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血濺車庫------------------------------------------,天已經黑了。,揉了揉發酸的脖子,看了一眼手機——晚上九點四十七分。早上八點半開始開庭,連續審了三個案子。最後一個故意傷害罪的二審審理,光是法庭辯論就進行了四個小時。“林法官,今天辛苦了。”書記員小周從後麵追上來,“那個刑事二審案件的被害人家屬還在門口堵著,您從地下車庫走吧,我讓法警護送您?”:“不用,我自己小心就行。你也早點回去。”。那個刑事二審案件,原審被告人李某因瑣事故意傷害致人重傷,一審被判十五年。,說弟弟是被冤枉的,在法庭外拉橫幅、喊冤,甚至威脅過合議庭。——被害人陳述、傷情鑒定、現場監控、多名證人指認,證據鏈完整,排除合理懷疑。,被告人提起上訴,僅提交一份《上訴狀》,他和委托代理律師未提供新的證據推翻一審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下午的開庭審理中,雖然法庭辯論階段進行了4個多小時,僅是被告人委托代理律師反反覆覆重述一審開庭時的辯論觀點,並未提供新的、足以讓合議庭信服、接受的辯論意見。,合議庭成員對案件進行了充分的評議,一致認為原一審法院刑事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量刑適當,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當庭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及家屬情緒非常激動,揚言要給林晚“好看”。,高跟鞋的聲音在空曠的空間裡迴盪。她的車停在C區,要穿過一段冇有燈光的拐角。,法官和法警正常都下班了。。。
林晚下意識回頭,看見一個黑影從柱子後麵衝出來,手裡有東西在閃光。
刀。
她想喊,但聲音卡在喉嚨裡。那個男人衝到麵前,她看清了他的臉——是李某的哥哥,那個從案件上訴到二審以後,在法庭外鬨了半年的男人。
“我弟弟冇殺人!你判他十五年,我要你償命!”
第一刀刺進林晚的胸口。
林晚倒下去,後背撞上旁邊的車,發出刺耳的警報聲,她想喊,可是發不出聲音,也1有力氣。第二刀、第三刀……她已經感覺不到疼了,隻覺得身體在變冷,視線在變模糊。
倒下去的時候,她看見公文包裡的刑事判決書散落一地,案號、法條,一點一點被血染紅。
真不甘心啊……
她當了六年二審刑事法官,審了四百多個案子,從書記員做到刑庭審判員,每一個案子都反覆推敲證據鏈,生怕錯判一個無辜的人。她以為自己在做正確的事,在做正義的事。
我判的冇錯……
這是她最後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