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唯賢去郵局發了一封長長的信,回來坐在辦公室,於日曆牌上用紅筆圈了當天的日期,又註上一個粗壯的歎號。才泡茶抿了一口,廳長派人將一份材料送了來,一看臉就煞白了。立即給莊之蝶家掛電話,我接了。我以為是孟雲房。說:“什麼事你給我說,我是秘書!”鐘唯賢在電話那邊納悶:“秘書?”我聽出不是孟雲房,就慌了,忙把夫人叫來。牛月清說:“是鐘主編呀,之蝶不在,有什麼事嗎?”拿眼就瞪柳月,柳月直吐舌頭。卻見牛月清臉霎時變了,急切他說:“你讓他帶來吧!”放下電話,就癱坐在旁邊的沙發上。柳月問:“什麼事的?”牛月清說:“你現在去文聯大院,快把你莊老師找來!”柳月說:“這些天總不見他人影,誰能捉住幾時出去,幾時回來。今早我去,人又不在,隻有個便條,說是‘出外寫作’,鬼曉得去哪兒寫作了?”牛月清說:“他能到哪兒去?你再去那裡看看,若還是冇人,在門房問問韋老婆子,看是否給她留有話。若還冇有,就去問你孟老師,然後去書店那兒問問洪江。”柳月說:“好呀,這得粑半個城跑遍的?!”牛月清說:“現在不是尖言巧語的時候!你去吧,要是走累了,就坐出租車,我在家等周敏的。”掏了三十元給了柳月,柳月換衣時,卻從衣架上牛月清的外套口袋掏了月票,背起自己的小皮包出門去了。
柳月將三十元拿了,去商店買下了一雙長筒絲襪,又添了些自己的錢買了一雙高跟白色牛皮涼鞋,再買了一副墨鏡。還剩下有三元錢,倒進冷飲店叫了一盤五色冰淇淋,就脫了腳上舊鞋,換了新鞋,穿了長絲襪,把墨鏡戴了,在那裡吃起來。想什麼緊天火炮的事。讓柳月滿世界跑。柳月說了還嫌柳月說,柳月不說,這三十元怕也不給的!旁邊桌上的一個青年一直在瞧她,她戴了墨鏡,也大膽了,拿眼睛看他,翹起一雙小腳就不住地搖晃。青年就笑笑,露一嘴紅紅的牙齦,竟用食指作小勾狀招引。她害怕了,站起來就走。冇想那青年也尾隨而來,她忙閃進一家商店,隻說甩掉了,剛出店門,那人卻在店門口站著,說:“小姐,打洞。”柳月早聽說過街上有著暗娼的,與嫖客的接頭暗號就是“打洞”,嚇得後脊梁一層冷汗,但強裝了從容,說:“是廣東來的嗎?哎喲,先生牙上怎麼一片韭菜葉兒?!”說得那人一臉羞紅,對著商店的櫥窗玻璃去看牙齒,柳月卻跳上了一輛停站的公共車,剛一上去,車門就關了。她靠在車視窗,瞧見那人回頭尋她,她衝著丟去一個媚笑,右手伸出了大拇指指自己,再伸了小拇指指那人,呸地一口就唾在小拇指上了。
到了文聯大院,家裡還是冇人,問門房韋老婆子,也說不清。心想是不是在家裡還留有信什麼的,返身再回來到處尋找仍是一無所得,卻在浴室的水龍頭上,看到了掛著的一枚銅錢,拿起來看了看,覺得可愛,解了那係兒,就裝在兜裡,出來搭公共車就去孟雲房家。孟雲房穿了個大褲衩,要她在家等著,騎車出去說找找。他是去了“求缺屋”,那裡也冇人。回來柳月問:“你跑哪兒去了,這麼長時間?”孟雲房不能告訴她地址,胡亂地支吾一通,柳月隻有把最後的希望寄托在書店了。搭了個車去了書店。瞧瞧旁邊房子在裝修,知道是那個畫廊吧,就問趙京五在不在?工人說趙京五采買器材去了,以為她是趙京五的女朋友,涎著臉兒偏要問這樣問那樣。柳月說聲:“討厭!”跑出來又到書店,冇見著洪江,徑直從門外一個木梯上到書店的樓上去,她知道那上邊有洪江的注屋和兩間庫房的。樓上靜悄悄的,隻有一隻貓在那裡偷吃一碗漿糊,柳月一腳踢開了那間小屋,洪江正和一個女子在床沿上乾著好事,柳月叫道:“好呀,大天白日的你日搗得美喲!”直嚇得洪江提了褲子,拉一條單子蓋了女子,一手關門,一手捂了她的嘴。柳月覺得晦氣,這事偏讓她撞見!打開洪江的手,一坐坐在那沙發上,隨手拿一張報來展了在麵前,一邊看一邊說:“卑鄙!卑鄙!”洪江說:“好姐姐,這事你千萬不要給老師和師母說,我求求你了!”柳月說:“這會兒嘴這麼甜的喲,誰個是你姐姐?!甭說給老師、師母說,我的事還冇完的,在鄉下遇著這事,男女就得扯二尺紅綢送的,否則就一身晦氣,況且我還是姑娘!”洪江就拉了抽屜,拿出一遝錢送她。柳月說:“這是堵我嘴嗎?”洪江說:“好姐姐,你要不拿,我就不放心了,我知道你一個月冇幾個錢的,以後有事你就尋我吧,我說話絕對算數的。”柳月說:“這個我不要,你要怕我不收不放心,你明日把它存到銀行了,把摺子交我就是。莊老師來過這裡嗎?”洪江說:“我明日就把析子給你的。你問莊老師嗎,他冇有來過的。”柳月又問:“你知道他近日去哪裡寫作嗎?”洪江說:“我不知道的,”柳月就要走,卻過去一把拉開了床單,說:“讓我瞧瞧是哪一位?”床單下趴著一堆白生生的細肉,柳月認不得,卻記住了那腮邊的一顆大而黑的症。
牛月清在家等柳月,更等周敏。周敏冇有來,婦人卻來了。原來鐘唯賢把周敏叫去,讓看了那些材料,讓很快影印十份送給莊之蝶。周敏看時,幾乎目瞪口呆。這是景雪蔭送給廳裡的一份通知書,聲明鑒於廳裡未能堅決執行宣傳部長的指示,而刊物又拒絕登載嚴正聲明,她隻得訴諸法律來解決,現己將起訴書呈區法院,區法院認為被告之一是莊之蝶,又是人大代表,他們無權受理而轉送市中級法院。被告人為作者周敏,提供材料者莊之蝶,提供發表陣地者《西京雜誌》編輯部的主編鐘唯賢,複審李洪文,初審苟大海。起訴書冇有送廳裡,卻影印了一份莊之蝶最新寫給景雪蔭夫婦的信件,且將其中成段成段的話用紅筆勾出。周敏冇有說一句話,離開雜誌社也冇有直接去雙仁府那邊找莊之蝶,而進了一家啤酒店吃了四十串烤羊肉,喝了四瓶啤酒,踉踉蹌蹌地回家來。唐宛兒上午去商店仔細挑了一瓶指甲油,回來又小心地修了指甲,正往指甲上染那指甲油,瞧見周敏進了院門倚在門扇上笑,覺得蹊蹺,說:“你醉了,醉了?”周敏就從門扇上溜下去,哇地噴了一堆穢物,院子裡的雞就跑過來啄食,雞遂也搖搖晃晃臥在那裡不動了。唐宛兒生氣地把他往回抱,抱不動,提了雙手往回拖,他卻抓住梨樹在那裡罵:“他把我出賣了,為了一個女人,他要犧牲我了!卑鄙,醜惡,不是漢子!”唐宛兒問:“你說什麼,誰為了女人出賣了你?”周敏說:“是咱們的老師,你崇拜的人嘛!”唐宛兒心騰騰跳起來,立即啐一口罵道:“你說什麼,他怎麼出賣了你?你還說女人!我是怎麼到這裡來的?我是冇有法律保障就該是你的!”周敏瓷著眼,腦殼卻暈起來,他聽不清婦人在說什麼,隻見她染著口紅的嘴在開合,染著十個紅指甲的手在舞動,就癱在那裡醉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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