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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鄰之爭 第11章

作者:林夕 分類:都市現言 更新時間:2024-12-26 19: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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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110嘛?我要報警。”

我把孩子親自送到了警局。

“對,他母親對他棄養。我和他們一家子不認識,沒有聯絡方式,就隻是鄰居。”

“他媽媽好幾次把孩子扔我這裡,我怎麼拒絕都冇用。”

“上次她把孩子丟下,導致孩子走丟,還讓我賠錢,這個事情我們全小區都知道。”

“我實在擔不起這個責任。所以隻好把他送到警局了。”

辦好手續,正準備離開,小孩卻抓著我的衣袖不放。

“我媽就讓我呆在你家。你不能走!我不要在這裡!”

“小朋友,我們認識嗎?”

我努力擠出微笑。

“認識啊,你就是奶茶店的那個小服務員啊。那天我還把奶茶店弄得亂七八糟你不記得了?”

這是什麼光榮的事情嘛,值得拿出來炫耀。

“我媽說,誰讓你得罪我們家,就得把你奶茶店搞黃了,搞臭了!讓你得意個什麼勁。”

輕描淡寫的幾句話,卻說出了人性的惡,真是童言無忌啊。

旁邊的警察聽了也嚇了一跳。

畢竟我現在也算是警局的常客,我身上發生的事,他們多少有瞭解。

“我媽說,你現在就是我家的保姆,相當於古時候的丫頭,你就得照顧我!”

旁邊的警察聞言笑得也是尷尬,一臉的束手無策。

“小朋友,你說我是你家的保姆,那你知道我叫什麼名字嗎?”

熊孩子疑惑地搖搖頭。

“那你媽媽知道我的名字嗎?她在家有冇有說起過?”

小孩依然搖頭。

“你看哦,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你媽媽也不知道我的名字,當然,我也不知道你們的名字,我甚至都不認識你們,那你為什麼要呆在我家呢?”

是啊,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惡意得有多深。

她甚至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們可以說是素昧平生。

“我不管,我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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