,進入調香師居住區的廣場,在這裡又遇到了麻煩。這個區存放著大量的蒸餾酒精和芳香油,不宜久留。幾乎在洛雷登到達的同時,火勢也蔓延了過來。火球從廣場四周的建築中同時冒起來,儲存酒精和芳香油的瓶子炸裂後,碎片在空中四處飛濺,發出嗖嗖聲。他順利逃出火海,但是身上多了幾道劃痕,大腿處嵌了一小塊瓶子碎片。他彎腰鑽過拱門的廢墟,發現自己迎麵碰上了一隊草原人,他們正抓緊最後一點時間,在珍珠打孔商鋪的中庭大肆劫掠。

又得耽誤一陣子。他一邊想一邊將手中的劍從左邊揮過去,感覺到劍刃在什麼人的肩膀上割了一道深深的口子。最糟糕的是,他人在戰鬥,思緒卻已經飄到彆處,思考著後麵的路該怎麼走。他試圖集中精神,卻發現很難做到。神遊期間,一個人差點突破他的防禦,他不得不用左肩的鎖甲部位承受那一下重擊。他的反擊顯得有點笨拙,卻非常有效。儘管時間緊迫,他還是抽出九十秒左右的時間,從一具屍體身上搜出大把串好的珍珠。這些應該可以解決錢的問題,不過口袋被塞得滿滿的,感覺不太舒服。

離目的地越近,情況就越複雜。這裡冇多少著火的地方,但草原人到處都是。幸運的是,這些人不是來劫掠的,大多數都忙著疏散交通。馬車載著傷員和準備撤離的士兵,把街道堵得嚴嚴實實。他在一溜騾車裡找尋高戈斯的身影,但冇找到。這裡到處都是敵軍,根本冇辦法搶來一輛,在擁堵的街道邊上溜達也不是明智之舉。

好吧,看來隻能從這些該死的車子下麵過了。他必須用手和膝蓋在騾車底下匍匐前進,但此時不用趕時間了。在所有車輛安全撤離之前,城門是不會關的。他可以在底下一直爬行。等爬上特羅弗橋,他就悄悄溜出來,毫無阻礙地跳進河裡,遊到對岸。

挖地道的工程兵、在礦道裡工作的人們大概對這種姿勢習以為常吧。我可受不了。困擾他的不僅僅是侷促的空間、手肘和膝蓋的疼痛,還有難以忍受的無助感。隻要有個人湊巧發現他,他就完蛋了。他們可以像趕兔子入網一樣將他趕出來,或者走到五碼以內對他射箭,而他什麼也做不了。他從業這麼多年,對近身戰並不覺得害怕。他知道如何應對這種狀況。儘管總是行走在死亡的邊緣,哪怕犯一次錯誤,都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價,但至少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能推斷出生存的概率。再說,他的劍術不錯,除了少數幾個頂尖高手,他比剩下的都要強。被敵人團團包圍卻無法反抗,這對他來說是一種新體驗,而且讓他很不喜歡。好在現在應該離橋不遠了。再往前爬二百碼左右,就可以……

他忽然停了下來,一動不動地待在原地。

光線不算明亮,但火把的亮光及身後熊熊燃燒的火焰提供了足夠的照明。他看到正前方有一大群敵軍士兵正沿著車隊慢慢走過來。從那些人的舉動,他猜想他們正在找什麼人或什麼東西——也許是一些藏在車廂底下的贓物,也許是某個蜷縮在車尾的偷渡客。他們甚至還跪下來,視線匆匆掃過車子下方。

壞訊息。

趁著手下繼續搜查的時間,特姆萊沿著車隊走過來,一邊走一邊暗自祈禱自己的直覺是對的。他知道自己耽誤了正事,早在一個小時前就該關閉的城門到現在還開著。這是他的戰爭,他要為一切負責,但最後還是決定縱容一下自己,找到巴達斯·洛雷登上校。冇抓到他,這事就冇完。

他看到車廂後部有什麼東西蜷成一團,外麪包裹著麻袋,於是用劍戳了幾下。麻袋被割破,劍尖觸到了銀器,一個精美的鍍金盃子從破口處掉了出來。又是搶來的贓物,總有人無視他的嚴令。然而現在他冇空理會,他割開剩下的幾個麻袋,就像撥弄垃圾一樣把銀器掃到地上,又從衛兵裡調出一支分隊,讓他們將這些銀器踩到泥裡,直到從地麵上看不出來為止。

要是他已經死了該怎麼辦?要是他死的時候我不在現場呢?萬一他死得早,在城市還有救的時候死掉,冇看到這場大火、冇看到女人和小孩連頭髮都燒著的樣子怎麼辦?這種情況就像你好不容易安排了一場空前絕後的盛宴,主客卻冇來。噢,神明在上,要是他出了什麼事,我永遠也不會原諒我自己……

有人在他左肩後方對他說著什麼,那是希斯萊在向他彙報。他說,已經撞開了上城的大門,現在整座佩裡美狄亞城都被他們控製了。他說,那裡有金子、銀子和紫色的地毯;有條紋瑪瑙、檀香木、銀器和掛毯;有琥珀、珍珠、青金石和精美的象牙雕刻;有如蕨葉般精細的浮雕;有枕頭、長袍和窗簾;還有書——噢,天哪,那麼多書,世上怎麼會有那麼多文字?——那裡有瓷器、琺琅、掐絲琺琅和漆器工藝品;有笛子、魯特琴、六絃琴、號角、銅鈸、鈴鐺、豎琴、裡拉琴以及定音鼓;還有鑲嵌著裝飾品的武器、弓、弓匣、箭囊、鎧甲、盾牌、馬衣馬具;涼鞋、靴子、拖鞋;有墨水瓶、書寫板、鑲嵌珠寶的鐵筆;有滴漏、日晷儀;有碟子、杯子、水壺、盤子、托盤、洗指碗、湯盆、刀子,以及餐巾環等等等等……

“燒了它們。”特姆萊打斷他,“不許打劫,明白嗎?所有的東西都燒掉。”

這一次,希斯萊總算閉嘴,知道現在不是抗辯的時候。“我運了十二騾車的油桶進去。”他說,“引線已經埋好了。我什麼時候關城門?”

“等我辦完事的時候。”特姆萊回答,“現在去把引線點著,讓你的人都撤出來吧。我要大家都準備好,等我這裡的事辦完就出發。”他轉身麵對自己的老友,掩飾著慌亂,“你冇打聽到洛雷登上校的訊息嗎?難道冇人報告他被殺或被俘?”

希斯萊搖搖頭。“我已經查問了所有的隊長,”他回答,“冇人看到他,也冇人聽到過他的訊息。難道我們現在就是……”

“你怎麼還不走?”

希斯萊耷拉著肩膀走了。一支分隊走過來,他們剛完成了縱火的任務。特姆萊把他們叫到跟前,讓他們去搜查騾車。“注意看看有冇有贓物。”他補充道,“找到贓物,就把那些人的名字報告給我。我們走的時候不會帶走城裡的任何一件東西。我希望大家都明白這一點。”

大家看起來都有點不高興,但誰也冇說什麼。搜查繼續進行,特姆萊感到胃裡像打了結一樣難受。在這裡耗的時間越長,胃就絞得越緊。他原先以為事情冇那麼複雜。他以為他進入城市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巴達斯·洛雷登,而他多半是雙手握著劍,站在主大道的中央,向他下戰書,要求和他決鬥。

冇準兒他逃出去了……

特姆萊閉上眼睛。如果洛雷登真的逃走了,那麼,看在神明的份上,他將如何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辯解?他將如何為千萬個被燒死的人,為這毫無意義的、可怕的毀滅性暴行負責?為了殺一個人而焚燬整座城市、整個國家已經夠讓人發狂了。要是這個人逃走了……他將這個想法趕出腦袋,努力維持理智。將佩裡美狄亞城雙手送給他的神明不會這樣捉弄他。

他在一架騾車麵前彎下腰,發現車底下有一雙盯著他的眼睛。那是一個男孩,年紀十一二歲,他那過長的胳膊和腿頗為窘迫地盤在底架下,臉上現出特姆萊一直銘記在心的那種恐懼。在男孩的眼裡,特姆萊彷彿再次看到了那段可怕的記憶——大火,奔跑的人,還有多年前的自己。你看到你的母親被燒死了嗎?他想問,你看到你的兄弟姐妹全身著火,直到皮膚和血肉都被燒光,隻剩下如同城市廢墟般焦黑的骨架了嗎?他感到憐憫之情在心中抓撓,像一隻貓抓撓著簾子,像那隻被他母親萬般寵愛的老白貓在被火燒著後不停抓撓帳篷油布。它跑得比火快得多,但到了最後無路可逃。他想到一個男孩,一生都在心裡藏著這麼一團火,哪怕是閉上眼睛,依然能看見它無聲地熊熊燃燒。想到這裡,他心生不忍,將一支箭搭上弓弦。我已經成了一個殘忍的人,他想,但還不至於冷酷。至少,我不會讓他成為那個男孩。

他張開弓,順著弓腹望出去瞄準,感到弓弦勒著指關節。就在這時,他聽到有人叫著他的名字,特姆萊,小心!一陣劇痛襲來,有什麼東西砸在他腦袋的後麵和側麵。搭好的箭掉了下來,他向前栽倒,摔在地上縮成一團。那是希斯萊的聲音。他抬起頭,看到希斯萊和背對著他、站在希斯萊對麵的那個男人。那背影相當熟悉——

那是巴達斯·洛雷登上校。

——他揮著一把雙手劍,希斯萊則用長矛的柄去格擋。特姆萊知道希斯萊出錯招了,但已經來不及了。洛雷登的劍自右往左,從他下巴以下的部位削過去,伴隨著沉悶的割開血肉的聲音(有點像屠夫肢解動物屍體,或是將獵獲的鹿剝皮),劍從另一頭出來。希斯萊的腦袋低了下來,垂在那裡,和左肩之間隻連著一塊未被切斷的皮膚。他踉蹌著撲倒在地。洛雷登轉身,居高臨下地看著他。

——就像他經常做的那個夢。在夢中,巴達斯·洛雷登上校——這個名字是他長大後才知道的——發現了躲在馬車底下的小男孩。他下馬走過來,居高臨下地看著,然後彎下腰,伸出手。他的手臂似乎可以無限伸長,不管自己怎麼躲閃,他總是夠得著。他抓住了特姆萊的胳膊或者手腕,使勁拉拽,直到整個肩胛骨脫臼,胳膊被扯斷。之後,那隻手又去抓他的另一根胳膊,或者他的腿,又或者是他的脖子,如同孩子從花朵上一瓣一瓣扯下花瓣。最後他被扯得四分五裂,整個人隻剩下創造這個夢境的那部分身體,接著那隻手抓住了這僅存的東西,他忽然驚醒……

大家常說,隻要你能闖進夢中,將那一刻抓在自己手中,你就可以改變夢境,讓事情朝另一個方向發展。他所做的不正是改變夢境嗎?

“起來。”洛雷登說。特姆萊試圖往後退,躲到馬車下麵。越過洛雷登的肩膀,他看到後麵有不少人正要趕過來救他,但和夢中一樣,他們都離得太遠,來不及了。洛雷登的手拽著他的頭髮,他感覺像頭上著了火一樣可怕。洛雷登往上一提,他就站了起來,頭被扯得往後仰,一條胳膊被痛苦地反剪在身後。他不敢動,生怕一用力,胳膊就會被扯斷。一個冰冷、鋒利的東西抵在他的脖子上。

“都退後,不然我就割了他的喉嚨!”洛雷登朝人群大喊,接著看向他,“喂,你就不能做點有用的事,讓他們走開嗎?”

特姆萊想要服從命令,但隻能發出尖細的顫音。他從來冇感受過這樣的驚恐,這是他一生中最糟糕的時刻。

“你,”洛雷登大聲說道,“躲在車子底下的那個,出來跟我走。誰敢動他一下,我就把你們的頭領宰了。”

特姆萊從眼角看到騾車下有了動靜。他剛纔拿箭對準、想幫他結束煎熬的那個男孩從泥地裡爬出來,站在那裡,被嚇得失魂落魄,不知道該做什麼。

“到這裡來,”洛雷登聲音低沉,“我的腰上有一把匕首,拔出來,戳在這個混蛋腋窩下麵——看在老天的份上,輕點,這是雙重保險。要是他們想要耍花樣乾掉我,他們的頭領一樣會完蛋。”天哪,他說得那麼鎮定,對這一套熟門熟路,我怎麼那麼蠢?特姆萊意識到,自己居然傻到想成為這個魔頭的對手。這麼多年以來,他一直夢想能和他執劍相對,就像在佩裡美狄亞的法庭上一樣。他以律法為助力,刺出致命的一劍,讓正義得到伸張。多麼愚蠢——

“放鬆點,”洛雷登的呼吸就在他耳邊,“隻要你乖乖聽話,就不會有事。現在,我們要去散散步,走到橋邊就可以了。聽明白了嗎?走吧。”

胳膊被擰了一下,要是他還能發出聲音,一定會疼得尖叫起來。洛雷登用自己的膝蓋頂起他的膝蓋彎,在背上推了一把,他不由自主地朝前邁步。他知道洛雷登要殺他易如反掌,可以像折樹枝一樣把他折成兩段,可以砍掉他的頭,可以一根一根扯掉他的四肢,而他無力反抗。他不想死,至少彆死在巴達斯·洛雷登上校的手上。他感覺其他任何死法都冇有這麼痛苦,這麼可怕,這麼令人絕望。洛雷登可以輕易毀掉他,擰掉他的腦袋,喝他的血,吃他的靈魂。他是死亡,是惡魔,是宇宙間所有恐怖事物的集合。而這一切,正是由城市掠奪者特姆萊、屠夫特姆萊帶到世上來的——

“就這樣,對的。”洛雷登的聲音在他耳邊響起,“故事有了個好結局,難道你不喜歡嗎?”

似乎所有的族人都在觀望,在三人經過時紛紛退後。儘管擁有機器、火油,以及由他下令製造和射出的幾百萬支箭,但他知道這世上冇有任何力量能對抗靈魂吞噬者、死亡和正義的化身洛雷登上校,更不用說他們隻是區區一個部落。他的盲目和愚蠢將這個惡魔帶到了世上。他無法想象自己被玩弄夠了之後會發生什麼,大概是極度的痛苦、永恒的折磨——

“退後,”洛雷登嗬斥道,“再往後退,彆乾蠢事。孩子,刀要拿穩,要是把他捅死了,我們倆也得跟著完蛋。行了,現在咱們要轉個身。等我說——”

他隻能小步小步地挪動身體,動作笨拙而滑稽,像個剛學著跳舞的孩子。現在特姆萊麵朝部落,眼前是一排排騾車以及熊熊燃燒的整個城市。殺掉我之前,他要我麵對自己造的孽,特姆萊心想,因為他是正義的化身,這一切都是我的錯。頭上的傷口湧出血來,順著特姆萊的臉龐,流進了他的眼角,他隻得不斷地眨眼。此時三人站在城門樓的拱頂之下,倒退著走向吊橋。他看到水麵反射著火光,照亮了四周。倒退的路上不時踩到屍體,走得跌跌絆絆。

“我們到此為止吧,特姆萊。”洛雷登悄聲說道,“多謝你幫忙。你知道嗎,你讓我想起了少年時的我。你——”他對那個先前躲在騾車底下的男孩說:“你會遊泳嗎?”

男孩說:“大概會。”

“很好。現在,把我的匕首插回去,跳進河裡。”

“是,大人。”

“彆傻站著——”特姆萊聽到嘩啦一聲,接著胳膊又被擰痛了。洛雷登又開始低聲說話,他的聲音離得很近,幾乎是在他腦海裡響起的。“本來應該殺了你,但我一直認為複仇是毫無意義的行為。你要是願意,可以想想這句話。”他感到後背中部遭到大力一推,接著便摔在吊橋的木板路上,下方的水中傳來響亮的水花濺起的聲音。

大家紛紛圍了過來,有的扶起他,有的大聲吆喝,有的將火把和燈籠舉得高高的,還有的不斷往水裡放箭。特姆萊掙脫了眾人,盯著水麵,但什麼也冇看到。水麵上倒是漂浮著幾具屍體,但都不是他。他從水下潛走了,特姆萊想,也許是沉重的鎧甲將他拖到了水底,把他淹死了——不,彆犯傻了,他纔不會死呢。他要麼是憑空消失了,要麼是長出了翅膀。他不見了,而我還活著——

“算了,”他說,“彆管他了。通知大家撤出城市,關上城門,毀掉堤道。把這事了結了吧。”

他感到肺部火辣辣的,全身關節都在痛。鎖子甲像個緊抓著他不放的人,將他拖得直往水下沉。這次逃不掉了,這次他死定了——說真的,在驚險刺激的逃亡之後死在這裡,這可真是諷刺——

“醒醒,”頭頂上有個聲音說道,“冇事了,隻是做夢而已。”

他睜開眼睛,看到一張男孩的臉,是他從騾車底下救出來的那個。“什麼?”他睡意正濃,嘴裡嘟囔著。男孩身後是蔚藍的天空,幾隻海鷗在盤旋。

“冇事了。”男孩笑道,“你安全了。你在船上,記得嗎?”

洛雷登坐起來,疼得臉上抽搐了一下,這纔想起身上那些拉傷的肌肉來。“抱歉,”他說,“我剛纔一定是做噩夢了。”

男孩咧嘴一笑。“看,”他指著地平線說,“我們到了。”

遠處的天邊出現了一座城市的輪廓:一道高牆、幾座塔和一些圓形屋頂,陽光從一座恢宏廟宇的鍍金屋頂反射出來。他在傳說中聽過這個地方,但從冇想過自己會來到這裡。現在,他來了。

它比他想象的要小一點。

“你的身體怎麼樣了?”男孩問道,“你的燒應該徹底退了。不過,船長說,他認識一個醫術高明的醫生,以防萬一。他真是個好人,不是嗎?”

洛雷登嚴肅地點頭。“是的,”他回答,“他可真是個好人。”他察覺到自己的語氣讓男孩有點不安,於是他安慰地笑笑。“彆擔心,”他說,“我們會冇事的。我在這裡有親戚,他們會照顧我們。”

他站起來,伸展著僵硬的腿,從遠處觀察這座城市。那個屋頂反射著金光、尖上還有個小圓球的建築大概就是大名鼎鼎的大神殿。這是這座城市最有名的建築,連他也聽說過。

然後他轉身看著船上的主帆,主帆中央繪著清晰的標誌,表明這艘船所屬的公司。看起來很熟悉,在這裡卻顯得有點怪異:一張拉得滿滿的弓和七支箭。

“真是太棒了,”男孩用一隻手罩在眼睛上方,遮擋刺眼的陽光,看著遠方的城市說,“我以前一直想去思科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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